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ul1021 (胡迪)》之铭言:
: 请问大家
: 如果看到喜欢的对象
: 要怎么才可以适度的追求
: 但又不会被当作是骚扰呢
: 我知道这个问题有些人觉得可能很无言
: 但是我发现
: 实务上
: 你真的要去追求他人
: 无论是用什么方法
: 例如直接告白
: 写情书交给她
: 或是天天买早餐给她吃
: 要怎样可以把分寸拿捏好
: 让追求不会变成骚扰呢
: 还是说
: 女生直接表明说不要
: 就立即放弃去找下一个
谁说一次只能找一个???
又没交往,多认识人怎么了
: 实际的状况下
: 要怎么去做适度的追求
: 但不会被当作是骚扰呢
: 大家怎么看呢
其实就跟你路上被推销一样
你拒绝的原因可能是
1.根本不感兴趣
2.你赶时间
3.你已经有类似的产品了
这时对方听不懂你委婉地拒绝话语,仍然坚持不懈地缠着你,要你跟他进店内去试用,送你根本不喜欢的小赠品
如何?是不是感觉很差很烦?
而想卖出去就多去开发客源、商品设计好看一点、对商品本身有自信但不自负、贴近真实的其他消费者体验参考、促进对方购买欲望
可能你商品设计的好看一点,根本没干嘛就一堆人上前询问了
而靠近似于诈骗的手法销售出去,商品本身不符期待也会被退货,对方也会从此厌烦类似销售手段
总之
心态层面上就是
邀女生约会时
我对妳印象很好,想进一步了解妳,也让妳能多认识我
被拒绝时
能接受对方对自己没兴趣的事实,不再纠缠,去寻找其他可能会欣赏自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