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
公共汽车司机未礼让行人撞死8旬妇人 赔钱和解换缓刑
2024-07-16 14:16 联合报/ 记者张议晨/高雄即时报导
高雄80岁黄姓老妇人去年走在斑马线上被公共汽车撞上,黄女送医抢救3天后不治,赵姓公共汽车
司机因左转不礼让行人,被依过失致死罪嫌送办,法院审理时,赵男赔钱与黄女家属达成
和解,被法官依过失致人于死罪判徒刑6月、缓刑2年。
去年8月22日中午12点多,黄姓老妇人行经自强、七贤路口时,被左转的赵男撞上,消防
局派出救护车,协助将受伤的黄姓老妇人送往大同医院治疗,送医急救后仍因伤重宣告不
治。
警方调查,肇事赵男(59岁)沿自强一路北上车道行驶至七贤路口时,绿灯行驶过程,因
左转时未注意车前状况,且未停让对向行人穿越道上的黄妪,不慎撞上酿祸,员警依规定
测绘与对驾驶实施酒精测试,确认无酒驾情形。
虽无酒驾,但黄女丧命后,赵男仍被依过失致死罪嫌送办,并由检方提起公诉;高雄地院
审理时,赵姓司机坦承犯行,并赶紧掏钱与家属达成和解。
法官认为他能为自己行为负责,经此侦查及科刑判决教训后,当能知所警惕,应无再犯之
虞,因此依过失致人于死罪判徒刑6月、缓刑2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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