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视听剧场现任小组长免职办法(修订版)

楼主: skydreaming ((‵▽′)Ψ...咦?)   2010-06-28 23:39:46
视听剧场.小组长免职办法
 为确保视听剧场各项运作正常,故比照视听剧场板主任免办法,
 将采取下列办法提醒小组长职责,一旦若有小组长失职将采取以下办法进行免职
一、‘群组长招开会议寄予警告免职’(视听群组专用,符合以下任一情况即可)
 1.经站长查询,小组长涉嫌滥用职权,视情节重大与否:
   严重者(滥用开板、删板等),直接由站长公告免职。
   情节轻者,由群组长招开会议,可寄予一次[小组长警告](需公开)
 2.小组长若连续七天未上站,且并未申请请假文或代理文,
   将可以由群组长(不需另行招开会议)直接给予一次[小组长警告](需公开)
   警告文公开后,一周内仍未改善,得寄予第二次[小组长警告](需公开)
   以此类推
 3.经群组长查询或使用者检举,小组长长期怠忽职守者,
   如各项负责申请文,超过两周未进行处理(群组长于工作板或信件口头提醒)
   一旦申请文超过一个月仍未有处理下文,且未有事先申请请假或代理者,
   将可以由群组长(不需另行招开会议)直接给予一次[小组长警告](需公开)
   警告文公开后,一周内仍未改善,得寄予第二次[小组长警告](需公开)
   以此类推
 4.视听剧场各项作业并工作板内容,未经允许小组长不得随意公开或转载、讨论,
   如获检举小组长涉嫌违规事项,
   将可以由群组长(不需另行招开会议)直接给予一次[小组长警告](需公开)
   情节重大者,经组务会议讨论表决可直接免职。
 5.视听剧场各看板,若未有板主经营者,小组长可进行代理管板。
   但看板若有现任板主群时,且板主并未向组务申请提报请假或代理文,
   小组长不得随意干涉看板任何运作并进行管理,
   除非看板呈现暴动或遭到恶意大量洗板、且板主尚未上线时,
   小组长才可以进行暂时代理(但需公告[看板代理]于看板)
   若非以上严重情形,小组长不得随意干涉板务,一旦获检举且证据确凿,
   将可以由群组长(不需另行招开会议)直接给予一次[小组长警告](需公开)
   情节重大者,经组务会议讨论表决可直接免职。
 *以上各项办法,需招开组务会议表决是否寄予[小组长警告]或免职者,
  当日组务会议需至少由3/4现任小组长出席,
 且3/4出席现任组长同意,未达开会人数,则该会议应视为无效。
  若出席会议人数未达现任3/4的小组长之情况,
  招集人得在会后迳行在组务看板提出公开记名投票,
  须于期限内达3/4现任组长参与投票表决,且不得有任何一反对票,则提案成立。
  若出席会议人数未达1/4现任小组长之情况,则重新择日再补进行会议。
  被提议寄予警告的组长需回避组务会议。
 *以上各项办法,同一小组长于三年内累计两次警告后,第三次再获警告时直接免职。
 *经免职后的小组长15个月禁止担任视听剧场小组长。
*以上各办法亦欢迎使用者一同监督并检举。
二、‘组长提出罢免案表决’(视听群组专用)
  直接由视听剧场之正式组长中至少两位,联合于工作板提议罢免并附缘由,
  由正副群组长之一择日召开组务会议并讨论。
  当日组务会议需至少由3/4现任小组长出席,
 且3/4出席现任组长同意罢免之,未达开会人数,则该会议应视为无效。
  若出席会议人数未达现任3/4的小组长之情况,
  招集人得在会后迳行在组务看板提出罢免公开记名投票,
  须于期限内达3/4现任组长参与投票表决,且不得有任何一反对票,则提案成立。
  若出席会议人数未达1/4现任小组长之情况,则重新择日再补进行会议。
  被提议罢免的组长需回避组务会议。
  罢免成功者15个月禁止担任视听剧场小组长;
  罢免失败者,该组长六个月内禁止再罢免该组长。
  会议结果需公布在视听剧场组务板。
三、‘使用者提出罢免案表决’(视听使用者专用)
  由被罢免者管理的区域之板主于视听连署板发起罢免连署,
  需超过该组1/2看板板主连署同意,即可送交视听剧场组务板,
  内详载发起人id、被罢免组长id、被罢免组长区域、罢免理由、连署单,
  由正副群组长之一送交组长会议审核,
  被提议罢免的组长需回避组务会议。
  超过1/2正式组长投票审核同意即可通过。
  
  罢免成功者15个月禁止担任视听剧场小组长;
  罢免失败者,该组长六个月内禁止再罢免该组长。
  会议结果需公布在视听剧场组务板。
本办法经过视听剧场组务会议通过,自公布后立即生效。
                         视听剧场 2010.6.28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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