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成左脚触地,收回双拳,直视著对手的眼睛,大口喘著粗气,比打了一百场比赛还累。
自己杀人了……
原本打算靠警察解决 结果计画改不上变化
出手救人直接变杀人 这下事情可大条啦XD
大概最后还是靠师傅帮忙收烂摊子
作者:
Alice27 (魂之烧仙草)
2016-11-15 00:50:00还好吧 师傅已经先打过关节了 而且这人的作风估计也杀了不少人 可能就是通缉犯 以自保来说应该没问题
说真的虽然这章武打部分写的很赞,但是实在不是很想看到杀人戏码,跟第一神拳那样主轴在擂台赛不是也很好吗?都市异能武打类型却没血腥杀戮,这才独特阿
同上,不过想想乌贼前面铺陈家庭琐事,似乎有在舖梗?
作者:
huangsh (风吹沙)
2016-11-15 01:33:00总觉得接下来要离开学校离开家庭了?
作者: bigb37 (喔喔) 2016-11-15 01:36:00
会不会初恋就这样飞了阿..
这段超莫名的阿 主角跟发小有很熟吗?救了一次不够还两次 帮了忙也劝过了 前头还利用主角 看了超不爽 变成圣母了吗...
作者:
RSoul (Shrek)
2016-11-15 03:18:00一整个过程都舍不得跳过,不过突然从家庭跳到这段,我还回去重翻一次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6-11-15 04:38:00跟陈信差不多... 脑子一热就突然冲出去了...更正 是肉黏这次杀人师老头应该会帮忙处理 不过毕竟是法治社会我猜可能会被强迫加入官方组织 希望不是叫什么龙组的
作者:
bitr852 (..>W<)
2016-11-15 08:30:00还算写实吧 不会很怪楼成也还年轻很容易就忍不住热血送头
我比较想看大学武道会、选拔赛,第一次杀人来的有点快
同意楼上,来得太早。而且不是一直舖不要把自己卷进去的哏吗..
很明显就是要拿职业九品来开刀 只是没想到会直接杀掉还以为会拖到警察来之类的
这世界有气这种东西 死人很正常 现实光是拳头都能打死人了更何况这是发劲后打向太阳穴
作者:
WUKEI (KEI)
2016-11-15 09:45:00那么多人可以围观作证没事的吧
作者:
Odyseus (阿星)
2016-11-15 10:36:00还满合理的转折啊,计画赶不上变化,少年还是图样图森破
还蛮合理的,这个年纪的学生不可能眼睁睁看着朋友死在面前如果他真的忍住的话那就会变成另一种风格的小说了~~
作者:
hdjj (hdjj)
2016-11-15 11:30:00侠以武犯禁,虽然这段沉重但很写实难点是在“法治社会”下要怎么收场. 靠后台出来摆平就无趣了别忘了,被杀的这个人是自卫反击啊.XD
作者:
WUKEI (KEI)
2016-11-15 11:40:00局外人只有面店老板 拿个钱出来分分钟摆平 他也怕混混吧
作者:
hdjj (hdjj)
2016-11-15 11:54:00被杀的这个,是走在路上被人拿枪围杀,楼成等于是出来帮杀人的要说楼成自卫反击,以台湾法律一定是败诉的.至于作者要给这个死者什么通缉要犯杀人魔大恶人的背景设定,又是另一回事了
作者:
hdjj (hdjj)
2016-11-15 11:58:00不然这样好了,给这个死者一个卧底黑道特种兵的身份,我们来猜接下来会怎么展开?
作者:
fewhy (I am real)
2016-11-15 12:19:00大家都想太多了 这世界武斗发达 打架致死是常见的事情
我对乌贼面对"第一次杀人"确没有作SAN CHECK比较有意见好歹是从小习惯法治社会的人 杀了人还庆幸半天自己怎么赢,太破坏气氛了,直接转秦锐视角主角这先留白感觉会好得多...话说外罡师傅从设定上看,靠山实在太大,看第二级势力的主力还是丹气,不难想像老头是rank1 但却没说他以前的风光事蹟,这比较微妙,这背景下应该很好查呀
也是,如果要写冷血理性的主角就应该龟著不出手,写普通人心境的应该要惊慌,这边的反应有点怪
武侠社会打出生死好不好在书内没有大家想的严重LOL
作者:
m122e (m122e)
2016-11-15 15:13:00我觉得以台湾法律来说 楼成未必一定会败诉。毕竟一方是职业九品(一定有登记、注册)另一方一开始只有5个小混混,楼成出手的时候,5人已经被打趴到只剩下1个。以台湾的法官来说,搞不好会说职业九品出手过重(会说:为什么不要逃跑就好?),而且九品出手的地方,很明显都易致人于死。真的打起官司,在出手选择上,九品也很容易被律师攻击。所以楼成未必要全扛,九品未必没责任。
作者:
ttyycc (小卷)
2016-11-15 16:36:00于是这作品画风一变成为名律师的升级之路(X)
作者: Lazyyou 2016-11-15 18:58:00
逆转宗师
作者:
hdjj (hdjj)
2016-11-15 18:59:00总之我们都想多了,反正有关系就没关系,呵呵.
作者:
tentryway (黃大大)
2016-11-15 19:49:00可以走了 !
作者:
cloki (夜云天)
2016-11-15 19:51:00果然是中国都市...
作者:
lpb (Θ_Θ)
2016-11-15 20:52:00居然这样就没事了,WTF?
作者: yo7536108 (Sherlock) 2016-11-15 21:13:00
该说颇贴近事实嘛……
作者:
Gaujing (高进)
2016-11-15 21:19:00有关系就没关系这不是凸显26人治大于法治吗 这样不会被D?
作者: p751312p (随便想不到吧) 2016-11-15 21:41:00
楼上一堆以台湾法治要求的是在搞笑吗.....架空故事 法律想怎样还不都乌贼说了算
作者: bigb37 (喔喔) 2016-11-15 23:41:00
还见义勇为领奖金勒..太扯了
看到起点有个中国人留言:看你们一本正经的讨论法律我就笑了,说的**是法制社会一样 超酸XDDDDDDDDDDDDD
作者:
cloud0607 (Just-cloud)
2016-11-16 00:07:00不说我还以为这本书是推文的人写得 各种脑补设定架构
作者:
SRT0619 (路人)
2016-11-16 16:40:00我忍........
作者: silverstris (矛盾的两边) 2016-11-17 15:59:00
天啊~是毒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