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ekeyo (kekeyo)
2016-10-25 08:02:55※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O3e-3MO ]
作者: 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金庸怒了! 控告中国作家侵权求偿2300万
时间: Tue Oct 25 06:47:29 2016
金庸怒了! 控告中国作家侵权求偿2300万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1865901 目田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武侠小说泰斗怒了!香港知名作家金庸指控中国作家江南侵权,
其作品《此间的少年》借用金庸作品的人物名称,金庸一状告上法院求偿500万人民币(
约2300万台币)。
综合媒体报导,江南是中国奇幻文学作家,其第一部作品《此间的少年》以校园为背景,
但书中人物跟金庸笔下的人物同名,包括乔峰、郭靖、令狐冲等。
对此,金庸怒告《此间的少年》及相关出版公司侵权,已在11日向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递
状,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复制、发行该小说,封存销毁库存,公开道歉及赔偿500万
人民币。
江南日前接受访问时,并不否认借用金庸作品的人物名称,他说,当时觉得这是校园小说
,不是武侠小说,律师也说没问题才出版。对被控告侵权,江南表示,“摸不著头脑”。
靠北
这吉得赢就真的有鬼了
各式各样的二创同人文不就GG了
作者:
cy4750 (CY)
2015-10-25 06:48:00摸不著头脑 这是啥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5-10-25 06:49:00摸不著头脑在红楼梦和老残游记都有(教育部字典说的)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10-25 06:49:00印象中是载满多创作中看过很多这种类似的 这样不行吗?
作者:
akb0049 (Amber)
2015-10-25 06:52:00最好告不赢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10-25 06:52:00也看过公视现代剧用笑傲江湖的人当名子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绅士)
2015-10-25 06:52:00作者不告是你捡到,这家很不尊重金庸,已经警告多次才决定要告的
作者:
sdg235 (鲁宅)
2015-10-25 06:52:00二创是要原作者同意才能二创,不是不能告,是不告而已
作者:
showind (矿泉水空瓶)
2015-10-25 06:53:00拿的到钱?
作者:
pusufu5566 (é—œä½ å±äº‹?關我å±äº‹!)
2015-10-25 06:55:00一堆色情文章写黄蓉的会被告到脱裤吗
作者:
gts123 (GT)
2015-10-25 06:56:00最好会输啦~作者本人都说是同人小说还拿去卖影视版权
作者:
LIDERYEE (Der Yee)
2015-10-25 06:56:00怎么会吉不赢??
作者: icome (木村阿宅) 2015-10-25 06:58:00
原文 丈二和尚摸不著头脑
作者:
wwf1310 (大赚3千小赔5万)
2015-10-25 06:59:00当然告的赢阿…不过中国…很难说
作者:
antonis (峯鸣)
2015-10-25 06:59:00在中国,结果大概会变成金镛才是抄袭的人...
作者:
jaykill (jaykill)
2015-10-25 07:00:00中国人会说 抄袭是帮你做宣传 你应该要感谢他
作者: jun1981 2015-10-25 07:03:00
笑属人 在中国谈侵权
作者: ltjfw2012 2015-10-25 07:06:00
赶快派陈启礼去暗杀江南 一定成功
作者:
leonhsu (小徐)
2015-10-25 07:06:00Autodesk adobe分别表示:
作者:
d800117 (张小升)
2015-10-25 07:09:00忍太久
作者:
maze777 (医疗特权人士)
2015-10-25 07:11:00二次创作怎么不能告 当然可以告阿 只是人家不告而以
作者: foregather (foregather) 2015-10-25 07:12:00
当初找的是山寨律师吧?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5-10-25 07:13:00金庸掰,乱告快输吧
作者:
CW4 (i like webber)
2015-10-25 07:13:00同人志不是吗...
