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MAYDAY板 板规五 对活动宣传的规定:
五、广告宣传、活动、问卷、连署
1 连署新板、问卷调查、或宣传其他艺人相关活动。
2 活动发起,如:快闪活动、贴纸制作、团体包车等。
◎ 如活动内容为赠送性质,不在此范围。
3 文章内容/签名档含商业讯息、涉及金钱交易、个人或团体利益、
以及与五月天并无直接关系的广告宣传文。(如:买车就抽五月天演唱会门票)
◎ 若为官方合作或赞助厂商之广告宣传,则不在此范围。
以上事项都必须先来信征求同意后才可贴文。
文章、签名档等一律禁止无意义的宣传个人/团体部落格、看板、社群网页等。
违反者均删文且水桶两周,违反第2、3者原文劣退。
2. shew 于12/27 于MAYDAY板闲聊区推文:
→ shew: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568504666497598/?ref=3 12/27 23:14
→ shew:低调~希望大家响应,且主办方也印好五万张说明书~ 12/27 23:14
→ shew:0927因为我们团结,1231希望我们更团结! 12/27 23:15
闲聊区之主要目的,是让板友有聊天交流的地方,仍然受板规约束,
而此连结为facebook上个人发起之活动,无涉及金钱,但符合条文 2 活动发起
但板主群事先未接获任何申请,因此依MAYDAY板 板规判水桶两周。
3. shew 称自身非主办人/主办方,而是提供讯息者,
然而,板主在处理板务时,无法清楚每位使用者的意图,
只能依照当下的情境、证据做判断,
以当时情境而言,shew 的确有宣传意图,
因此判定为活动宣传,合情合理。
再者,如果人人都称自己为讯息提供者,
那么每个意图宣传活动的人都可如此自称,规避板规,
如此一来,看板将充斥此类活动讯息。
综合上面所述,本人认为自己的判决合情合理。
本人将不再答辩,静候裁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