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这司机可以检举吗?

楼主: tonybbbb (东方行B)   2020-08-03 22:29:45
第 60 条
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有违反本条例之行为,经交通勤务警察或依法令执行交通稽查任务
人员制止时,不听制止或拒绝停车接受稽查而逃逸者,除按各该条规定处罚外,处新台币
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锾,并吊扣其驾驶执照六个月;汽车驾驶人于五年内违反本项规
定二次以上者,处新台币三万元罚锾,并吊扣其驾驶执照一年。
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本章各条无处罚之规定者,处新台币九百元以
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罚锾:
一、不服从交通勤务警察或依法令执行交通指挥、稽查任务人员之指挥或稽查。
二、不遵守公路或警察机关,依第五条规定所发布命令。
三、不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之指示。(如汽车/红黄牌 于 机车专用道/待转区/
优先道 停车或行驶.越线)
四、出租车之停车上客,不遵守主管机关之规定。
第60-3条范例如下:
第一种
https://i.imgur.com/eyFMPr6.png
https://i.imgur.com/Pnv3KA6.png
https://i.imgur.com/vrKoJNu.png
https://i.imgur.com/sYb9tAL.png
第二种
https://i.imgur.com/t8ToO5D.png
https://i.imgur.com/iX1sG99.png
https://i.imgur.com/xjh1iEf.png
https://i.imgur.com/SFxvJ1w.png
https://i.imgur.com/ppXo14e.png
第三种是若发现时虽已经于机车停等区,但号志变为绿灯前,只要红黄牌或四轮有稍微动
一下也算违规。(等于算是123木头人的意思一样)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