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大清律例 20100112版

楼主: TeamFallBack (宝贝宝贝我来囉)   2009-11-20 21:50:37
清史版一直以来都很开放,偶尔有一些闹版和灌水无意义的文章外,其实很少需要动用到
版主出面,这里长久以来一直都是半无政府状态,所以有鉴于最近越来越多政治文和谩骂
情形,所以订了几条简单的规则,真的很简单,只要触碰到以下规则其一轻者删文重者水
桶(版主依其主观意识判定),希望这里是一个增进大家清史资讯和交流的地方。
(1) 避免谩骂、攻击、灌水等文章或推文
(2) 清史讨论范围可大可小,扯太远会视情况删除
(3) 禁扯政治与引战,违者版主会先警告,累计达三次者水桶一个月,累计达六次者永久
水桶。
(4) 其他版若有讨论到关于清代历史的文章,要转文至本版,标题开头请下"转录"
(5) 营养度不足或明显灌水的文章,经查证一律劣退。
(6) 持续增加中
版规草创,欢迎私下来信讨论,让大家有一个干净的讨论空间
作者: trahison (trahison)   2008-08-15 11:33:00
作者: stanagain (甜心小宝贝)   2008-10-19 20:49:00
用有机体比喻国家的最大问题是 国家没有寿命极限而人有
作者: Lorenzia (爆走金鱼)   2009-11-20 21:51:00
版龟推!
作者: popoyo (EMMA)   2009-11-20 22:09:00
金鱼推!
作者: leepingyo (御前一品带刀龙侍卫)   2009-11-20 22:17:00
再推!
作者: xuebai (雪白)   2009-11-20 23:07:00
又推!!!!! 不过对金鱼的推文算是灌水吗.....Orz
作者: chocho55 (协办大学士)   2009-11-20 23:19:00
推,但是应该加一个金鱼妹的特别解释文
作者: aaa8841 (匡国军节度使)   2009-11-21 00:33:00
宪草推! 金鱼本身就是宪法!
作者: DAKOU (大口)   2009-11-21 08:12:00
清朝是不是该订个大清律例,分 吏户礼兵刑工 XD喔,还有,版规第二点有错字
作者: xuebai (雪白)   2009-11-21 12:14:00
接下来还要编会典、事例、则例、起居注册.金鱼朝等等
作者: mythgod (真心的对待)   2009-11-21 14:16:00
推 对金鱼文章有专案处理才是
作者: tchavelier (ikkoku)   2009-11-21 14:48:00
东西会通,版规大同,大宪章+好文八议=金鱼跳水噗通噗通
作者: Lorenzia (爆走金鱼)   2009-11-21 14:54:00
欸都…我想跟大家说一下,因为历史群组的版是开放给大家的我也不是什么大神,只是个骗吃骗吃的菸酒生而已,也不算正当然大家愿意看我的文章一起讨论是很好,但是娘娘陛下一类还有金鱼说的就是对之类的,我真的担当不起,我是个版友,就不会有专案处理特别条例,我有说错、误解的地方,真的请大家直接指正,清史版是少数的朝代专版,希望大家都能一起参与讨论,而不是特殊版友说了算,大概是这样(叩)
作者: bajiqa (多尔)   2009-11-21 16:53:00
我觉得可以让金鱼小姐低调点,不要没事就推文金鱼什么的~
作者: C6 (0.0)   2009-11-21 17:55:00
GOOD!
作者: evansheffiel (1111)   2009-11-21 23:01:00
如果你是骗我的 就让我当个傻子吧~~~~有人会推金鱼文也只是单纯佩服金鱼大考证功力和历史视角 再说金鱼大文字风格也自有其魅力。如果金鱼大有说错的地方 版友也会热心补充吧 应该是没有只要是金鱼文就是对的这种想法 金鱼大多虑了不过有时因为有些高手的文章看了真的让人赞同 但是例如我这种外系的 实在是才疏学浅 看了众高手的文章只有同意的份 实在是没什么可以补充的 为了表达赞同也只能说说"金鱼文必推"这种话 这样是否也算灌水呢?请板主明鉴 唉呀我刚刚才看到有意见写信讨论~~~~
作者: aaa8841 (匡国军节度使)   2009-11-21 23:34:00
外系+1 誓死拥戴金鱼!这里历本业的好像不多..所以把金鱼当作像版标一样的存在XD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话)   2009-11-21 23:47:00
个人觉得3348玩的有点过头..很明显金鱼不舒服了..
作者: DAKOU (大口)   2009-11-22 14:37:00
怎么会有一堆人搞不清楚状况...
作者: lucard1129 (朝鲜通商大臣)   2009-11-22 15:15:00
3347吧
作者: octobird (遗憾)   2009-11-22 15:19:00
在批踢踢上想要陷人于不义,先从造神开始...请各位三思呀
作者: bajiqa (多尔)   2009-11-22 20:42:00
楼上说得很好,PTT很多ID就是被推文捧出来的,问题是有的人想红,有的人只是在专业上发表文章而已,根本没必要什么金鱼推文,与其金鱼推文倒不如对文中不知处提出问题~
作者: aaa8841 (匡国军节度使)   2009-11-22 20:59:00
啧 再看一次3347推文..开始只是说正 怎么闹成拥立的==
楼主: TeamFallBack (宝贝宝贝我来囉)   2009-11-22 21:12:00
就此打住吧 金鱼是人 不是神 何况还是个女人她也是有一颗怀着少女梦想的心好吗 谢谢...
作者: hengyen (我是阿伯)   2009-11-22 23:53:00
对不起,我是始做俑者!!
作者: leepingyo (御前一品带刀龙侍卫)   2009-11-22 23:59:00
负荆请罪(求鞭数十,驱之别院)
作者: aaa8841 (匡国军节度使)   2009-11-23 00:30:00
自请贬三级 罚俸一年.
作者: aishiteiru (爱你唷)   2009-11-23 11:03:00
臣有罪!!臣有罪!!(叩头如捣蒜)
作者: rigor (冷凉卡好)   2009-11-23 15:07:00
怎么办,一堆约翰王都不想签XDD
作者: Monkker   2008-02-28 13:09:00
支持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