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想这篇文的标题分类要选什么
最后还是选了讨论..@@!
变形工时要消失囉
八月一日起 劳工局会很忙
还记得某超商夜班 连续上班八天后翘班
一个帅警员去代班还爆红的新闻吧
当初北市劳工局解释 (印象)
劳资双方只要合意协调
劳工在前后各休一天 中间连续上班12天不违法
这样的变形工时 当时引发一波嬅然之声
今天劳动部说 将废止自民国75年之释函
从八月一日起 将废止连续上班12天合法释函
劳工不可以工作连续超过6天。
===以下为新闻本文===
劳动部今天说,劳工工作两周,
只要前后各休一天假就可连续12天上班合法函释,
将于8月1日废止,劳工不可以工作连续超过6天。
立法委员林静仪今天在脸书分享劳动部函文,
内容指出,
废止内政部主管劳工事务时期之中华民国75年5月17日台内劳字第398001号函,
并自中华民国105年8月1日生效。
对此,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谢倩蒨表示,
考量劳工健康,因此决议将此函释废止。
谢倩蒨指出,这个函文是在立法院所做成的决议,
要让劳工在7天内可以有1天休息,有些雇主的运用会让劳工连续工作12天,
对健康是有影响的,因此立法院要求劳动部检讨并废止。
谢倩蒨指出,原本的函释内容虽然写明,若征得工会或劳工同意后,
例假日可于各该周期内酌情更动,但难免会有雇主强迫劳工同意,
因此决定废止民国75年的函释。
新闻连结:
http://tinyurl.com/hskzfuj
作者:
ttyui (ttyui)
2016-06-29 19:20:00楼上那种现在可以录音或用监视器证明自己有上班
以前在超商上班 做到离开只有我1个打卡 其他人都没打
作者:
tengobo (潶痞)
2016-06-29 21:08:00执法者在哪~~~(敲碗)
作者:
MELOEX (MELO)
2016-06-29 22:30:00楼上 连休跟不能连续六天上班不冲突阿0.0
作者:
idxxxx (ˊ_>ˋ神淡定哥)
2016-06-30 01:57:00问689
作者:
sarada (Fulang Chang)
2016-06-30 02:03:00有法源很好 重点还是严格劳检和重罚 不然惯老板老神在在
作者:
tengobo (潶痞)
2016-06-30 02:38:00重罚2万 然后用手段让员工离职
可是,我想赚多一点>“<一周休一天或两天这样又要连休很有难度
作者:
hilterp (人善变人妻 马上被人骑)
2016-06-30 10:38:00监视器28天算标准的 多数的店只有21天你检举也要有证据
作者:
IAMQQ (没关键字)
2016-06-30 11:13:00我是觉得这对CVS这种全年无休24小时的业态来说...很困扰
作者:
et252784 (et252784)
2016-06-30 11:13:00重点是一堆奴被坑还不检举的
作者:
idxxxx (ˊ_>ˋ神淡定哥)
2016-06-30 13:22:00绿立委:椅子砸好玩的
曾经连上27天,而且劳工局来查时,业主造假班表、签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