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Gxman (GGXMAN)》之铭言:
: 6000纪念随取卡3/30还在用
: 没想到今天店员在刷刷不过才发现已过期
: 请问600只能打水漂了吗......
我是没买,不过想问一下
记得之前政府有规定购买礼券储值金不得有期限
https://www.7-11.com.tw/event/6000stores/index.aspx
看了一下6000纪念随取卡
等于是600元买600元以上的储值金并加赠优惠劝
如果超过600的部分当成赠送有期限也就罢了
但原本600的部分有期限,是不是有触犯法律之嫌呢?
有没有专业法律人士可以帮忙解释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