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立案相关

楼主: FrostMaiden (Nikita300 入手)   2019-11-28 01:10:48
今天遇到了一点状况
Q1.
请问新北的同仁各位,如果是变更负责人是否需要重新跑立案流程?
Q2.
因原班舍面积只有53.36平方公尺(法定70m^2),却持有立案证书,
这样我是能直接变更负责人就好吗? 也就是避开70m^2 的限制了。
说明: 原班址是(A+B)的形式,但因故裁掉A,所以剩下B班址,可是
教育局重发的核定立案证书却直接给一个53.36平方公尺的面积
(这不是很奇怪? 明明只能用70平方公尺立案)
因为教育局前后给我的说词不一 ,且代办立案的建筑事务所是认定
还是要依照现行法规70平方公尺才能变更负责人
所以想请教版上有经验的同仁们
作者: DR101 (大儒一对一)   2019-11-28 02:16:00
建议以代办立案承办人说的为准...
作者: chunpiao (chunpiao)   2019-11-28 10:59:00
变更负责人要重跑立案流程,重新会勘,适用新法规。
作者: steake (奇蹟)   2019-11-28 12:38:00
若教育局承办说要重新跑流程,就要重新跑其实就是承办人员说了算,他怎么讲我们就怎么做
作者: chunpiao (chunpiao)   2019-11-28 21:19:00
看你问哪个负责人啦,问到菜鸟啥也不懂,问建筑师吧。
作者: Roskill (Roskill )   2019-11-29 15:42:00
当然以承办人员为准啊~ 版上网友又没有公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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