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个月刚跟交往五年的女朋友分手
算是和平结束
最近发现她在分手前
就答应跟新工作认识的男同事单独庆生
过了一个多月后他们就在一起了
前女友也承认分手前她就对这同事有好感
我觉得在一段感情中对其他对象稍有好感 难以避免 但不是应该要保持距离吗
因为这件事情我决定跟前女友最后一次联系
想要知道一个答案
但她却认为 她这样没有问题
她也可以接受她的另一半跟有好感的对象单独吃饭 而且她不会因为跟别人出去吃一次饭
就爱上别人 反而说我不信任他 搞得我感情观很混乱 难道我才是少数人吗?
想问问大家的看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