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中华民国大专院校104年度桥艺锦标赛竞赛

楼主: abacada (放眼2006)   2015-08-24 18:15:27
中华民国大专院校104年度桥艺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宗旨:配合全国大专体总桥艺委员会推动桥艺风气,提升国内大专院校学生桥艺水
准,希望透过桥艺活动促进各校间情感交流,培养团队间积极宽容之精神,
并响应政府所倡导之正当育乐活动,特举办之。
二、指导单位:教育部体育署。
三、主办单位:中华民国大专院校体育总会。
四、承办委员会:中华民国大专院校体育总会桥艺委员会。
五、承办学校:国立虎尾科技大学。
六、协办单位:中华民国桥艺协会、嘉义市体育会桥艺委员会、国立虎尾科技大学教职
员工桥棋社。
七、比赛日期:中华民国104年10月2日(星期五)至10月4日(星期日)共三天。(双人
赛:10月2日上午)
八、比赛地点:国立虎尾科技大学综一馆九楼(国际会议厅)。
九、参加单位:凡中华民国大专院校体育总会会员学校皆可组队参加。
十、参加资格:参加比赛之运动员,以各校日间、进修学士班(夜间部)或研究所,104
学年度第一学期注册在学之正式学生(教育部颁布之正式学制者)为限

(不含选读生、旁听生、补习生、空中补校、进修补校各种短期训练班学生)
十一、比赛方式:
(一)四人队制赛:每队4至6人,采团体报名,以同一学校组队,不得跨校组队。本次
比赛区分为甲、乙两组,每校每组报名上限各为两队。
1.甲组参赛资格为103年度正杯前6名及副杯赛前4名,共10队(若其中队伍因故未报
名,则依序递补)。其余队伍及104年新报名参赛队伍编入乙组。
2.总报名队数未达18队时,全部为同一组,不区分甲组、乙组。
(二)双人赛:每对(pair)2人,不可跨校组对,每校报名上限为6对。
十二、报名方法:
(一)日期:中华民国104年9月18日(星期五)截止,采E-mail或邮寄方式通讯报名(
若以邮寄方式则以邮戳为凭)。
(二)联络人:国立虎尾科技大学飞机工程系刘升祥助理教授
E-mail:[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地址:632 云林县虎尾镇文化路64号
电话:公:05-6315524; 手机:0937-545945
(三)人数:四人队制赛每队可报领队、队长各一人,出赛队员4至6人(队长可由出赛
队员兼任)。双人赛每对(pair)应报2人,且比赛开始后不得更换。
(四)手续:按大会所寄发之报名表填写,(以邮寄报名者须加盖学校或单位戳章),
以挂号邮寄或E-mail报名。凡报名后拟更改队员名单时,须于领队会议时
提出。
(五)竞赛代办费:每队缴交新台币壹仟元整(报名双人赛者免费)。
(六)保险:由大会统一投保,为保障赛员权益,请务必详填报名表。个人资料仅用于
投保,大会将严加保密;如未填妥个人资料,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大会
将无法为该赛员加保。
(七)食宿及交通:10月3日、10月4日中餐由大会提供,其余由各队自理,大会另提供
优惠特约饭店之资讯。
十三、竞赛规则:采用 2007 年版桥规及中华民国桥艺协会所颁订之复式合约桥艺竞赛
辅助规则。
十四、赛程:
(一)四人队制赛:视参赛队数安排赛程。
1.比赛方式区分甲组、乙组时,甲组采大循环比赛直接排名;乙组视报名队数,
采大循环比赛或瑞士制升降赛方式进行,直接排名。
2.总参赛队数伍为13至17队而不区分甲组、乙组时,先分组进行循环赛初赛,共
取8队晋入KO决赛(采带分制)。未入决赛队伍进入副杯赛,副杯赛以瑞士制升
降赛方式进行(不带分)。总参赛队数12队以下时,采用单循环赛直接排名。
3.双人赛:采浩威尔或变位式米契尔模式,以交叉IMP方式计算各对(pair)总分
高低决定名次。
十五、四人队制赛领队会议:
(一)时间:中华民国104年10月2日12:30至12:50。
(二)参加会议者,如非领队本人或持有授权代理委托书之教练,不得提出各相关问题
