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分手4度公开前女友裸照报复 恐怖前任1原

楼主: yokann (欧洲)   2024-04-27 07:22:10
分手4度公开前女友裸照报复 恐怖前任1原因获缓刑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427/2727653.htm
阿强和小美(皆为化名)曾是男女朋友关系,分手之后,阿强竟以裸照要胁小美还钱,并
4度登入对方工作用的IG散布照片,因而挨告。台北地院法官今年3月底审理此案,考量到
阿强已与小美成立调解,且当庭道歉,最终依恐吓危害安全罪、非公务机关非法利用个人
资料罪,分别判处拘役30日、有期徒刑5个月,皆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
判决书中记载,阿强和小美在交往期间曾拍摄身体私密部位照片,分手之后,阿强竟以“
分手不还钱就要散布裸照”为由,要胁小美,并在2个月之内4度登入女方的IG帐号,将不
雅照片以限时动态的方式公开。由于该IG帐号是工作用的,追踪人数大约500多人,任何
人都可以浏览,小美发现阿强的行为之后,吓得赶忙报警处理。
台北地院法官认为,阿强公布的不雅照片包含小美的外貌特征,他甚至利用该IG帐号展示
与女方工作有关的资讯,使得他人得以辨识女方身分,确实侵害到小美的身体隐私及个人
资讯自决权。
法官表示,阿强不思理性沟通恐吓小美,又未经同意散布不雅照片,考量到他已坦承犯行
,也与小美成立调解并当庭道歉,小美同意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最终依恐吓危害安全罪
判处拘役30日,另依非公务机关非法利用个人资料罪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皆可易科罚金
,缓刑2年。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