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诉] Browsers 版 kimari 滥用权力 双重标准

楼主: kimari   2018-10-07 13:44:07
因与板务有关,故转录供板友参阅之。请板友配合以下事项,谢谢:
1. 勿对任何一方作人身攻击、挑衅
2. 勿干预小组长审理与判决
※ [本文转录自 Sub_DigiWare 看板 #1RkClw6T ]
标题: Re: [申诉] Browsers 版 kimari 滥用权力 双重标准
时间: Sat Oct 6 22:51:31 2018
组长 potatofat、检举人 Kamiya 您好:
以下为 Browsers 板管理人 karst10607, kimari 2人连名回答。
※ 引述《potatofat (大熊一头!就是胖)》之铭言:
: 请两位板主联名回答以下问题
: 1.小组长查不到该板板规 请提供并告知何时公告执行
: 置底跟精华区都没有
Browsers 板未定有板规及罚则,唯本次经检举人 Kamiya 来信赐教
及向组务检举后,近期将参考 DigitalWare 分类及各大看板之规定,
订定板规并报组务备查。
: 2.承上 小组长也找不出所谓的[屡次]的纪录 以及[屡次90天]的判例
: 所以也不懂90天是怎么来的 请告知
(1) 屡次纪录系为 Kamiya 于该文中之人身攻击言论,兹引用如下:
1. 这种看到有人骂firefox改版就出来护航的o粉我看多了
2. 你这人除了嘴臭护航 还会什么
就是你这种粉招黑让很多人对firefox敬而远之啦
3. 我不觉得你有下限 虽然说你就嘴臭嘘人这招啦
我倒看看你气pupu可以来嘘几次
4. 不管其他人怎样啦... 总之 不包括你这个嘴臭酸民
除了废嘘 什么都不会 还好意思喊烧喊这么大声
(2) 禁言90日处分概要:本板以往仅禁言过2名使用者(不含本次 Kamiya)。在本
板未订定板规且无前例可依循情况下, kimari 谨依 PTT 使用者条款第8条
授权,并参酌热门及同组看板板规,对 Kamiya 处以90日禁言。
(3) 禁言90日处分说明:授权依据:
“您同意本站各级管理者基于其自行之考量,有权随时终止本服务或其任何
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对您所为之(中略)看板禁止发言(中略)等”
参酌他板板规处分来源,兹引用如下:
热门看板
Gossiping: 第七条:〔挑衅、谩骂〕文章内容含有对特定人物、使用
者、特定族群进行言词侮辱、挑衅、威胁、谩骂、歧视、引
战之文章,一律退文且加给水桶六个月
LoL: C1【引战、造谣】于文章或推文以挑衅、嘲讽之态度发表不当言
论,引起具体板面纷争者水桶六十天。
WomenTalk: 15. 禁人身攻击(限当事人检举)。初犯水桶一个月,
累犯水桶一年。
DigitalWare 分类下之看板
EZsoft: 引起争吵,不听劝告者、加入笔战者 - 水桶2周
Instant_Mess: 7. 人身攻击、侮辱谩骂:劣退、水桶十五日
P2PSoftWare: 4.战文、脏话文、讨嘘文 (删文 劣文退回 水桶一星期)
Kamiya 于受90日禁言处分后,曾写信向 kimari 表示对处分不服, kimari
于信中均已清楚回复其处分依据,并告知如何向组务救济。非 Kamiya 于组
务检举原文所称之“版主也无法举出说明除了他的管理依据(没有版规)水桶
标准”。请组长明察。
: 3.同一篇文章吵架互骂常见
: 认定Kamiya有人身而检举互骂的对方不成立的判断依据??
