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为什么死会可以活标?

楼主: dowbatw (Dowbatw)   2014-12-09 20:41:44
第一个问题是逻辑
原作者提出劈腿应区别婚前婚后,提出主张如下:
第一、“我们人跟不同人交往,就是为了走入婚姻跟传宗接代的前提。
与各种不同的人交往就是去选择最后我们要跟谁做后面这件事”
针对“第一”,我提出数个问题请教原作者:
1.“我们人跟不同人交往,就是为了婚姻跟传宗接代的前提”
前者真的为后者的前提?逻辑正确?婚姻和传宗接代,为何非和不同人交往不可?
这难道不是非黑即白的错误二分法吗(false dichotomy)?
2.如果“和不同的人交往就是为了走入婚姻和传宗接代的对象”为真
这句话换个方法照你意思讲就是,劈腿就是因为为了选择更适合结婚和传宗接代的对象
以三段论演绎法来说
大前提:人要选择更适合结婚和传宗接代的对象,而和不同的人交往
(也就是劈腿),有助于达成这个目标
小前提:某人在现有婚姻伴侣外找到更适合结婚和传宗接代的对象
结论:某人要选择和不同的人交往(也就是劈腿),有助于达成结婚和传宗接
代的目标
由于交往、婚姻和传宗接代都是一个可以同时/先后复数的概念,那么结了婚之后发现更
适合的对象,
再结一次婚、再传宗接代一次
或同时结婚、同时传宗接代
交往和婚姻并不是互斥的概念
那么我不懂这样的推论为何会因为结婚与否(原作者所谓严重性)而影响结论有效性?
你可以举例吗?
第二个问题是正义论
一件事情是否正当,可以从正义的角度出发
对于正义,可以从福祉、自由、美德三种角度切入
原文作者在此采用了福祉观点,也就是效用主义者(utilitarians)的主张
其认为亲密关系中,为了追求最大福祉,也就是为了选择适合伴侣
换伴侣/劈腿是适当正当且符合正义的
(以下皆以劈腿称之)
但我对于为何“选择适合伴侣”此事还会因为婚姻,而分成婚前婚后感到大惑不解
针对原作者提出婚前不影响人、婚后影响小孩严重性有别也有疑问
问题是
原作者一直提法律
为何涉及法律就代表比较严重而应减少离婚的考量?
法律是一种由人类建构出来分配资源的制度
在亲属法中像是赋予婚姻关系中较为弱势者向他方请求的权利
例如剩余财产分配请求、亲权的行使方式、通奸者还涉及损害赔偿等
无所谓严重与否。严重是一个有“道德”判断价值在内的词汇
法律上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扶养义务,本来也没有区别婚前婚后、新婚姻旧婚姻
(民法1116-2)
离婚到底和小孩有什么关系?
依原作者持效用主义,一个自己有能力负担离开亲密/婚姻关系代价的人
遇到较适合伴侣时,为何还要考虑区别他是在婚前婚后?
依此再提出一个正义角度问题
一个总是不担心离婚后财产问题的人,是否就可以尽情劈腿?
※ 引述《shunn (Dana)》之铭言:
: http://wp.me/p4C58v-a8
: 若想用email收到新文章通知,在网站的下方填入email就可以订阅囉:)
: 记得订阅之后去信箱收取订阅确认信按下确定才会有效订阅
: 我知道这个议题可能会引起很多争议,但在我的个人观点中,我认为在婚前,每
: 个人都有选择最适合自己对象的权利,妳有,妳的另一半也有。因为结婚是一个很重要的
: 决定,先不管可以离婚这件事,我们选择了婚姻这件事,那么就代表我们准备下半辈子都
: 跟这个人过下去了。跟这个人共创生命、一起度过难关,这么重要的决定,当然要选择一
: 个最适合自己的人。
: 然而死会活标的前提,我认为只有一个,就是:妳/你认为你喜欢的人跟自己在一
: 起,比起跟现在这个对象在一起,你更有把握给喜欢的人幸福。如果你没有把握,只是想
: 要破坏别人的关系而占有另外一个人、满足自己的欲望的话,请不要这么做。
: 那要追求已经有另一半的人到底要怎么做呢?其实死会活标比起单身的人更好接
: 近,因为会去接近他们的人少,虽然与现在在一起的人羁绊比较深,但如果你真的比起他
: 现在的对象是更好的选择的话,那么你并不是没有机会。
: 原则一:诚实以对,并且拥有可以给予对方想要的感情的自信。
: 既然别人都是已经有一个固定交往对象了,就不要再玩什么暧昧的游戏,除了让
: 对方占便宜之外,你自己也没有什么好处可言。直接表明你是喜欢对方的,不管对方有没
: 有男/女朋友,这并不会影响你对对方的喜爱,因为在结婚前,本来就可以公平、光明正大
: 的竞争。甚至很直接地说“如果你目前的男/女朋友无法给你你想要的幸福,我有自信我能
: 给你。”如果对方有动摇,自然会想要跟你相处,如果只是觉得困扰,就会自动选择直接
: 说开说自己虽然跟另一半处不好,但自己是没有机会的。这样你自己也不必浪费时间在这
: 个人身上。
: 因为对方已经是有对象的情况,所以光是只是有对对方的爱慕之意是不够的,因
: 为对方的对象一定也有同样的感情,甚至有时间上的优势。所以你一定能要提供比爱慕更
: 多的价值给对方,例如比另外一半心灵上更多地联结等等。
: 原则二:不要去批评对方的另一半,不管喜欢的人做什么决定都支持。
