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合购价差投票修正草案

楼主: ringlin (洛景)   2016-11-28 03:50:13
各位板友晚安:
现行板规中,对于合购价差有基础规范,随着时间推移,板务判定上为明确规范,
故重新审视相关规则,欲更加明确规定相关级距,以避免主购误触。
目前规划草案如下:
预定征收件数部分:
起批须从20-30起小量问价,无小量问价者须附截图。
级距计算:每阶段以"前一级距+30件"为标准;收单规范仍须符合之前投票规范,
超过99单者须报备板主。
首段30件起批价差需差距至少NT10,后续阶段每段价差为X。
若超过99单,则最高量仅可收至符合板规批价标准之最高件数的125%。
X部分由于实难具体量化决定,故交由板众投票决定。
A. 0元
B. 5元
C. 10元
现行板规为每一级距均需差距超过NT10,故开放较低限制。
最终X计算方式采平均计算后四舍五入,假设投A者10位、B者7位、C者4位,
就是(0*10+5*7+10*4)/(10+7+4)=3.571,四舍五入为4元。
届时后续每30件价差须为NT4。
以上选项均包含以下前提:
1. 商品单价多件不可以比少件还要贵,且须比自购便宜。
→若主购有开直寄,则不包含转寄邮费;若为纯分寄者,会纳入转寄邮费计
算。(以最低邮资为准)
EX:若主购开纯分寄(邮寄37;EZ60);则自购价以商品单价+国际运费计算
,合购价为商品单价+国际运费分摊+邮寄运费(不会以EZ的60计算)+杂
费。
2. 轻小物若不符上述标准,将视情形予以放宽;轻小物标准由板主迳行判定,
若有疑问请先来信。
==========
上述选项为初步拟定,若有好建议请推文或站内板主群,预计12月会发起相关投票。
板主群相信,每位提出意见的板友都是希望让合购板更好,也希望大家能积极地参与
合购板板务讨论。
推文前请保持理性,礼貌发言,请尊重他人的意见。
谢谢大家。
@ 合购板板主群
201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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