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想这篇文的标题分类要选什么
最后还是选了讨论..@@!
变形工时要消失囉
八月一日起 劳工局会很忙
还记得某超商夜班 连续上班八天后翘班
一个帅警员去代班还爆红的新闻吧
当初北市劳工局解释 (印象)
劳资双方只要合意协调
劳工在前后各休一天 中间连续上班12天不违法
这样的变形工时 当时引发一波嬅然之声
今天劳动部说 将废止自民国75年之释函
从八月一日起 将废止连续上班12天合法释函
劳工不可以工作连续超过6天。
===以下为新闻本文===
劳动部今天说,劳工工作两周,
只要前后各休一天假就可连续12天上班合法函释,
将于8月1日废止,劳工不可以工作连续超过6天。
立法委员林静仪今天在脸书分享劳动部函文,
内容指出,
废止内政部主管劳工事务时期之中华民国75年5月17日台内劳字第398001号函,
并自中华民国105年8月1日生效。
对此,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谢倩蒨表示,
考量劳工健康,因此决议将此函释废止。
谢倩蒨指出,这个函文是在立法院所做成的决议,
要让劳工在7天内可以有1天休息,有些雇主的运用会让劳工连续工作12天,
对健康是有影响的,因此立法院要求劳动部检讨并废止。
谢倩蒨指出,原本的函释内容虽然写明,若征得工会或劳工同意后,
例假日可于各该周期内酌情更动,但难免会有雇主强迫劳工同意,
因此决定废止民国75年的函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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