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被店员说店内禁止拍照

楼主: new13 (拳击袋鼠)   2020-03-28 11:21:04
大家遇到的都是拍商品照居多
我之前到某门市全家跟朋友碰面
买了饮料坐在座位区
只是要拍我跟朋友的合照就被店员制止
有说明只是要拍合照没有商品照片
还是被拒绝了
我们最后任性的站在门口拍XD
作者: howard2123   2020-03-28 14:29:00
想知道到底哪一条法律有规定或可以处理 若无法可管那在不影响到别人动线跟店员肖像权的前提下有什么禁止的理由?
作者: tui74101 (iceman)   2020-03-28 14:44:00
店内属于私人空间 店家本来就可以禁止拍摄
作者: Sfortunate   2020-03-28 16:30:00
直接投诉他
作者: vhygdih (ATJ)   2020-03-28 17:02:00
私人空间基本上只受刑事法律责任管, 这样想就好
作者: sam613 (Hikaru)   2020-03-28 19:04:00
刑法那就等店长来吉
作者: triangle10 (541)   2020-03-28 20:26:00
之前碰到一个智障臭宅,一进门就问说可不可以拍照,我以为是拍商品,结果是要我比YA拍一张
作者: tengobo (潶痞)   2020-03-28 21:22:00
去跟法官讲,不然法官就是按照过去判例判决。我不会想找自己麻烦,让自己变成小玉第二。要拍照先问一下店家表示尊重,对方不愿意就算了。至于对方愿意,自己因对法律不熟而触法被告,那就是自己要承担的责任。
作者: wtfconk (mean)   2020-03-28 22:07:00
楼上你这些话一样可以讲给店长/店员听,他们有意见就去真的提告并跟法官讲,你觉得可能嘛XD
作者: tengobo (潶痞)   2020-03-28 22:36:00
听起来就好像抓到偷窃可不可以提告?提告了浪费时间金钱得罪客人那你觉得是要提告还是不提告我翻了一下住宅法里面有关住宅之规定 住宅法第一章第三条第一项规定 住宅:指供居住使用,并具备门牌之合法建筑物。店舖符合这项规定。用一般的思维就是客人进入你家必须遵照你的规定。至于规定是个人订出来的,不需要任何理由与法律依据。一般规定是由客人询问主人或是主人口中告知。店舖以此进行延伸,店舖因为无法对每个客人口头告知,所以直接贴在醒目的地方。所以我认为禁止拍照的规定是合理的,要拍照得先取得店家同意。另外按照最高法院刑事判决第1610号判决要旨也有提到住宅系指供人居住之第宅及店舖而言的字样另外我也不认为台湾会有店家主张刑法306条规定受退去之要求而仍滞者,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罚金。
作者: erspicu (.)   2020-03-28 23:23:00
开放式营业场所拿住宅法相提并论 是在鬼扯什么东西?不是法律专业 不要随便乱误导人 莫名其妙订规定 基于尊重 所以给予遵守罢了 但犯了啥法?你呛去跟法官说 那也等哪天真的有实际案例再说不是法律专业 却爱那边落法律 但连法条解释都看不懂住宅提供居住用 最好你7-11 全家 莱尔富 是拿来居住用拉尊重这种莫名规定 就像是哪天规定穿黑色上衣不准进入一样
作者: he00993392 (MichaelHung)   2020-03-28 23:30:00
拍照如果没有不当得利之行为其实不太可能判决
作者: erspicu (.)   2020-03-28 23:30:00
人家店订个规定 给个尊重 但不等于那规定有啥道理或必要也不代表 就算你真的不遵守 你一定会违背啥法律上规范
作者: he00993392 (MichaelHung)   2020-03-28 23:31:00
店家“规定”也不能抵触法律甚至宪法
作者: erspicu (.)   2020-03-28 23:45:00
其实有一个大绝招是 双方合意原则 店家得以拒绝服务但就仅止于此而已 意思是说 他不爽可请你离开不提供服务至于其他 除非真的能举证真的因为拍照而承受利益损失或是因为拍照而不法得利 不然要以啥名目说犯法很大问号双方合意原则很好用 但说白了就是不爽不要来而已
作者: tengobo (潶痞)   2020-03-28 23:57:00
你可不可以看一下法律条文再来反驳?法律都跟你讲明店舖属于住宅范围 条文也列给你了 好歹也先去查证或是以其他条文或判例说明 怎么老爱自由心证店家规定违反什么法律或宪法 可以跟我讲一下吗?刚刚再查询了一些资料之后,我个人结论是单就拍照有没有犯法是不能以简单的二分法来做结论。就跟一般案例一样,你无法用二分法来说明。因为里面有很多因素在里面,只能单就案例去逐个讨论。
作者: arl (花若离枝)   2020-03-29 00:20:00
感觉好像你骑车进交大没登记然后被锁大锁要交解所费200元差不多的意义?
作者: erspicu (.)   2020-03-29 00:22:00
法律多少有定义模糊.冲突之处 以你的推文来说 你提住宅法住宅:指供居住使用... 跟开放式营业空间 诸如超商定义本质就有冲突 然而你后面又有贴有见解说 住宅包括店铺.. OK 即使住宅包括店铺 那适不适用住宅法去处理又是一个问题 因为并不合住宅法的定义 你要套用住宅法好歹你也得符合住宅法这套系统下的定义标准吧其实就已经有更充分的论述支撑商家自订规矩的法源商业行为的双方合意原则就很够 实在觉得多扯住宅.店铺这种有争议性的东西 没必要
作者: luckdot (ccj)   2020-03-29 09:09:00
只能尊重店家 不要想太多相信你们一定可以平安走出店门口拍照的
作者: Henry (..)   2020-03-29 18:45:00
私人空间人家说了算
作者: LSND (Luna Sea Never Die)   2020-03-29 20:06:00
尊重很难吗,门口就有贴禁止拍照,不爽不要进去买就好了。进去就代表你同意它的规则。
作者: miniuser (=.=)   2020-03-29 20:17:00
拍照到底违反哪条法律 有判例可以参考吗 还是嘴砲理由说穿了就用个似是而非的理由唬唬人而已门口贴了接受信用卡 结果一堆会用刷卡机的就说不能刷卡不会用刷卡机的店员 就说买东西不能刷卡 不然就乱按POS
作者: arl (花若离枝)   2020-03-31 04:36:00
嘘miniuser 人家的店禁拍照本来就是他们说的算不然我请问一下科技厂内便利商店禁拍照有法律可循吗?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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