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一位家长询问的问题
因为这位家长她来我这边询问课程,然后提到前补习班退费纠纷的事情,
他的问题如下
1. 总金额是4万,但只缴3万
2.补习班是以"4万"去算费用,非用他缴的3万
3. 退费只剩余2千块
4. 上课只有1个月半(课程到明年5月)
5. 学生是会考生
有翻高雄退费管理规定,上面写
第 十五 条 学生缴费后退出补习课程者,补习班应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开课日三十日前退出者,全额退还。
二、开课日十六日至二十九日前退出者,得扣除应缴费用之百分之十。但最高
不得超过新台币三千元。
三、开课日前十五日内退出者,得扣除应缴费用之百分之二十。但最高不得超
过新台币五千元。
四、开课当日起至第三日(次)上课前退出者,得扣除应缴费用之百分之三
十。但最高不得超过新台币七千元。
五、第三日(次)上课后至全期三分之一前退出者,得扣除应缴费用之百分之
五十。
六、逾全期三分之一退出者,不予退还。
学生于补习班开课后参加补习者,前项开课日改以实际上课日计算。
第一项相关费用,包括补习班所定之报名费、订位金及其他各项费用。但代办
费应全额退还;已代办购置物品者,应发还该物品。
第一项情形,应由学生或其法定代理人向补习班请求退费,补习班并得要求缴
回收据。
补习班算法
因为他给这位家长是折扣的优惠价,要退费的话,是要用"原价"去算。而不是用优惠价是
算。
所以想请益各位补教先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