作者:
sionxp ( )
2015-10-25 07:13:00人都可以同名同姓了
作者:
YuChi1987 (éµç›¤å嘈家)
2015-10-25 07:14:00同人创作还营利 作者本来就可以告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5-10-25 07:19:00这样就变成了先行者可以告后者,名字都不能用太扯
作者: PttXiangMing (批踢踢乡民) 2015-10-25 07:22:00
在中国告智财...保重
作者:
woo5566 (无五五六六)
2015-10-25 07:24:00台湾的黑糖群侠传跟各种金镛小说的垃圾手游,也告一告吧
作者:
fransice7 (哀川慎之介/法尔希欧)
2015-10-25 07:24:00说个笑话:在中国告智财
作者: gn00063172 2015-10-25 07:26:00
啥叫名字都不能用太扯,用了那么多还没被告才扯吧又不是说用个阿牛之类而已
作者:
dlevel (府城ä¸è¥¿é‡Œèœ)
2015-10-25 07:28:00黄蓉表示:......
作者: yeh0416 (东哥) 2015-10-25 07:29:00
同人是写好玩的又不是拿来盈利,这个就该吉
作者:
gn7722 (脚很痛)
2015-10-25 07:30:00令狐冲、郭靖、杨过、乔峰这些名字的知名度辨识度太高乱用本来就会触法好吗
作者:
lsjwew1 (lsjwew1)
2015-10-25 07:31:00金庸应该告不赢,名字应该不算有著作权,若勉强说是商标,也应该先注册登记才受法律保障。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5-10-25 07:37:00谁他妈说法律准许二创啊?是作者准许才算好吗?虽然我觉得金庸会输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5-10-25 07:41:00"阿不思"能不能吉?
作者: Nfox (Nfox) 2015-10-25 07:42:00
作者有公开禁止二创 同人是会回避的 不知道也有人会提醒
作者:
ogami (花组欧嘎米)
2015-10-25 07:43:00当初换个同音字就好了 笨
作者:
pony666 (不要踩到我)
2015-10-25 07:44:00中共畜生本来就没脑 当然摸不到
作者: bhis (XXXS) 2015-10-25 07:44:00
据我看中国的小说有这类的,很多都是名字武功剧情甚至人物
作者:
ienari (jimmy)
2015-10-25 07:49:00告不赢啦 apple都告输了
作者:
austar (austar)
2015-10-25 07:50:00同人小说
作者:
cms6384 (生死有命)
2015-10-25 07:56:00中国愤青:居然求偿金跟台湾人口一样 金庸一定是台独份子
作者:
ptta (ptta)
2015-10-25 07:57:00红了,免费广告
作者:
lpb (Θ_Θ)
2016-10-25 08:16:00你个人的心得呢?等吃水桶吧!
作者: gouran (群争) 2016-10-25 08:22:00
巨乳黄蓉表示:
要怎么知道有无授权...orz 有授权作者告心酸的吗?
作者:
goddarn (goddarn)
2016-10-25 10:00:00有授权金庸会知道呀
不过现在三国演义是同人!! 毛宗岗修改了罗的三国演义变成毛版 不过那时没著作权智财权 所以ok
作者:
lpb (Θ_Θ)
2016-10-25 10:03:00著作权保护是作者死后五十年失效,但因为米老鼠的关系,加入TPP会变成七十年欧XD
在中国告智权 应该是比政治背景吧 Nike和UA都输了...
作者:
goddarn (goddarn)
2016-10-25 10:32:00我蛮期待金庸告输的 肯定能成国际笑话
作者:
mapleone (mapleone)
2016-10-25 10:40:00江南侵权太明显了。乖乖道歉吧。
作者:
farso (粉丝最好煮火锅)
2016-10-25 10:51:00原帖的推文好可怕,台湾的智权概念有低到这种程度吗?XD
作者:
JyouItsu (MaiGo)
2016-10-25 10:57:00金庸点开起点不就能告个几百亿
作者:
gino9955 (臨江)
2016-10-25 10:59:00之前很多山寨都是中国方获胜 其实不太看好金老爷子
作者: ShadowEagle (低调) 2016-10-25 11:09:00
外国人告当然很难嬴, 但是本国人就难讲
作者: sova0809 2016-10-25 11:10:00
论华人影响力 金老要是输的话那真的变成华人笑话了
作者: wordsfish (fish) 2016-10-25 11:11:00
这当然是侵害著作权,怎么会有人说商标…而且,不管有无营利,若严重影响原著予人观感的话(例如窜改角色性格),更会侵害著作人格权。
作者: sova0809 2016-10-25 11:12:00
这几年中国有开始锁版权了 起点会进行防御性规避不是没有原因的要是一个不好被借力使力的话 池鱼之殃不是开玩笑的版权赔钱是小事 真被因此借题发挥就难搞了
作者:
Kreen (æ¯å¤©è¦æ›´å„ªç§€ä¸€é»ž)
2016-10-25 11:21:00外国人告很难说,不过金庸是中国人啊,看好他会被赢。
求偿500万RMB算是挺象征性的吧...赚的应该不只这数
作者: ShadowEagle (低调) 2016-10-25 11:28:00
连起点都评估金庸会嬴了吧, 不然要那些作者改辛酸的?
