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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star (酥酥麻麻。小派皮)
2025-06-29 05:46:52地面师假冒地政士 “修这2法条”可防堵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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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诈骗猖獗,“地面师”一条龙诈骗手法中,“地政士”经常成为关键角色之一。地政
士全联会理事长郑子贤表示,其实只要修正抑或重新函释“土地法37条之1第3项、地政士
法第49条和第50条”规定,就能大幅阻绝不动产诈骗之可能,吁请内政部尽速修法或重新
函释,还台湾人民一个朗朗乾坤。
根据内政部102年12月27日内授中办地字第1026652564号令,“一般民众在同一登记机关
,都能帮任何人办理过户,仅限制一年内在同一登记机关不超过2件,又或者ㄧ辈子同一
登记机关不超过5件”,近年诈骗集团钻此法条漏洞,造成诈骗事件频传。
诈骗集团看准“非地政士也可以办理过户登记”,经常出现假地政士过户盗卖等情事。示
意图/新北市三重地政事务所提供
不动产安全很重要,地政防诈三宝有一套。图/新北市三重地政事务所提供
郑子贤指出,由于“非地政士也可以办理过户登记”,诈团进而勾结金主、不肖地政士、
当铺、律师等,甚至在房产抵押时,直接同时办理“预告登记”或“信托登记”,只要还
不出钱,房屋等于就任由诈团宰割。
他表示,“土地法37条之1第3项、地政士法第49和第50条”进行修正或重新函释,限缩民
众自行办理登记权限后,即可大幅降低诈骗情事,当然若可以做到100%必须地政士办理
,更可阻断99%诈骗,因为多数地政士都爱惜羽毛也懂法,一旦牵涉到具名一事,即使有
少数不肖地政士图谋不轨,正常逻辑也会打退堂鼓。
不过,他也指出,在台湾民主国家下,政府要限缩民众完全不可自行办理登记,也难免会
有过于不通人情的争议,所以建议折衷之法,“应限缩其权限,除了降低非地政士可办理
件数外,双方非二亲等关系,亦不得互为代理办理过户,即使免地政士就可办理,也至少
要有熟悉的地政士协助把关。”
目前公会已积极筹办网站,未来将提供民众便民管道,透过网站可轻松连结查询各县市合
格地政士、优良地政士等资讯,并规划“争议专区”,定期公布出现重大纠纷的地政士,
将法院判决公诸于众,若有不肖地政士,民众也可在网站上随时掌握相关资料,让地政士
们更加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