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规增修(关于宣传举办活动)

楼主: alex800826 (流星)   2015-05-15 08:55:02
感谢许多热心板友举办活动,但最近板主群陆续接到板友反映“活动场地的安全性”以及
“是否有营利行为”问题。板主群经讨论后,决定增加板上宣传活动的相关规定如下:
(七) 禁止板友借由举办板聚而获取金钱
1. 板友举办与CATCH板旨相关之活动、板聚并于板上发文宣传时,
其内容应包含以下资讯:
(1)活动主题、摘要介绍、进行方式
(2)基本资讯(时间、场地、人数等)
(3)预计费用(场地或餐点费用)
2. 活动场地需为合法营业登记场所(对外营运中之餐厅、咖啡店、出租空间等)或合法
非营利机构组织(政府机关、学校、基金会等),且该场地之收费标准为公开透明(如公
告于官网、网页或有其他联络管道可查询)。
3. 主办人经手收取之必要开销,需附上款项开销收据或发票,并于活动举办后七日内,
公开补充收据或发票图片档,以修文方式于原本张贴之活动宣传文中。若因故无法于时限
内公开证明,请于活动举办后七日内,寄通告信于板主群申请延期,并获得延期核可。
4. 若款项有零头剩余,不可超过主办板友们的个人场地费或低销 (两者择一计算,最多
限制可扣抵工作人员为5人),如无特别情况,超过金额一律转帐退回参加者(可扣除银行
收取之转帐手续费)。
<例如>
50人之板聚,每人收取活动费250元,共获得250*50=12500元
其中场地费每人150元,共花费150*50=7500元
作者: butterfinger (奶油手指)   2015-09-12 12:24:00
ㄎㄋ
作者: tim12384   2014-02-25 02:15:00
ti
作者: jacky5307   2014-02-25 08:15:00
98https://goo.gl/fZPo4B
作者: blindbird (盲姊0///0 21:30)   2015-06-28 04:12:00
请问不能跟以前一样征求搭讪战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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