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诈骗共犯嫌疑人,判不起诉

楼主: iversonya (iversonya)   2024-01-20 07:55:56
事件完整内容,低卡文章
去年8/4当日于征才就业网看到广告
应征主管助理职缺
于8/7再次私讯发文者坚称人资助理
告知人资主管会加line并进行说明的工作内容
并使用line 取得录取,随后我给予劳动契约及身分证正反面资讯,再者给我直属主管的赖
工作内容找寻笔电及光盘播放器待日后使用
于8/9 要求给予国泰帐户及玉山帐户做薪转使用
告知8/11或8/14其中一天需帮公司签订采购合约,但未告知需支付订金
于8/14一早告知需帮缴交订金,11:20于桃园市中坜区春德路189号需与世博“陈先生”缴纳订金
直到13:23 转入新台币20万元整,警察及侦查局警员到场,至侦查局写笔录。
事发至前几天等约快半年才收到法院传票
今天于法院与受骗者达成和解
当场交付20万元给对方
法院方面告知已最快速度送件约一个月
后续会收到不起诉
就能到当初通报的警察局写一式三份申请书
方能解除警示帐户
不过也能选择待事件结束后再交付20万
法院询问内容
核对身分
开户原因
是否将户头金融卡给予他人
为何拿到20万现金
钱是否还在户头内
询问被害人是否和解
佐证自保方法
1.截图完整对话纪录供录笔录用
2.将帐户先冻结 别任意提取出来
3.坚称拒绝提领
4.卡片与银行本尚在身边
待被害人报案
我没有请律师
不过有先到立委服务处咨询
咨询完告知可以先不请律师
等开完第一庭再决定是否请
以上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人
作者: fancys (风晶)   2024-01-20 14:43:00
谢谢分享,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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