之异议。在会议中,每单位只限一人有发言权与表决权。
(三)如对参赛者资格有疑问时,须在会议中提出,交由承办学校处理。
(四)领队会议无权作有违“竞赛规程”之决议,否则其决议视同无效。
十六、四人队制赛比赛抽签:
(一)中华民国104年10月2日领队会议时举行(不另行通知)。
(二)抽签时未到者,由大会代抽,不得异议。
(三)队号抽签完成后即不得更换赛员。
十七、竞赛规定事项:
(一)四人队制赛报到时间:中华民国103年10月2日(星期五)12:00至12:30;
双人赛报到时间:中华民国103年10月2日(星期五)08:50 至09:00。
(二)开幕典礼:中华民国103年10月2日(星期五)12:50。
(三)闭幕典礼:中华民国103年10月4日(星期日)17:00。
(四)参赛队员请于赛前自行备妥制度卡,且必须携带身分证件,方可上场比赛。
(五)参赛队员于比赛场所请穿着整齐服装,且不得着脱鞋或仅著汗衫、背心或拖鞋;
本次比赛全程禁止吸烟、饮酒,并且禁食槟榔,违反本条规定者不得上场比赛。
(六)未经报名之人员不得出场比赛。
(七)参赛队员应提前到场,并准时出场参加比赛(以大会时间为准),迟到者由裁判
依桥规处理。
(八)裁判于比赛中对相关队伍所有纪律性罚分,一律不得上诉。
(九)参赛队员均应遵守规则,服从裁判,否则裁判有停止其比赛之权。如对裁判判决
有异议,须依本规程第二十条向大会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
※上诉委员由承办学校于赛前分别由各队赛员中有裁判资格或桥艺经验丰富者聘任之。
十八、奖励:
(一)四人队制赛:
1.总参赛队数十八队(含)以上:甲、乙组各取前四名,由大会各颁赠奖杯乙座
及个人奖牌。
2.总参赛队数为十三至十七队时取正杯赛前四名,由大会各颁赠奖杯乙座、个人
奖牌;副赛杯前三名,由大会各颁赠奖杯乙座
3.九至十二队时取前四名,八队以下取前三名,由大会各颁赠奖杯乙座及个人奖
牌。
(二)双人赛:取前八名由大会颁赠个人奖牌。
十九、罚则:
(一)各队如有不符规定之赛员出场比赛时,一经举发即停止该队继续比赛,所有赛完
之成绩不予计算,并函请主管单位议处。
(二)赛员发生身份不符之事实时,其法律责任由参赛队伍所属单位之审核人员负责。
(三)比赛期间如有选手互殴或侮辱裁判情事发生时,除按规定停止该选手出赛外,并
报请有关单位议处。
(四)有关赛员之资格申诉,由大会裁判与上诉委员会处理,必要时再转由承办单位函
请总会转呈上级单位查询处理。
(五)凡经审查资格不符属实者,即停止该校参加大专体育总会所举办该项比赛之权利
一年,并通知下届承办学校备查。
二十、申诉:
(一)如对敌队赛员资格有疑问时,应于该场对战开始前提出,否则不予接受。
(二)凡规则有明文规定及有同等意义解释者,以裁判之判决为终决,不得提出异议。
(三)比赛进行中对裁判之判决有异议时,得由其领队或队长以书面向大会提出上诉;
但比赛仍须继续进行,否则以弃权论。
(四)上诉书须由领队或队长签名后,呈交当场裁判转上诉委员会处理,并缴交保证金
新台币参仟元整;上诉成功时退还保证金,否则予以没收。
(五)上诉案以大会上诉委员会之判决为最终判决。
二十一、附则:
(一)各参加单位一切费用自理。
(二)本规程经大专体育总会审核报教育部同意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三)交通资讯:请参阅国立虎尾科技大学交通资讯网址:
http://www.nfu.edu.tw/about/pages.php?ID=formosa
*报名表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64RB-8PlcAqanBlRF9ueE5oams/view?usp=sharing

1. 挂号邮寄至“云林县虎尾镇文化路64号国立虎尾科技大学飞机工程系刘升祥助理教授
”,并以电话:05-6315524确认,或
2. E-mail至[email protected]或[email protected]刘升祥 助理教授。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