※ 引述《medama ( )》之铭言:
: ※ 引述《GGxman (GGXMAN)》之铭言:
: : 6000纪念随取卡3/30还在用
: : 没想到今天店员在刷刷不过才发现已过期
: : 请问600只能打水漂了吗......
: 我是没买,不过想问一下
: 记得之前政府有规定购买礼券储值金不得有期限
: https://www.7-11.com.tw/event/6000stores/index.aspx
: 看了一下6000纪念随取卡
: 等于是600元买600元以上的储值金并加赠优惠劝
: 如果超过600的部分当成赠送有期限也就罢了
: 但原本600的部分有期限,是不是有触犯法律之嫌呢?
: 有没有专业法律人士可以帮忙解释一下?
因自己的随取卡也过期,
先前在板上看到这两篇文大多都说只能自吞,
虽说自己没注意到有效期限是自己的错,
但在门市购买的时是说跟商品卡差不多还可以加倍,
如果是加倍的部分过期那我认了没关系,
但最起码本金不能少更何况600一毛都还没花,
虽然600不是什么大钱但也要当社畜三小时,
越想越觉得应该做点什么。
于是在4/8向消保会提出消费纠纷申请,
主要是主张7-11没有强调效期只在卡面小地方备注
于销售的时候也没有特别叮咛,
购买卡面对价的600的不该有有效期限,
在希望得到补偿的部分我是只要求拿回$600,
就算是等价商品卷也没关系。
4.16收到台中市政府的公文(因我在台中)
https://i.imgur.com/RvbqQ2o.jpg
https://i.imgur.com/QlzptXE.jpg
同日就收到7-11总公司的客服来电
内容大致上是有收到我的投诉,
询问我$600礼券可以接受吗?
表示可以之后就留下收件资料。
约1分钟就结束了通话~
4.20收到总公司寄来的礼券
https://i.imgur.com/YpAIbio.jpg
也就挺满意这样的处理,
虽然600礼券对统一超商不痛不痒的,
但我相信卖出去这么多份应该也不少人过期,
更何况只有短短的一个月,
不要抱持着小虾米对抗不了大鲸鱼的心态,
我也不是要对抗只是觉得权益受损,
虽说是自己没有好好注意,
但也对7-11的处理手法干脆感到肯定,
也不枉费这些年吃7-11长大了....
以上供一样有过期问题的版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