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Palmar_Drama版主aoshiken不当水桶

楼主: aoshiken (三十六雨風飄搖)   2012-07-06 23:33:57
※ 引述《yakiniku (烧肉哥)》之铭言:
: ※ 引述《aoshiken (三十六雨风飘摇)》之铭言:
: : 没错 你也说版规怎么写版规就怎么走
: : 版规有写过违者删文"或"情节严重者列退加终生水桶吗?
: : 没有嘛 那个"或"字从来没写在板规上
: : 没写的规矩还判,就是枉法恶判 <=我非常同意你说的这句
: 违者删文 情节严重者劣退加终身水桶
: 请你看清楚 你的版规就是这样写
: 没写的你就是不能判
你看 你又坚持他只有这两种选项了
: : 二来 版规这样写到现在只有你觉得他只有两个选项
: : 那是版规的问题还是你解读的问题??
: 你这样写我就这样看
: 还是说你版规这样写 我应该解读它有三项四项五项到N项个涵义
: 是版规的问题还是你可以随便怎么解读就怎么解读的问题
如果是我的问题 那以往被板规十一桶一个月、三个月、半年的人
怎么不见他们出来反应说版规十一只有两个选项
板上板友也不是没人对我的判决有异议过
但怎么也未见过有人出来反应为什么有这些选项
那所以是谁的解读有问题?
如果你还是看不懂版规十一
违者删文 情节严重者劣退加终身水桶这句话的含义
硬要曲解,那我再回应你也没用
: : 三来 如果你真的觉得我不该判你一个月
: : 应该照你说的版规十一版本两个选项来走
: : 所以你希望我判你劣退加终生水桶吗??
: 违者删文 情节严重者劣退加终身水桶
: 再看清楚你的版规囉
: 情节严重者列退加终身水桶
: 如果你第一次的枉法恶判是你认为的明智的判决
: 那就表示事实上不到情节严重需要劣退加终身水桶嘛
: 顺着你的三来下来 那你已经思考到版规十一就是两个选项这件事了
你是怎么可以从我的文字解读出我觉得版规十一只有两种选项呢?
上面那短短三行哪里会有让你误解我觉得只有两个选项的地方吗???
: 那就证明你前面就是在 胡说八道
: 既然不到本身情节严重需要劣退加终身水桶
: 那你照你的规矩顶多就删文而已
如果你那篇的围规程度只需要删文 你觉得你会有一个月水桶吗???
: 原先的一个月不好意思 我就是要说这就是 恶判
你觉得我是恶判
所以你是觉得我在布板判你太轻 来组务申诉我应该桶你终身?
: : 来 我有说你先开始这样吗??
: : 我是说你"多次" 多次不等于先好吗?
: : 再来你说我放任,
: : 管板本来就不应该在板友有意见分歧的时候就开始介入
: : 这样介入叫一言堂,不叫讨论
: : 再来 我也没有因为你在其他人讨论文底下反推文而处罚你
: : 我也没有处罚过任何在讨论文底下推另外一系列布袋戏的人
: : 因为我当时认为这样虽然不妥但并没有严重到需要以版规处理的程度
: 不好意思 你的文意就是要让人理解成如此 我们再来看一下你怎么说的
: yakiniku多次在版上金光布袋戏的讨论文章下
: 刻意推文推荐霹雳布袋戏的发片日期
: 之后某些版友在霹雳的讨论文下也开始刻意推文推金光的发片日期
: 有没有看到那个"之后" 有没有看到那个"也开始刻意"
: 你就是把他说成有因果关系的连结
你又理解错误了
我没有说你"先" 你又硬凹我的语意
你如果硬要把我说的话刻意曲解,那我想我回应就没意义了
: : 所以我才发文请双方冷静
: : 但你刻意发文反串金光戏迷,你觉得你是在推荐金光十八龙
: : 很遗憾的是 从你的语气、内容我无法觉得你是在推荐
: : 我只能感受到你是恶意反串酸文
: 那我也很遗憾 从你管版的做法 方式我无法觉得你是在管版
: 我只能感受到你是刻意放任不管恶质文风
如果你觉得观察版友讨论 没有第一时间把其他声音水桶就放任的话
那我想你比较适合一言堂型的讨论板
: : 我前述说过 当讨论版有不同的声音的时候
: : 我只会观察,我不会处理
: : 但当我觉得过火的时候 我会出来公告
: : 当有人依旧如此,甚至更甚为之
: : 那我就会以版规处理
: 你觉得过火的时候 哎哟 都过火了 烧起来了
: 只公告不处理是演哪一出
: 请你不要选择性的在那边浸水桶
选择性?
公告完之后除了你刻意发文反串之外
还有其他人可以给我选吗?
: : 你要删你的文我没意见阿
: : 那你删推嘘文干嘛?
: : 那篇文章被锁是因为底下吵起来,但是又不触犯板规
: : 所以我才锁文
: : 还是你觉得推嘘文也算你的文章
: : 那有人在你的文章底下推嘘文违规我就拿来桶你你觉得合理
: : 阪规三也写得清清楚楚 删推嘘文水桶
: : 踩到线你认了 那你在这边强调的点是????
: 我就是要让你知道
: 当版主不是只会锁文就好
: 反正我早在申诉的时候就说这点你要安在我身上就上你安无妨
"当版主不是只会锁文就好" <= 这点我认同
所以你才会因为违规被水桶 不是吗?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