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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Luo (Luo)
2013-11-19 14:57:532013 KIMAD
原住民族主题微电影及电视剧本征集简章
一、 参赛资格
凡喜爱电影、电视、戏剧及文学、剧本等创作者均可参加。
二、 参赛主题
需以原住民族题材为创作主题。凡原住民族山海文化、人文地理、自然生态景观、
艺术、传统祭仪、部落史蹟,以及部落建筑等具原住民族传统文化意涵,或以现代手法
呈现原住民族编织梦想、因爱融合及民族事件等皆可。以创新观点,运用原住民族文化、
语言等元素,呈现原住民族文化特色与人文内涵。
三、 参赛缴交文件规定
(一) 微电影剧本组
1. 影片长度以3至10分钟以内为原则。
2. 剧长可分为数个短篇约30-40秒,结合成一部微电影,总长约3-10分钟,主题得
由创作者自订。
3. 请以PDF或WORD格式档案制作,缴交A4书面资料5份并烧录于光盘。
4. 同一创作者或团队之参赛件数以3件为限。
(二) 电视剧本组
1. 参选剧本之演出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
2. 单元剧类制播集数在4集以内之迷你影集,每集长度45分钟为原则。
3. 请以PDF或WORD格式档案制作,缴交A4书面资料5份并烧录于光盘。
4. 同一创作者或团队之参赛件数以3件为限。
四、 报名方式
(一) 请于活动期间在2013KIMAD活动网站(http://www.102kimad.com)下载报名相关
资料并填妥后,连同参赛剧本(一式5份)及电子档一并邮寄,应备文件不全者
经通知后仍未于期限内改善,视同报名未完成得不列入评审。
(二) 请于2013年11月30日前,以挂号邮寄或快递至指定地址:【234新北市永和区
环河东路二段54号15楼之1】,以邮戳或日期为凭,逾期不予受理。
五、 报名缴交资料
(一) 报名表一式5份,创作者简介200字以内,剧本大纲200-500字以内,并注明参赛
剧本类别。
(二) 书面剧本 以A4左侧装订一式5份,请于封面注明剧本名称或片名。(为求评审公
平原则,参赛作品不得加注创作者个人姓名或记号。)
(三) 请将报名表及参赛剧本电子档,储存DVD光盘,一式1份。
(四) 智慧财产权同意声明书正本乙份。
(五) 切结书正本乙份。
六、 评选办法
原创掌握度(素材来源、语言层次)25%
剧情掌握度(人、事、地、物连贯性)25%
故事完整性(角色设定、故事情节)25%
创意表现力(感动度、接近度、惊奇度)25%
七、 奖励方式
(一) 微电影剧本组【总奖金25万元】
优等剧本奖3名:每名获得奖座乙座及奖金新台币5万元整。
佳作剧本奖5名:每名获得奖牌乙面及奖金新台币2万元整。
评审团大奖1名:由承办单位依获选剧本拍摄成微电影并公开播放。
以上奖项未达评审标准者,得以从缺办理。
(二) 电视剧本组【总奖金55万元】
优等剧本奖3名:每名获得奖座乙座及奖金新台币10万元整。
佳作剧本奖5名:每名获得奖牌乙座及奖金新台币5万元整。
以上奖项未达评审标准者,得以从缺办理。
八、 活动期程
征件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11月30日截止。 (以邮戳日期为凭)
初选评审:2013年12月 4日至12月11日。
复选评审:2013年12 月12日至12月25日。
颁奖典礼及成果发表:预于2014年1月份举行,实际以公告为准。
※以上期程若有异动,将另行通知参赛者。
九、 注意事项
(一) 报名以个人或团队为单位,不限参赛组别,但每组参赛作品以3件为限。
(二) 为求竞赛公平性,请勿于参赛作品内容、封面中注明创作者姓名或记号。
(三) 参赛作品须由参赛者自行创作且未公开发表,如曾经公开发表、展出或于其他
比赛获奖,经查证属实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 参赛作品应避免内容离题、违反善良风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权等相关情事。
(五) 参赛作品内容属参赛者个人言论,并不代表办理单位之立场,若有任何争议或
触及法律部分,主办单位或执行单位概不负责。
(六) 各参赛作品之著作人格权,归属参赛者个别拥有,但主承办单位共同拥有为推
广活动及为教育目的重制、下载及公开展示等著作财产权权利。主办单位得以
将参赛作品于国内外公开展览(含网络),或制成光盘、书册、纪念品等,届
时参赛者的作品将公开姓名、剧本内容,并于主办单位相关平台展示。
(七) 得奖剧本之合理使用规范,得奖者应永久无偿授权主办单位再授权之人及因法
律规定承受主办单位业务之法人得于非营利目的范围内将获奖之剧本于所属网
站重制、改作、编辑及公开传输,并将获奖之剧本内文、剧情大纲及人物介绍
等以纸本重制、散布、编辑。主办单位及因法律规定承受业务之法人并得将得
奖剧本推荐给电影、电视片制作业制作成电影、电视片。
(八) 得奖者所得奖金须依法缴纳税金,将由执行单位于支付奖金时代为扣除。
(九) 参赛作品请保留原始档备查,参赛作品(含未入选作品)均不退件。
(十) 参赛者需提供真实姓名、片名、长度、连络电话、电子邮件信箱,参赛者保证
所有填写或提出之资料均为真实及正确,且未冒用或盗用任何第三人之资料。
如有不实之情事,将被取消参加或得奖资格;如因此致无法通知其得奖讯息时,
主办单位或执行单位则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 凡报名参赛之创作者,即视同同意本活动所订之各项内容及规定,若有未尽
事宜,主办单位或执行单位保留修改之权利。
(十二) 活动洽询:茱莉亚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活动小组
(02)8928-0268分机15/E-MAIL:juliaad@ms37.hinet.net
活动网站:www.102kimad.com
活动粉丝专页:https://www.face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