二创本来就是侵权阿,只是看作者吉不吉而已,一般不太夸张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作者: xiaohan85298 (gooduo) 2016-10-25 11:49:00
八卦和玄幻板块评论区别真的好明显
作者: Oxhorn 2016-10-25 12:15:00
老共的法律和判决不都因人设事 输赢真的很难讲吧
作者:
Cishang (辞..)
2016-10-25 12:17:00以金庸在中国的地位我觉得是稳赢啦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16-10-25 12:19:00神奇的地方在于,不管输赢我都不意外。中国人有中国人的玩法!对错这么明显的事情只有在中国会让人感觉有反复的机会XD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6-10-25 12:30:00刚刚爬了一篇硕士论文(还是博士论文?) ,把一个作品的角色拿到另一个时代、世界进行创作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这点好像欧美也有争议,国外学者对于同人的手法分成很多种类型讨论当然,江南这部我也没看,不知道到底用多少。"同人小说相关著作权法问题之研究著作权法问题之研究著作权"google搜寻第一篇
作者:
linzero (【林】)
2016-10-25 12:34:00法律没明讲的东西,受法官心证跟该国以往判例影响很大
作者:
sandiato (當局者迷迷迷)
2016-10-25 12:50:00你什么时候出现了中国依法审判的错觉猪脚:还好前天我救了审判长的岳父一命
作者:
sumwind (我来看热闹的)
2016-10-25 12:52:00一堆跟风无限流又毒又难看,告一告吧
作者:
holan40 (社會新鮮人)
2016-10-25 12:58:00感觉是自己找死,同人还这么高调,要高调前不会买下版权吗
作者:
Gaujing (高进)
2016-10-25 13:05:00故事核心问题吧 同人文核心还是原故事做基底他的二创是把老金故事设定当成他的创作发展出自己的故事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16-10-25 13:06:00查无不法,谢谢指教!
同人文本来就违法 作者要不要抓而已 事实上所有的无限流通通都是违法吧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6-10-25 13:34:00我只是指出根据论文的说法,在国外专家学者中同人有很多种状况,也不是每种都会被判断侵权当然最后还是要看法官怎么判XD
作者:
sunmonth (銀弦)
2016-10-25 13:55:00不是同人违法,是二创违法,不要把同人当二创
同人其实也是违法 只是大多不是商业走向 作者不告而已
作者:
sunmonth (銀弦)
2016-10-25 14:13:00...同人指的是非商业那些,里面也是有原创好吗
作者:
ray1035 (ray1035)
2016-10-25 14:26:00比如东方就算同人原创吧?
作者:
ppew (睡)
2016-10-25 14:32:00我很好奇不要把同人当二创这个说法 有哪个同人不是二创?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16-10-25 14:33:00上面说的东方就是同人原创呀
作者:
sunmonth (銀弦)
2016-10-25 14:35:00当初所谓三大同人 东方 TYPEMOON 龙骑 哪个是二创
作者:
eyb602 (幻忽飘隐)
2016-10-25 14:38:00其实同人原创还是会有一点版权问题吧 毕竟角色的长相名称相同阿
作者:
ppew (睡)
2016-10-25 14:40:00沿用了别人创作的角色 然后原创? 就不是二创?
