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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9 (LIN9)
2016-12-07 06:41:35新闻来源:苹果
新闻标题:【仆街片】她借厕所摔伤怒提告 小7不给方便惹
新闻内容:
台北一名50多岁江姓妇人因为尿急到台北市长春路一间7-11借厕所后,不慎跌倒摔伤,她
认为厕所灯光又昏暗,与卖场地板之间又有高低落差,店家却未张贴警语,也没善尽告知
义务,怒告李姓店长及统一集团董事长罗智先业务过失伤害,但台北地检署认定店家无过
失,今将2人不起诉,不过店家未免再起纠纷,已停止开放厕所供民众使用。
江妇指控,今年2月她到台北市长春路上的7-11借厕所,使用后跨出厕所门口时不慎踩空
,身体因为重心不稳而摔倒受伤。
事后她检视现场环境,发现整个厕所的位置比卖场地板还高,两者间有高底差,再加上现
场的灯光昏暗,才会让她没有注意到,她认为店家未提醒使用者注意,导致她跌倒受伤,
因此对该店的李姓店长以及统一集团董事长罗智先提出业务过失伤害的告诉。
李姓店长到案供称,整个店的装潢设计全都由总公司负责,这个厕所开放至今已经7、8年
,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另外也有在厕所门口对面的墙壁上警语,而在发生这个事件后
,厕所已经没有再对外开放。至于统一集团则表示,门市的装潢设计虽然由公司负责,但
是施工完成后都交由各店使用。
检察官调查后发现整个厕所仅拉高4公分,且现场有灯光照明,并没有昏暗到看不清楚,
再者江妇在上厕所前,有一名小孩正在使用中,江妇也坦承有见到该名小孩出来时,有跨
过高底差的地方,因此认为厕所旳设计并无问题,将2人不起诉。(吕志明、叶晴煦/台
北报导)
=========== 网友意见 ==========
网友留言表示“借厕所有收钱吗?若没有,何来过失,难不成这妇人走路跌倒要国赔?”
、“两难:借了,出事要被告,不借,又会被丢屎”
、“店员未尽义务,未劝导妇人使用智障厕所”、“靠,好心借厕所,自己没注意还告人
,给你方便你当随便,是要A钱吗,害别人以后没厕所好用了,真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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