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PttFinance 看板]
金融局看板违规处理办法
一、凡看板遭人利用从事不当获取 Ptt币之违规行为,并符合下列任一
条件时,除惩处违规使用者外,另将看板设为违法看板。
1. 违规使用者为该看板板主。
2. 该看板板主未制止违规使用者利用其管理看板从事不当获取
Ptt 币行为。
3. 看板于违规行为发生时为隐藏看板。
4. 看板于违规行为发生时已三个月以上无该看板成员文章发表。
5. 看板于违规行为发生时无板主。
违反第二项者,若能证明非其管理疏失,不罚。
二、认领并解除判决确定之违法看板,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经设定违法看板达三个月以上。
2. 该看板有五名以上之固定成员使用。
3. 担任该看板板主者不得有违反金融法之纪录。
三、欲认领看板者,依各群组组规至各群组组务看板提出外,需同时于
金融局暨金融法庭 PttFinance 看板备案,经金融局同意后,方得
领回看板。
四、违法看板经认领后,复有违反金融法情事,且违规情形符合本办法
第一条任一项者,该看板永久设为违法看板。
经认领之违法看板,若发现未满足本办法第二条任一条件,板主予
以撤职,该看板设为违法看板,且自判决确定起未满六个月不得申
请解除违法看板设定。
未依本办法第三条程序认领之违法看板,板主予以撤职,该看板设
为违法看板,且自判决确定起未满六个月不得申请解除违法看板设
定。
五、案件当事人于判决确定后,若对判决有疑问或不服,可至本站站务
警察政风室 PoliceICAC 板提出申诉。
六、本办法公告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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