作者:
ray1035 (ray1035)
2016-10-25 14:43:00所以说神主创的那些角色是二创自谁了? 长相又和和谁相同?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16-10-25 14:43:00同人的定义麻烦去看一遍好吗?..这个词是日本来的是指一群志同道合的人一同出版自己的创作。
作者:
ppew (睡)
2016-10-25 14:44:00二创包含仿作 引用 改编等等 同人创作本来就包含在二创里面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16-10-25 14:45:00通常是因为某些原因无法,或是不想上商业志,才有同人志
作者:
ppew (睡)
2016-10-25 14:45:00当然硬要说 的确有不少完全自创的"同人"作品
作者:
ppew (睡)
2016-10-25 14:46:00但不可否认很大数量的同人作品 属于二创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16-10-25 14:46:00正确来说应该是同人"包含"二创,而不是反过来二创包含同人.
作者:
A10JQK (<(  ̄︶ ̄)/(〒﹏〒O)!!)
2016-10-25 14:46:00罗森的多尔滚。白起那些取名才毒
作者:
ray1035 (ray1035)
2016-10-25 14:47:00同人创作包含二创 然而同人创作并不只有二创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16-10-25 14:47:00这说法跟魔戒抄袭魔兽有8.7成像,不是谁红就谁为主啊XDD这不是圈子的问题吧...纯粹就google得到的最初定义而已..
作者:
ray1035 (ray1035)
2016-10-25 14:48:00不能因为同人创作中有大量二创就把两者画上等号 那是以偏盖全
作者:
sunmonth (銀弦)
2016-10-25 14:49:00更正确的说法是同人相对于商业,二创相对于原创,本来就是指涉不同事项,举个相近例子就是国体与政体,你会说共和国里很多采民主,所以共和国=民主政体吗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16-10-25 14:51:00同人=个体户,商业=大公司这样定义比较接近,跟二创与否无关,商业志也有不少二创作品..
作者:
sunmonth (銀弦)
2016-10-25 14:55:00刚刚想到,其实是未经授权的二创违法,而非二创全部违法
作者:
ppew (睡)
2016-10-25 14:59:00看来是谈的话题不同 我指的是这个新闻所称的同人延伸创作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16-10-25 14:59:00就跟引用一样,你要引用条目都要问过作者意见,没问过都算犯法,只是作者有没有发现追不追究而已如果是大陆同人的话....基本上就是二创www
作者:
eyb602 (幻忽飘隐)
2016-10-25 15:01:00这样说起来其实是“同人”这个日本汉字很容易使人误会同人志为同一个角色 进而使人误会同人均非原创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16-10-25 15:01:00不同名词在不同国家常常会有不同的定义..
作者:
ppew (睡)
2016-10-25 15:01:00从这个版上 要去谈全部同人圈也太大
作者:
eyb602 (幻忽飘隐)
2016-10-25 15:03:00对耶 k大如此详细解释反而和原文跑题了XD
作者:
arcss (捷比)
2016-10-25 15:34:00大陆逻辑
作者:
linzero (【林】)
2016-10-25 15:35:00有个海盗党的政党,主张现今的版权相关法规过时了
二创没经作者同意是大家有默契都不告而已 什么摸头脑换律师比较实在
作者: wulaw5566 2016-10-25 17:44:00
侵权商业作品怎么告不赢?
