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关于聘雇与讲义

楼主: ttPttPtt (ttPtt)   2019-02-16 06:21:50
想请教受聘雇的员工(全职非跑班),若教授项目跨不同科别,一部分使用自编讲义是否受到在职产出,而此产出财产权归公司所有的限制?
例如:若受聘教化学,可是数学科刚好有缺老师,所以若编完讲义教授数学科,则此讲义是否为工作产出?
作者: pttnowash (不用洗)   2019-02-16 07:39:00
全职的话理论上是公司财产没错实际上就看你们的合约譬如你用了ˊ大考中心资料 那当然不是你或公司的财产
楼主: ttPttPtt (ttPtt)   2019-02-16 11:42:00
那如果编讲义时间是在班时间呢?还是一样的情况吗?
作者: iamlucky888 (优雅的祐)   2019-02-16 14:19:00
优先合约为主,合约明言工作包含编辑讲义,则讲义必为公司财产。若合约没有,则可以主张讲义任职前即拥有,非公司财产。在公司利用时间编辑讲义,也是以合约为准(不可能边讲课边编讲义吧)。不过A约有明言,任职B缺,这比较尴尬,我认为B缺产出讲义应算公司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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