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毒] 我是明珠,莫蒙尘

楼主: andy82116 (哭哭鲨鱼)   2019-05-15 20:58:21
第一章就死亡了。
先是当运动员->受伤后读完医学院->实习中接过主刀救活主治都救不了的人->名闻美国->
22岁投入选秀。
WTF~~
1. 美国没有医学士:
美国的医生跟台湾不同,大学没有医学系只有毕业后才能考医学硕士。
2. 实习中主刀:
美国实习是M3、M4两年,换算台湾年纪是医学系6-7年级(新制度是6年级跟PGY 1),再
卷再天才,这年纪顶多拉拉勾缝表皮伤口,还主刀咧。
3. 实习1年就毕业:
如题,主角实习1年就医学系毕业。扯蛋咧,进临床实习又不是只有知识,学会跟病人相
处是一大课题,哪能跳过?
4. 年纪:
理论上,美国读完大学、念完医学系要8年,然后作者想要压缩年纪让他当天才迅速毕业
,所以现在他22岁。那你之前是怎么当闻名全美的篮球员?啥时出名的?
对啦,我猜到要用医学知识救G. Hill,但是这一段是作者完全把医生途径当白痴啊!
作者: wizardfizban (疯法师)   2019-05-15 21:01:00
22岁就是知名篮球员 是高中毕业选秀?哦 22岁才选秀 那是他是怎成为知名篮球员的[email protected]@?这个人的人生也太浓缩了从小就出名那至少也要到高中选秀才能到全美闻名呀要不然顶多就是高中内知名而已我只觉得这人的人生好浓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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