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不是,哪个正常人会签阅文新约

楼主: Belial (东方将军)   2020-05-01 18:54:34
欸,我必须说大家太小看年轻人的热情了,
只要有梦,当韭菜有什么了不起。
起点的吃人新条约,其实,都是台湾出版社玩剩下的。
二十年前台湾火红的言情小说产业不知道有几位道友有印象的?
重庆南路书店街排面几乎被各种粉彩俊男美女封面攻占,
一星期出版的新书可能有上百本之多,
席绢、于晴、凌淑芬、左晴雯、唐瑄、绿痕、兰京......
名家辈出、一代粉红浪潮席卷书市,
时到今日,台湾言小/小言在中国网小依然是台湾文化的象征之一。
出版社对待作者的态度差不多就是起点新弄出来的这一套,
买断作品、买断笔名、竞业禁止(几年内不续约也不准跳槽跳槽也不准写相关人物)、
买断价嘛,早期听说五六万一本,后来连两万都不到,
这不是一间两间,是整个行业都这样,你想写言情小说就没得选择,
万盛(后来的飞田)没买断笔名,听说某些出版社某些大神可以抽版税,但都是个案。
这种吃人条约有人会签吗?
当然会啊,君不见言情小说还是继续在出版,
代表还是有人宁可签这种吃人约也要出书,
不签能怎么办呢?台湾不是一间出版社垄断,但这种行业潜规则下不签也没得出。
只是早年那种百花齐放的盛况不复重现,
这一方面是时代改变,另一方面有才华有能力的作者也不可能愿意廉价贩卖自己。
起点走了糟糕的第一步,
下一步如果不是起点式微,就是纵横阿里刺猬猫见“贤”思齐,
中国的网络小说走向台湾言情小说没落的黑暗进程。
台湾产业果然是先驱者,领先中国产业二十年(X)
作者: misadaisukia (Mitty)   2020-05-01 19:09:00
以前不太能比 通常都是先完本才出书的现在是连载形式 你觉得这合约不好可以拿书换另一家现在你一开书就想强暴你 你根本没得选择你说的是第二本书 第一本书不可能给你连载约你会先有一本完书约 第二本才有连载约你见到连载约不好 可以马上跳槽 只是要换笔名现在的问题不是跳不跳啊 是你没办法跳你开书就被强暴了 完本又被强暴 你想被强暴几次
作者: sustainer123 (caster)   2020-05-01 20:30:00
这一套在台湾合法喔 扯到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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