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从中国小说看出中国人普遍没有法治观念?

楼主: JustinTW (DoW FAN)   2020-02-10 01:20:12
看讨论有人搞不清楚,这里还是转载一下Chenglap大的文章:
https://www.ptt.cc/man/Gossiping/D315/D2D4/D1E0/D26F/M.1445065428.A.268.html

先抱歉, 我不是想冒犯,
只是我必须指出, 这个不是“法治”, 法治绝不是依法治理.
法治是“没有任何权力高于法律”, 因此, 法治是“权力被法律约束”.
我再强调一次,
法治是政府守法.
不是依法治理.
所有政府, 不论是否法治, 都是依法治理, 只是现实根本不可能出现写一条法律就能够
100% 完整执行, 就像乱过马路冲红橙, 这是犯法的. 但每天都会有很多人这样做, 有些人
被抓, 有些人没被抓到, 法律定下来, 总会有实际上漏网的地方.
“依法治理”看似有道理, 但其实只是政客的花言巧语, 因为法律先天就不会能够治理所
有情况, 法律永远都是抓到部份犯行, 另一些犯行则闪过. 政客提出依法治理时, 往往就
是说, 我在对付我的敌人时, 我会引一条法律,称之为“依法治理”, “依法行政”.
但例如在专制国家, 法律根本就是统治者自己立下的, 他可以先为了对付一个敌人立下一
条法例, 例如“支持 XX 独立就是犯罪”, 然后再“依法治理”, 拿这个法律去抓所有异
见者.
这是依法, 却不是法治, 因为存在着一个可以随便立法的权力. 倒过来说,跟统治者有利益
关系的人, 他可能就看不到, 不会治, 或者说证据不足, 例如贪污有罪, 但跟统治者利益
相关的人, 永远都是证据不足. 他没有违反法律, 只要没用心去搜集证据, 那些人很容易
就可以脱罪.
当然有些人去到这点会定义, 依法治理不就是 100% 所有情况都抓到才叫依法治理吗? 但
这就像说要 100% 抓到所有乱过马路的人一样不现实, 因为要抓到所有人需要非常高的成
本代价, 而且更要命的是, 这就是意味着要加强执政者的权力.
例如要 100% 抓到乱过马路的人, 政府就应该要在所有的道路上, 装上摄影机, 并需要雇
用大量的警察, 一方面他的成本非常巨大, 另一方面, 这开通了政府监视全个国家所有人
的工具, 因为他要依法 100% 治理, 自然你要先给他 100% 执行的资源, 而他掌握了这些
资源, 他却可以用来打击异己.
依法治理这个想法, 其实走向的绝不是法治, 而是不断增加政府权力的极权主义. 法律本
身就不是一种能够百份百完全执行的东西, 而且越追求严格执行法律, 只会令警察权力越
来越澎胀. 但就算警权无限澎胀, 法律还是无法做到百份百执行.
因为法律就是治不到执法者.
单纯的“依法治理”,
权力阶级与执法者,
永远就是法律的漏网之鱼.
若要求执法者“依法治理”自己.
那就完全是自律和道理的问题.
一旦当事人没有, 这就立即崩溃了.
依法治理是一个错误方向.
所以才会有“法治”, 法治针对的, 正是这部份, 就是将统治者和执法者,都列入法律的管
制范围里. 统治者和执法者, 没有立法的权力, 也没有审判的权力, 会有一个独立于他们
的权力, 去立法, 也有一个独立于自己他的权力, 去判断他们是否犯法.
他们是否“依法治理”, 根本不重要, 因为他们不依法的时候, 这个体制会惩罚他们和剥
夺他们的权力. 法治就是讲存在着这样的体制, 跟他个人守不守法, 毫无关系, 他们大不
守法, 无论你权力多大你都要承受审判和后果.就算你是执法者, 你也不代表法律, 你执法
的行为本身可以是犯法.
根本不需要什么依法行政, 依法治理, 这已轮不到行政和治理的人选择依法不依法, 因为
他们没权选择. 权力者和执法人员, 他们不依法, 大家看不到也许就像乱过马路一样可以
混过去, 但被抓包了, 法院就会让他们为所有的行为承受法律后果.
华人之所以难以建立法治, 就是因为概念本身就是错误, 没有了解到, 法治是政府被法律
威胁. 反而把法治想成, 政府自律, 主动的去“依法行政”,其实把事情看成是政府是否自
律, 已经不是法治, 而是人治. 哪怕是包青天, 完全根据法律, 公正无私的执政判案, 那
也绝对是人治.
因为包青天再公正, 他都并不是人民有平等权立法, 也不是有一个完全独立皇帝动不了的
法院去执法, 包青天只是出于自己有正义感, 以及宋仁宗仁慈容忍他, 也就是这全建立在
自律上. 他们只要有一天不自律, 还是可以滥用权力, 而没有人能治他们罪.
如果北宋是法治, 那么就是存在着一个制度, 北宋的国民有平等的权力去改变法律, 同时
有一个机构, 在仁宗不依法时, 可以判包青天和仁宗违法然后抓着他们.
立法, 审判, 行政这三项权力, 拥有一项权力的人, 就不能拥有另外两项.这样才能够达成
法治. 包青天同时审判和行政, 就算他再自律, 那也只是很好的人治.
华人建立的政权, 大多是中央集权的军事政权, 这种中央集权, 本身就是一种无上权力.
没有任何外在的权力, 足以牵制这种权力. 法院只是这种权力底下协助治理的附属机构,
他只是拿来治小民, 治不了政府和真正有权者,法院只是体制的小官而没有超越政府的权力
(大陆犹甚), 就算有法官或律师想要挑战这点, 行政权力也会使用自己的警察, 把这些人
镇压, 抓起来, 或者截断他的经济迫他就范. 人民也不知道立法的该是自己, 而认为立法
和依法的都该是统治者.
这就是没有法治的原因, 因为华人普遍还未认识到, 法律的合理源头, 应该是被那些法律
影响的所有人, 他们都应该有平等权利去立法. 而觉得法律的源头就是当初打仗赢了的那
位仁兄, 以及他的后继者. 同理, 华人也认识不到, 这三个权力是分开而且互斥的, 一旦
其中两个结合, 事情又会走向那个人必须自律, 那又回到人治了.
香港之所以能勉强维持法治, 是因为香港的法律体系, 还是连着其他普通法地区, 可以引
用其他普通法地区(如英格兰, 澳洲)的案例, 同时可聘用其他普通法地区的司法人员, 可
以存在着一个超越香港的国际司法体系, 去牵制香港的政府. 当初廉政公署也是找香港人
以外的人来开, 就是因为一大堆根本就外国人, 才可以中立, 也因为是国际体系, 才有直
接针对政府的约束力, 如果香港的司法全部由香港内部产生的, 保证一瞬间就会崩回人治.
所以要走向法治社会, 就是要否定什么依法行政, 依法治理, 而要直接体现到, 政府根本
直接被剥夺立法与审判的权力, 法律不是执政的理据, 法律是对执政者的威胁, 是背后的
刺, 是架在太阳穴上的手枪.

这篇我觉得说得也很明白了,为啥华人的法治观念有问题,一来是政治体制一直都只是一
支军事政权,没有真正的分权制衡,二来则是因为大家还是受到这种传统教育影响,尤其
那两个革命党显然是刻意混淆这些观念好正当化自己的统治。
作者: wizardfizban (疯法师)   2020-02-10 10:31:00
其实蛮有趣的 第一次看到以神为观点的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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