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有关送礼的有趣研究(1)

楼主: showcoai (嗜血跳跳虎)   2014-05-24 04:04:51
分享原由:借由送礼者的矛盾延伸至人与人的相处,并希望有过类似经验的人可以提供相关看法
分享内容:
“送礼者的矛盾”(The Presenter’s Paradox)出自Journal of Consumer Research(2011,KIMBERLEE WEAVER STEPHEN M. GARCIA, NORBERT SCHWARZ等人所著)。这个研究是在说
明送礼者普遍有一种越多越好、锦上添花的心态,但实际上这样的心态却反而会导致收受礼
物的人,所收到礼物时感知到的“价值感”降低。
该篇论文中的第二个研究可以简单的举例,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现象。以饭店老板为例,他
们提出了五星级三星的不同等级的住宿规格,其出发点是让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以刺激消
费欲望。研究人员将广告内容分成两种,一种是只有刊登五星规格,一种是五星及三星都共
列在一起。并以两组作为对照组,测试看到这两种不同的广告时人们的消费欲望。
实验证明,只有刊登五星规格的广告,受测者反而给了较高的消费意愿。
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
提供讯息的人想要锦上添花,但接收讯息的人却反而没有接受到同等的讯息。
因为三星级的内容冲淡了五星级的内容。
一个人在接受礼物的时候,若是收到单一一个5000元的礼物,和收到两个礼物,一个3000
元、一个2000元。虽然就金额上是等值的,但收受礼物的人,会觉得一个5000元的礼物感觉
更贵重。
这,就是“送礼者的矛盾”,我们一边想提供很多我们觉得很有价值的东西,但是收礼物
的人可不这么想。
研究更指出这样的现象不只出现在送礼上面,公共政策、销售策略、人际关系都同样有可
能出现一样的现象。
延伸想想,礼物有价值,人也有所谓的价值。
要怎么样避免人与人的相处上陷入“送礼者的矛盾”?
一场100分的约会后,是不是还要回到家后热线30分钟,有没有这个必要?
也许知道了“送礼者的矛盾”后,会有不同的想法。
作者: meijer   2014-05-24 05:05:00
好文 再给多一点例子更好
作者: NeGe56 (- -)   2014-05-24 08:10:00
心理学真的好奥妙o.o+...
作者: abcd0 (DM)   2014-05-24 09:34:00
约会完不用打电话???这个举例对"我个人的经验来说",还真是完全相反的是"我个人经验"呦所以"我个人认为"这篇对"我个人"是没有任何帮助的
作者: shunn (Dana)   2014-05-24 10:51:00
abcd0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作者: abcd0 (DM)   2014-05-24 10:56:00
塑造这种板风的又不是我,我们当初可是拼命要消灭这种歪风勒
作者: shunn (Dana)   2014-05-24 10:57:00
你这样报复心态只是制造对立 能够达成你的目的吗?你说不是你 但你最后也是赌气加入了啊你们哪时候也不是和气相劝 是呛声 会有这样的结果 学心理学的你应该心知肚明吧?
作者: abcd0 (DM)   2014-05-24 10:59:00
所以我不觉得我有必要为这种歪风负责,而借由扩大这种歪风让塑造这种歪风的人看看这是不是他们要的后果我当然知道反呛的结果,但我们没料到的是板主的判决
作者: shunn (Dana)   2014-05-24 11:01:00
依我看在酸你们文章的不过就那一两个正义之士 我也看在眼里你为那一两个让你不爽的惩罚广大的catch群众有意义吗
作者: abcd0 (DM)   2014-05-24 11:03:00
惩罚catch板众的,是板主吧....你看看水桶名单
作者: shunn (Dana)   2014-05-24 11:03:00
你不分享对那些酸的人本来就没差 因为他们本来也没认同过你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4-05-24 11:03:00
同楼上,别以为自己是多数就可以要求板主遵从你
作者: shoe   2014-05-24 11:03:00
你觉得板主不公就去申诉或是罢免他
作者: shunn (Dana)   2014-05-24 11:04:00
不 明明要不要赌气的决定权在你身上 你不闹也不会被捅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4-05-24 11:04:00
况且你已经超过言论自由的范围,已经再拿板众的阅读来要胁
作者: abcd0 (DM)   2014-05-24 11:04:00
乡长,所以我没有要求板主怎样,我现在是照着板主的规则走
作者: shunn (Dana)   2014-05-24 11:05:00
明明知道会被捅还说版主不公 这就像杀了人被抓你指责那个杀
作者: shoe   2014-05-24 11:05:00
身为PUA,结果表现得像个小朋友在呕气吵架...-_-
作者: abcd0 (DM)   2014-05-24 11:05:00
超过言论自由的范围?? 我个人认为这篇内容对我个人无帮助这超过言论自由?