作者:
dummy003 (坚决不发文)
2016-10-25 18:15:00还说摸不著头脑,装死的有够烂。是因为没脑才摸不著吗
作者:
a71085 (iii)
2016-10-25 18:21:00同人也有原创的,不过能出头的少之又少,大部分都赚快钱
作者:
StarS (大日如来)
2016-10-25 18:51:00在中国 你觉得稳赢的不一定会赢 之前就有几个侵权案例了
作者: jo611 (joseph) 2016-10-25 18:56:00
不然希灵帝国出版时干嘛把一堆ACG删掉XD
作者:
fansue (蕃薯)
2016-10-25 19:22:00这让我想起IPHONE被山寨机告盗版...还败速退出中国的历史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16-10-25 20:20:00说道理是金庸对,不过金庸还不一定能告赢,毕竟是在中国
好像nike New Balance在中国也告输了吧 国际笑话
作者:
sumwind (我来看热闹的)
2016-10-25 21:03:00很简单判断,你名子一样那没差,你名子跟角色一样那就是很多无限流,名子,角色,故事全抄,全部都不用想加进一个主角进去就可以水个几十万字,稳稳的抄什么二创和同人,根本就同一个意思,哪里不同了拿别人既有的角色ID+人物设定,只要这两个合在一起就中了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16-10-25 21:08:00以中国网文来说只要挂"同人"这个Title的可以说都是违法的..其他类别的违反智财法的也是一狗票,但是中国人有中国人的玩法(摊手)
作者:
sumwind (我来看热闹的)
2016-10-25 21:12:00支持金庸,但是在中国,赢的机会不大
作者:
RKain (No Game No Life)
2016-10-25 21:15:00这件事情只能支持金庸了 不过结局怎样就不知道了(摊手
金庸如果告输大概会很怒 如果卯起来告一堆就惨了XD
作者: rodney228 (繁星) 2016-10-25 21:35:00
诉讼费要钱的,卯起来告要把握够大啊
作者: sova0809 2016-10-25 21:51:00
金庸不会缺钱啦 光十年前书本版税就超过亿了当初花两千万在杭州盖书舍 盖完就决定捐出来当公共建设他要的很简单 就是不要作品被乱用 这次要是真被惹毛了那结果真不好说附带一提 中国手游部分由于弄到他的点 至今已经下架超过100款 所以起点这次自主规避不是没有原因的 侵权部分中国的确有中国的玩法(笑 但还是有分华人跟外国人的
作者: chenhom (安心上路) 2016-10-25 22:29:00
小心 告完原版变盗版
此间少年其实是用名字塑造一些印象而已,只是站在风头上但这风十几年前就吹了.... 会告也太晚了吧XD
虽然提很多次了 因为作者要拍连续剧跟电影 惹毛金庸
作者: YeeDay (YeeDay) 2016-10-25 23:27:00
绿帽郭靖表示...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16-10-25 23:37:00其实告还挺正常的,你拿我的人物角色去卖,现在弄到他要拍戏,结果版权所有人是你不是我?!!!
同人包括二创,但二创不等于同人有很难理解吗?同人本来就有原创作品。我很支持金庸提告,这种用别人未授权角色赚钱的思想本应遏止。所以我也不看无现流。
同人有原创作品(东方) 商业有二创作品(魔法少女伊莉亚前者就是原创同人不少见 后者就是官二创 其实也不少见日本现在有不少作品也是出版社出钱 蒐集同人二创后出版成官二创魔法少女伊莉亚这种从同人二创变官二创也大有人在金庸这个很难不成功就是了如果是国外告败诉 说不定还有不少人败诉金庸算中国人了 告失败一定很多问题上面那一具应该是 国外告败诉 不少人会叫好
作者:
efkfkp (Heroprove)
2016-10-26 01:08:00被吉死好,二创能不能出版本来就是看原作者是否赏口饭吃,把二创当版权卖给人家拍戏就是偷窃
作者:
lazzier (Ray)
2016-10-26 01:32:00这种没被授权的二创搞成这种商业模式被告也是正常
作者:
xxxrecoil (xxxrecoil)
2016-10-26 02:40:00金庸应该算中国国宝了,觉得会赢
作者: yef7591 (嘎哈哈哈哈) 2016-10-26 04:07:00
应该写的很难看 怒吉
作者: osamu (请勿拍打喂食) 2016-10-26 11:17:00
少妇黄蓉会gg吗XD 但记得金庸有政委还是常委身份…
作者: sova0809 2016-10-26 11:30:00
没营利基本上很少会鸟你 这类的又不可能出书
作者:
Cishang (辞..)
2016-10-26 13:08:00没有营利是能告什么?
作者:
StarS (大日如来)
2016-10-26 13:31:00没营利照样能告 侵权行为又不是只看有没有营利判定的
没营利只是懒得告不是不能告等哪天心情不好他爽告就告
作者:
YCL13 (静默)
2016-10-26 13:48:00和有没有营利根本无关,最近在处理开放式课程的东西,都是完全免费的,但还是不能在未取得授权下使用或改作。
原创者要告同人可以告啦,只是看他们要不要而已...
作者:
coinfan (大庆人)
2016-10-26 15:09:00看上面留言才知道台湾的法律常识原来这么...
…………告不赢才是真是真的扯淡好不好这时候都想开地图砲,台湾人哪来脸笑对岸智财观念(
没营利可以告你破坏商誉啊 智财权又不是没营利就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