kimari 对 Kamiya 处分90日禁言时, Kamiya 曾检举 rockmanx52, book8685
2名使用者,因 Kamiya 未于信中指出其人身攻击之处, kimari 检视原文后认
为该2名使用者之推文仅达情绪发言,尚未达人身攻击之情状,故请 Kamiya 检
附及告知其认定之人身攻击言论为何后,再行检举。
唯 Kamiya 再行检举时引用之推文, kimari 于其第1次检举时均已充分审阅,
仍认为其内容难达人身攻击之情状。
Kamiya 引用 rockmanx52, book8685 之推文如下:
1. 书签同步出问题 有87%是你用了Xmarks
2. 原来是那个连截图都不会的
3. 问问题这种态度还骂人粉招黑?这年头的网络用户真的让人见
识到什么叫下限
4. 小朋友 有听过周处吗
5. 这种口气跟一个人还蛮像的耶
6. 以为我不会查你的发言纪录啊 还好你不会随便告人 GOOD
kimari 本来预计要再向 Kamiya 回信说明,唯 Kamiya 于信中最后提及
“你觉得不够明确 那我就相信你觉得就不够明确吧
毕竟每个人的能力智商道德标准都不一样”
此番言论 kimari 认为是 Kamiya“本人尊重且同意 kimari 对 rockmanx52,
book8685 2名使用者不作禁言处分”之意思表示,
故未再回复 Kamiya 作重复之说明,并非其检举内容之
“不敢做出相关回应”。请组长明察。
: 本文寄到信箱 但是请在本板公开回复
: 以下为代理小组长个人碎碎念
: PTT从未强制要求全部的看板都要有板规
: 实际上过得很和乐的看板也很多
: 不过动用到所谓罚[则]时还是希望有个参考...
本次 Browser 板管理人 kimari 对 Kamiya 禁言处分90日,致使其不服处分,
并劳烦组长仲裁一事,甚为抱歉。本次处分如组长认为 Kamiya 检举有理,陈请
组长仲裁。作成处分人 kimari、与本次检举无涉之管理人 karst10607,
均完全遵照组务及站规规定办理。
: ※ 引述《Kamiya (谷实)》之铭言:
: : 1. 检举人: Kamiya
: : 2. 被检举人/看板:kimari/Browser
: : 3. 被检举看板所属群组 :DigitalWare
: : 4. 检举事由:
: : 1. 版主随意将版友以自由心证方式决定水桶或者不水桶
: : 2. 对于私心放行的人身攻击版友完全无法对自己的双重标准做出解释
: : 5. 举证 (如有需要):
: : 请参阅随后转录之违规文章
: : kimari在无对应版规的处理名目下将我以水桶九十天
: : 但对于其他在推文中率先且不断挑衅的版友完全无视
: : 且版主也无法举出说明除了他的管理依据(没有版规)
: : 水桶标准(明显护航无视某几位版友的主动攻击行为)
: : 处理原则(检举主义?或者随机巡版管理见到则处理?)
: : 无论如何也无法(而且没有)做出对于私心放行的解释
: : 已与版主尝试私信沟通过,但版主不敢做出相关回应
: : 对于版主护航特定版友反将我水桶的行为,提出申诉
作者: karst10607 (谁可以协助我开板?)   2017-10-07 12:15:00
已经阅读,我和kimari立场一致
作者: alpq (666)   2018-10-07 14:28:00
刚好而已 版主加油
作者: playerlin (PlayerLin)   2018-10-07 14:33:00
*哈欠*
作者: twtwch (zhTW)   2018-10-07 15:14:00
我是他觉得默认立场 让任何看文章的觉得恶心...
作者: toploader   2018-10-07 16:00:00
板主辛苦了纯粹好奇想问他板规定差别这么大,怎么引用得出裁量结果?谢谢板主说明
作者: Wcw5504 (五月雨)   2018-10-07 18:01:00
还能直接在组务人身攻击 我觉得没什么好说的
作者: twtwch (zhTW)   2018-10-07 18:02:00
嘘 bencheming:请不要给予任何人默认立场,这样只会造成老练的钓客?
作者: labbat (labbat)   2018-10-07 22:03:00
ID太像了 谁是谁?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8-10-08 13:08:00
你们二个ID太像了,我都差点以为你是申诉人了
作者: enjoyself (阿)   2018-10-10 00:45:00
本是同根生????
作者: Arbin (路人_Lv菜逼八)   2018-10-13 16:26:00
ID太像了XDDDD板主要不要这件事过后考虑用个板规r 感觉以后只会多不会少
作者: Kamiya (暂停 ninimiga 发言7天)   2018-10-16 00:05:00
谁跟你人身攻击? 我只是借用版友们的"安全发言"而已喔如果你认为我在人身攻击 那你怎么好意思说他们"未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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