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禁止单品项收杂/收单规范宣导

楼主: ringlin (洛景)   2016-04-29 20:19:32
各位板友晚安
自4/5推行收单规范至今,仍有相当多的主购并无注意规范修正,因此在这边特
别提醒各位板友/主购们相关规范。
收单规范
详细规范请参看板规与公告#1N0oLJjg (BuyTogether)。
合购文第二点:(2)截止日期/欲征数量之预计征求数量:禁止以"单"作为收单依
据。(如:迷你袋收50单/收97单),请主购以件数或金额为标准。
同时修正目前合购文默认格式:新增金额试算与欲征数量字段。
即日起至2016/05/03为宣导期,期间内违规会锁定限期修正,2016/05/04起未依
格式者逾时未修删文水桶七日。
五月份起将加强取缔无明显经济效益(ex:小于NT.10)之收单,经查将直接删文
强制流团并水桶,请各位主购特别注意。
单件收杂
由于一单一件情形较多,故于下分类说明:
★ 直寄:一单一件 →不可。
★ 邮寄:仅收一号包、一单限一件 →不可
即使一号包刚好只装的下一件物品,但主购仍应提供如二号包、便利
箱等邮寄方式。如有其他理由,则须于合购文中列明原因,或以通告
信方式知会板主群,由板主判定是否为合理因素,并于合购文中主动
说明其原因。
★ EZ:一单限一件,轻松袋/迷你袋 →不可。
可提供相关收件方式,但在物品刚好只有轻松袋或迷你袋装的下的情
况下,主购分寄不得仅收轻松袋/迷你袋,仍须提供EZ寄件方式。
★ 合寄:欲收多件,一单限一件 →不可。
注:一单限一件,同ID可多单且仅收1次杂费者不受此规范限制。
如有其他相关建议请于文下提出,板主群会参考相关意见陆续进行修正。
感谢大家配合。
@合购板板主群
                                2016/04/29
2016/04/29 21:04 新增宣导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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