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前篇有些想法 稍微有点多 所以在这边在讨论一下
第一个我喜欢巫妖但也就是喜欢 没有到护航的程度
巫妖篇后面不如预期应该是比较共识且常见的看法
只是借此讨论
一个稍微广泛而常见的现象
不管如何过程中如何运作 最后还是要经过市场考验 这点是同意的
我认为人这种生物是有其极限的
所以以我个人而言 我评判的标准 这个标准可以做到的人很多吗?
以个人的经验发想
如果你做一件事 小说 企划 报告 之类的
我们总是想要把尽可能多的材料塞进去 但这个过程中需要组织
客人可不想看大杂烩
我评断这件事情做的好不好
会看它塞的材料 如果都是每个人都在用的已经多到有范本的
要得到好评 你就必须组织的精采跟处理材料间的相性
所以有些人写套路一样写得精采
如果有些人塞了一些没人尝试过或者失败过的材料有加入自己的巧思
那么我会把好评的标准放低 因为我想要看到更多这类的东西
但这些放低的标准应该是要有因果性的
必须是要因为创新所造成的伤害
像是新剧情导致后续剧情收拢的不良 或逻辑的圆融性
其他文笔不好啦 那些的是基础的问题
顾客付钱了 要收到好的品质 这是天经地义的 没有第二句话
所以我个人创新相关的好评或坏评有考量底下
作者是不是新手 他的创新的好处有没大过坏处(包括它的未来性)
他的文笔能不能让我忍受(即使有创新)
我觉得事情要分割的好 至少在传达讯息方面
上面只是单纯我个人的评价看法
制度层面 就是一开始在讨论的东西
你的制度你的文化 是不是良善的鼓励创新的
编辑必然会干预作者 越不成熟的作者 依赖编辑的程度越高
而越成熟的作者 则比较需要非技术性质的建议
必然存在干预
编辑的好坏与喜好 姑且不论
放纵与干预的拿捏 我觉得是编辑这份工作最灵性的部分
这是专业的是专家的领域 一般局外人应该发言谨慎
但是有例外 原文编辑的做法就是我觉得例外的状况
虽然没有到禁止作者发文这种偏激状况 但是我觉得那边编辑做法
已经到让局外人(至少我一个)觉得有些不安的状况
你不会对每个作者都这样搞吧?
推不推妹 文章的写法(像是众星拱月或群星闪烁) 悲剧喜剧
有些东西你该交给作者决定 当然善恶平也该作者自己承担
你不喜欢零散的叙事 但是就是有成功的作法 不是应该先收集成功的做法
给作者参考 并利用这些例子给作者当标准吗?
至少要写到这种笔触安排的一定程度 我才会改变我的看法
而非直接拿最大众的那一套要求作者更改?
另外我觉得有些太过信仰市场主义 市场有其失灵的一面
读者应该适当地在其失灵时 产生一定的影响力
不过这个课题有点大 拆取部分来讲吧
简单的来说
市场无法完全反映你的偏好 而且在降低成本方面可能忽视你的偏好
他们要的是赚钱的最方便便宜的公式
而忘记 你会厌烦 你偶尔会需要文青一下 偶尔会需要可以思索的东西
另外市场提供的服务是有极限的
当全部的市场都在生产速食
而我突然想吃点精致的东西 你会发现选择非常少
当然真正的饮食市场 不会这样他们比小说市场健全很多
老书虫 不会觉得越来越饿吗?
当我随便写20几个字的大钢 然后就可囊括市场一半的内容
应该算出问题了吧?
另外我应该算比较权变多元主义那边的
我不认为有一种万用之法 可以适用所有社会状况
所以套路书多了 我就会推广非套路的想法
也不认为别人一定要遵循我的想法
但是我会试图改变这种比例 必须经过众人讨论之后的认可
想法经过讨论的洗练后才真正有价值
我的诉求是 给他们环境作者会不会死是他们自己文笔的问题
不是给予作者任性 而是给予他们的创新 任性的空间 死不死作者必须自己承担
如果你喜欢这个题材或喜欢这个创新 就给他们更多宽容
就像我随便你出书不禁你的题材
而且这些小众是有市场的
但能不能争取小众支持而不爆死是你自己的问题
原因是因为我想看更多其他种类的小说 所以我告诉市场这个讯息
如果我这种人很多
你最好给这些种类的作者一些自由
每个都表达自己喜欢的创新喜好
在市场里 你不该只是一个消费者 不应该只是付钱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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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够废 一堆观念没办法分离 想了这么久
也不够简洁明确 抱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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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加的 疯巫妖后期写废确实是作者问题 因为最后毕竟还是给了作者大部分的自由
有了权力 就负担义务 很合理
但应该照编辑的改吗? 全改? 半改? 还是照作者自己重写?
可以合理收尾的人很多吗?
作者是职业的 当然不能用一般人的低标准 那么很多吗?
但不好收尾的原因是?
前期吗? 但前期很好看啊?
时间吗? 一天三更大有人在
才能吗? 前面不是写得不错吗?
果然是努力的问题吧 再努力一点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