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能接受另一半具名公审?

楼主: JQK2   2024-04-20 23:48:29
把家务事拿到FB小题大作,人身攻击
女方忍无可忍不甘受辱被贬低来PTT匿名抱怨
结果追杀到媳妇板开战,连抱怨的空间都不给
当初看上对方性格温顺好相处听话好掌控
现在嫌人家图安逸、不积极、拖油瓶
自己选的怪谁!有一好没两好,不能样样都要
企图心强的通常难相处,积极的女生多半强势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事业有成的女性单身
她们也想找能包容的,不会找咄咄逼人型
对方是否能当得力助手去美国前就该知道
这么想拿身份何不技术性离婚?
找美籍结婚再离婚,再跟原配结
有些人转移财产、过户、避税会用这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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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原生家庭确实影响很大
那是一种被綑绑想挣脱却挥之不去的梦魇
但也不能一直受制于此,应该要想办法突破
爱和包容才能长久,一直讲道理只会批判没用
先不论谁对谁错,毕竟家务事说不清理还乱
感情不睦吵架就拿到台面上具名公审合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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