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金管会对境外基金之相关说明

楼主: wallsons (台股吃大补丹上攻7500!)   2009-03-19 23:13:56
原文:http://www.dof.taipei.gov.tw/dof/consumer/newsrelease.html
98/01/31 投资境外基金一定要透过合法的基金销售机构,以维护自身权益
资料来源: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会
发布日期: 2008/12/24
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
主旨:公告银行业于九十八年度春节连续假期前五个营业日(九十八年一月十九日至九十
八年一月二十三日)每天营业时间由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延长至十七时三十分。
依据:银行法第五十一条。资料来源: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会
发布日期: 2009/1/31
金管会表示,过年期间民众如取得年终奖金或红包,想要投资理财,一定要透过合法的金
融机构,慎选合法的金融商品。鉴于过去常发生投资人透过非法销售机构,投资境外基金
或投资型保单连结之境外基金而上当受骗,遭受财务损失。金管会特别提醒,一些非法的
机构,常以私人财富管理师、基金销售平台等名义,向投资人兜售非法的境外基金,或以
基金名义号召,实际兜售为非法的投资型保单。金管会呼吁投资人,投资境外基金请一定
要透过合法的基金销售机构,投资前更应再次确认投资标的,以确保自身投资权益。
目前常见的非法销售机构,多以下列名义来招揽客户:(1) XX财务顾问公司、(2) XX资产
管理公司、(3) XX基金销售平台、(4) XX国际顾问公司、(5) XX国际投资人信托….等,
试图用与“证券投资信托公司”、“证券投资顾问公司”相类似的公司名称来混淆投资人
、鱼目混珠;而其常用的促销态样有以电话行销、亲友推荐或同学关系多层次传销,有些
直接举办说明会向投资人兜售境外基金,投资人在投资境外基金时应详加注意。
至于要如何判断境外基金销售机构的合法性?目前境外基金的合法销售机构只有证券投资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经纪商、银行(或信托业)等管道,
投资人可以从公司的名称初步判断销售机构的合法性。此外,投资人也可至中华民国证券
投资信托暨顾问商业同业公会网站((www.Sitca.org.tw):产业现况分析\境外基金\其他
资讯,或是境外基金资讯观测站(announce.fundclear.com.tw/MOPSFundWeb/)查询你的境
外基金销售机构是否合法,以及所投资的境外基金是否有通过主管机关的核备。
此外,要提醒投资人,透过非法基金销售投资境外基金不但纠纷多,还隐含下列五大风险
,投资人应特别留意:
第一、非法的基金销售公司或基金平台可能是空壳公司,均未向任何国家主管机关申请核
准设立。
第二、非法的基金销售公司或基金平台可能并未实际向境外基金公司下单,投资将无保障
。其所推出之自有品牌基金亦可能是空壳基金,经理人可能任意挪用基金资产,并制作虚
伪之投资报酬率以引诱投资人。
第三、投资人未经合法销售管道购买境外基金,将无法取得境外基金相关资讯,以充分了
解投资风险。
第四、透过非法的销售机构由于资讯不透明,或是销售人员的刻意隐瞒,投资人常常无法
了解应负担的各项费用及计算基准,可能需要支付高额手续费或其他费用。
第五、向非法销售机构买境外基金如果产生纠纷时,无法依相关法令寻求协助。
为了防范非法境外基金销售机构所衍生的投资纷争,近来金管会除了积极宣导投资人知悉
相关常识与判断方式,亦请投信投顾公会等周边单位以购买入口网站(google及yahoo)
关键字方式,于投资人在搜寻特定关键字时(如基金),出现警语以提醒投资人注意;此
外,金管会也主动移送相关违法案件,敦请检调单位进行侦查,为取缔不法,金管会亦鼓
励民众,除注意保障自身权益外,如发现有不肖人士,非法销售基金情事,可检具相关具
体事证向金管会或司法单位检举,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作者: love5397   2008-01-12 20:37:00
作者: ridosa   2008-01-25 20:57:00
楼主: wallsons (台股吃大补丹上攻7500!)   2009-03-19 23:23:00
本文有境外基金相关查询方式和说明 请自行参照! 本文置底今天查法院判决 有满多卖境外基金被判刑的例子
作者: zxnm (出发去台北...)   2009-06-17 16:59:00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