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一年多,和先生是ptt认识的。
没拍婚纱、没婚礼、没宴客,因为我不想。
只有去户政事务所登记是必要的,其他法律没规定的我都觉得麻烦。
如果要说好处,我觉得结婚没什么好处。
它是信任、责任、承诺。
是主动去担起责任,相濡以沫。
(这篇曾po在社群平台,如果觉得似曾相识,87%是我写的。)
结婚一年多,从“未婚”变“已婚”,
不过是换个身分证(50块)、换户口名簿(30块),
1个人80、2个人共160的事。
但其实我适应了一阵子。
有点像是成年,在法律上跨过了那天,
但心里总是有个声音在说:“真的吗?就这样?”
可是应该像哪样?其实我也不知道。
身为已婚人士,总是会被未婚的朋友问:“欸,为什么要结婚?结婚有什么好?”
当初我妈也曾问:“为什么是他(我先生)?”
我秒回:“他是我见过读最多书、也读得最广的人。”
但这好像不足以构成结婚的理由,谈一辈子恋爱也可以啊,只要他也同意。
结婚这一年,和先生一起慢慢走。有时候意见不合、有时候啼笑皆非。
像我明明用“床都要塌陷出黑洞了”来呛他胖,
他回我“君子不重则不威”。
还说每天收到老婆的白眼,是他的快乐泉源。
去年8月底,我曾因为食物中毒送急诊,上吐下泻。
先生理所当然是我的紧急联络人。
一瞬间发现,曾经我认为“有个人帮我签同意书”是结婚的理由。
实际上应该是反过来,“我可以帮你签”。
结婚是民法契约,宣告我们成为彼此的合伙人,能够代表另一个人的意志。
如果是战场,那是“我把背后交给你”的信任,也是“你把背后交给我”的重量。
如果要说好处,我觉得结婚没什么好处。它是信任、责任、承诺。
“当你无法表达,我会为你做最好的决定”。
是主动去担起责任,相濡以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