作者: shunn (Dana)   2014-05-24 11:06:00
我可以理解那些正义之士为何没被捅 我也一样不齿 但不代表法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4-05-24 11:06:00
少那边为自己辩解,你之前新板没过,固然jobli小组长有考量
作者: abcd0 (DM)   2014-05-24 11:07:00
乡长你才搞不清楚,我才没要板主遵从我们,我是来加剧歪风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4-05-24 11:07:00
更不要说你下一篇推文中,游走边缘不断推文讲板风你这种方式才是最要不得的
作者: shunn (Dana)   2014-05-24 11:07:00
不要在讲言论自由了 烦死了 少讲点垃圾话是一种基本礼貌吧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4-05-24 11:08:00
你才搞不清楚shunn和我讲的重点,别以为自己看懂
作者: shunn (Dana)   2014-05-24 11:08:00
楼上 他有看懂
作者: abcd0 (DM)   2014-05-24 11:09:00
言论自由一开始才不是我讲的,我超讨厌那种[酸文的言论自由]
作者: shunn (Dana)   2014-05-24 11:09:00
他就是不爽别人拿言论自由讲垃圾话然后他不行而已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4-05-24 11:09:00
有看懂?有看懂就不会用这种方式要胁板主
作者: shunn (Dana)   2014-05-24 11:10:00
有看懂 但跟他爽不爽要不要要胁版主是两回事吧?
作者: abcd0 (DM)   2014-05-24 11:10:00
跟你说过了,谁说要胁板主? 说句难听的,我是照着板主的判决做一种类似闹板,但合呼板规的行为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4-05-24 11:11:00
只要不合自己意,用规则游走边缘,这种人讲的任何话都可以从对的变成错的,用这种行为,只是让更多浅水的人
作者: shunn (Dana)   2014-05-24 11:12:00
你们两边都不懂得尊重人 他拿着正义你拿着对版的贡献在互打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4-05-24 11:12:00
敬而远之,若真的对判决有仪率应循求申诉
作者: abcd0 (DM)   2014-05-24 11:13:00
我又没要求板主什么?他做出判决,我照着规则走,哪有有问题?
作者: shunn (Dana)   2014-05-24 11:13:00
我不想管了 希望板友不要跟你学习这种没风度的处事态度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4-05-24 11:13:00
而不是像这样用边缘的方式玩自己那一套
作者: abcd0 (DM)   2014-05-24 11:14:00
乡长大大,您开心就好,您也选个板主吧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4-05-24 11:15:00
若你用这种方式持续,在小组长那一关,你的建议不见得会被采用,就是这么简单听不听是你的选择,你若继续用这种方式,更多人会反抗你
作者: abcd0 (DM)   2014-05-24 11:17:00
我们又没有要申请新板了,早放弃了至于反抗者,乡长您应该先担心一下您自己呢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4-05-24 12:13:00
这句话你应该对自己说,我已经没什么板了
作者: muskox (赞)   2014-05-24 19:04:00
现在这个版已经废了,一篇有用的文章都没有,就算有也都歪掉
作者: dennislkf (orz)   2014-05-24 20:01:00
举手! 都是我这个酸民害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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