: 如果你喜欢的人在批评另外一半,那么也只有他可以批评而已,你可没有被批准
: 可以批评对方目前交往的对象。因为你的出发点是希望他能够选择一个更能让自己幸福的
: 人,一个会去批评别人的人,通常都只是想要占有,去攻击对方的弱点使目标混淆,而不
: 是让对方做出真正的选择。
: 在我们原则一就已经说过,要直接开诚布公地跟对方说喜欢对方,如果对方知道
: 这件事,自然就会比较少想要找你给意见,也许会抱怨,但不会要求你给意见。如果是抱
: 怨,只需要聆听就可以,如果对方知道你喜欢他还是硬要你给建议,那么不要做太多回应
: ,也不要自顾自的给建议。甚至可以直接冷静地说“我喜欢你/妳欸,我给的意见一定不客
: 观的啊。这些问题妳还是要自己解决喔(笑)”并且不管最后对方做什么决定,都会笑着
: 、有风度地支持。
: 原则三:保持一定的距离。
: 注意,虽然要开诚布公表明自己的感情,但不代表你可以少爱自己一点。记住绝
: 对不可以让对方占你的便宜。人与人之间相处要互相,你可以关心他或是对他好,但这些
: 一定都得出自于“你想给”而不是“我怕失去他/她,所以我才被任意摆布”在对方没有为
: 你付出任何代价之前,不需要做太多的投资与过度付出。
: 不要期待你付出对方就会给你对应的回报,也不要期待对方会因为你对他有多好
: 而转来喜欢你,对方会不会想要跟现任交往对象分手,建立在你的价值上。当你是因为怕
: 失去而去对对方付出的话,那么你价值一定会一直降低。
: 记住,绝对不要让对方占便宜。
: 原则四、专注地做自己,其他交给命运。
: 我们都要记住一件事,就是我们能够改变的只有自己,我们无法改变别人。我们
: 能做的,只有发挥“影响力”。而影响力的强度在于你能否自在地做自己的程度上,记住
: 我们一开始的初衷,是想要自己喜欢的对象得到幸福,更好的选择。
: 这个基础上,我们绝对不能脱离做自己的原则,或是勉强自己成为一个不是自己
: 的人去迎合自己喜欢的对象,因为最终的交往还是会回到自己。我们能做的就是做好当下
: 的自己,并且持续做自己该做的事情,不论是自我提升、事业等等,不要过度去投资自己
: 的时间跟精力在这个人身上,直到对方做出一个明确的决定,再来调整自己的投资程度跟
: 精力。除非你真的是付出无怨无悔而且也不会求回报也不会后悔的话,那就放手去做吧。
: 除了这些,其他交给命运,并且记住:好的东西绝对是人人都想要的。
: 除了专注做自己之外,其他事情不是我们能够去控制的。对方最终选择谁都是对
: 方的选择,对方与另一半的问题是他们自己的功课,与你无关。不要介入、不要试图破坏
: 、也不要当烂好人。不要给对方压力,也不要让对方站自己便宜,因为让对方占便宜的话
: ,你就只是又创造另外一个觉得占喜欢自己的人便宜也没关系的人渣而已。
: 希望大家都能够找到自己的幸福 :)
以下备份原文
这是我第四次再度回答你同样的问题
1. 我没说婚后不行 严重程度问题而已
2. 我会由婚姻区分,是因为婚姻之后会牵扯的人事物较多
所以有严重程度问题之分
3. 我的逻辑建立在
我们人跟不同人交往,
就是为了走入婚姻跟传宗接代的前提。
与各种不同的人交往就是去选择最后我们要跟谁做后面这件事
所以我认会区分婚前婚后是必要的
并且婚后有法律效益的问题等等
而且婚前牵扯的人比较少 要是生了小孩
离婚与否影响到的还有自己孩子的人生
有不同意见我接受 但我不接受的是擅自曲解文意
并且曲解完之后被指控为假道学
你可以提出一篇你自己认为“不应该区分婚前婚后”
不管是可以追求、还是不能追求的论点
而不是一直曲解我的意思。
作者: rabinson (何时无事一身轻?)   2014-12-09 20:47:00
需要这么学术吗?婚前换对象:技术性简单损失也小婚后换对象:麻烦。有小孩加倍麻烦。不就两三句话解决的事情...
作者: levi123 (levi)   2014-12-09 22:44:00
同意楼上,婚前交往可以和很多人试试看彼此合不合适,婚后总比较少人再一直不断离婚又结婚吧,婚后跟小孩和家庭有关单纯是因为婚后要考量比较多,孩子的家庭环境等等,不太能轻易为爱放弃自己的婚姻家庭,真不懂原po一直纠结不能认同以婚前婚后来区分是为什么?
楼主: dowbatw (Dowbatw)   2014-12-10 01:17:00
如果原PO大方提出婚前婚后都可以劈,只是婚前劈不用赔钱婚后劈要赔钱,那我不会有什么质疑;此处偏要扯进什么小孩,问题是婚姻和小孩本无关连,再者劈腿离婚对小孩的权利没有影响,而且婚姻不见得有小孩,有小孩也不见得走入婚姻,那么偏要拿小孩当理由到底是为什么而且,如果离婚未必对小孩不利
作者: rainyseattle (ㄘㄟˋ心阿)   2014-12-10 01:57:00
阴影爆发
作者: stu51211 (做就对了)   2014-12-10 05:20:00
都多久的文了...
作者: knuck (那克)   2014-12-10 09:42:00
感觉蛮适合当政客的 几个字就可以讲完的东西也能长篇大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