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废除看板 ZFans

楼主: EmilChau (感觉我的PC快挂了Orz)   2009-06-11 21:36:27
以下是群组内废除看板之条件:
  1.超过一个月无广告、转信文或是灌水文以外的本站文章发表
  由组长或是使用者检举,给予看板一次两周警告,板主一次警告,
    于期满未能改善者废除看板,一年内同一看板给予三次可被警告之机会。
有文章,虽然几乎全是新闻文。
  2.看版与原来申请的目的不符合
综合艺人板的用途本来就是所有艺人都可以讨论的讨论板,
目前那大量的新闻并没有脱离艺人的讨论范畴,所以没有不符合的问题。
  3.由该看板全体板主同意并于该看板办理一周以上之废板投票,
    过半数使用者同意后,至组务板申请废板者。
板主没提出废板申请。
  4.一年内被列入两次待废者,第三次直接废除。
没被处分。
所以您提出的废板建议基本上是无效的。
如果觉得板主有懈怠之嫌疑,请提出看板板主之检举。
视听剧场建议板板主 EmilCh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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