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从心理学观点谈“恐怖情人”

楼主: psylee01 (穗波心理师)   2023-12-03 01:35:15
在我们谈恋爱时,都会担心一个潜在状况:“怕自己交往的对方是个恐怖情人。”尤其是女性,女性遇到男性的恐怖情人时,往往和家庭暴力(简称“家暴”)牵扯在一起;而男性也会担心自己遇到纠缠不清的对象。
什么是恐怖情人,其实在心理学上的病理分类上并没有这个诊断,在1987年时,曾有一部知名的电影叫做“致命的吸引力”(fatal attraction),描述一名已婚男人出轨与某女子有了一夜情后,女子对他纠缠不休甚至可能致命的故事。其中那位女主角就是一个恐怖情人的代表,她在精神病学的分类上,接近于边缘型人格(borderline personality disorder ),但是今天我们撇开精神病学的分类,“什么是恐怖情人呢?”,我认为并没有什么恐怖情人,只有做出恐怖行为的人。才被称之为恐怖情人。
这个观点带来一些弹性,就是人的状态都可以改变,但是在某个状态下,他的大脑充斥着恐怖行为的状态,表现出来的就是恐怖情人。尤其你会注意到,恐怖情人的前身,往往被他的伴侣描述成一个深情爱着他的人,但是后来发生一些事情,导致由爱生恨,越觉自己爱对方的人,在失去人我的的界线之后,做出了恐怖行为,而成为恐怖情人。
我在家暴的实务上曾处遇过一位年轻男性,姑且叫他小李,小李很喜欢一位叫小真的女孩。曾经两人约出来吃过饭,手牵手,也成为男女朋友。但小真后来觉得小李不适合她,于是和他分手,小李在和小真分手后,越确定自己喜爱小真;但是小真却相反,因为觉得小李太过热情又管得太多,觉得这样下去不行,确认小李不是她喜欢的类型,于是就和小李疏远,小李再怎么邀约,小真就是找理由拒绝。但小李认为是他邀请的力道不够,所以他找一天去小真家的楼下等她,要当面邀约。小真那时在楼上家中,得知小李在楼下后不敢出门,叫他赶快离开。但小李不但不离开,还在
楼下一直痴痴地等候,希望可以感动到小真,小李甚至买刀自残起来,割了自己的手,他希望这样的举动可以唤起小真的同情!表达出他自己连命都可以不要了,只想见她一面,小李认为小真应该会很感动吧!没想到小真吓坏了,连忙报警处理,于是小李就依家暴法移送。后续就被认証为恐怖情人,当他一脸无辜地来到我面前,跟我说:“我只是比较爱她,我连命都可以不要,她都感受了不到我的爱吗?”
身为做出恐怖行为的人有一种状况,他在解释行为时,跟一般人不同,我们认为是恐怖行径,却被他们解释成爱。另一类则是把伴侣当成是自己的一部份,对伴侣予取予求,要按他们自己的意思行动:伴侣何时到哪?都要报告所花的时间及和什么人碰面,伴侣的行踪都要一清二楚报告,他们最常用的理由是:“我很爱你,我担心你,我怕你被骗了”。但是他的伴侣,往往感受不到爱,而是一种全面掌控令人窒息的关系。有的伴侣在这种状况下,因为不敢触怒对方,就一直委曲自己忍受这种状况。
这些人为什么会做出恐怖行为呢?我认为一个人的从生活经验中所塑造出的行为模式,加上在关系相处的压力状况,激发了恐怖行为发生的可能性,这可以从受害者的观点区分成两种相处情境并且评估:一是平常相处状况;二是冲突(吵架)时的相处状况:
在平常相处状况可以去评估看看这四种现象的强弱程度:
第一、“施”与“受”不对等、不平衡。当谈恋爱时,都是一方在付出,而另一方只有接受,不要天真地认为对方宠我爱我不让我做事这么单纯,因为此时付出的一方,往往会想要对方同等的回报,才觉得“投资平衡”。以前喧腾一时的“台大宅王”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心理分析假设,加害人花了大把钞票投资出游,为的是想用身体亲密关系証明自己不被玩弄,但被对方拒绝后恼羞成怒而犯下大错。一般来说,“施”很多但从对方那里“受”少的人,较有做出恐怖行为的潜质。
第二、关系权力不对等。这和第一点有点像,但是比较著重在对待的位置是否有高低之分,伴侣两个人中有没有一个人是相对强势而且容易指挥另一个相对弱势的伴侣,强势的这种人相对自我中心,通常都会觉得自己比较高明,想得比较周到,要配合他。伴侣不从的话,就会用一些手段来控制,常见的就是施予家庭暴力的手段,比如羞辱、打骂很常见。而为弱势的伴侣一方,因为自我强度不够,或因心软考量各种条件犹豫不决,而且拒绝对方会感受到强大压力:不愿起身对抗,常常息事宁人,勉强吞忍,殊不知这样只得到短暂的宁静,反而变相鼓励强势的伴侣(成为心理学
中间接增强行为的模式,partial reinforcement),使用暴力的手段来控制他,而且手段往往越来越强烈。通常,关系权力不对等且差距越大,越强势的伴侣越有机会做出恐怖行为。
第三、伴侣对待个人隐私及自由尊重程度。有的人以为成为伴侣、甚至结婚,“对方就是我的”,而不尊重对方的隐私及自由,当他怀有疑虑时,就会侵犯伴侣隐私、限制伴侣自由,比如说查看手机或要求不准出去工作。越是不尊重伴侣的人,越有可能跨越人我界线而做出恐布行为。
第四、是否固执在两人一定要在一起而不能失去彼此。我们知道爱情可能成功可能失败,我们不能强迫伴侣一定要成为我的观众,在一起的关系具有两人一起的整体性也包含个别性,是相互归属而不是捆绑在一起,要观察对方对“关系无常性的认知”、情感挫折反应样态、情感价值与自我价值的关系。通常固执于两人一定要一起的状况,虽然两人在交好时感到甜蜜,但当感情生变也常有做出恐怖行为的潜质。
以上四项在两人平常相处处境可以评估看看,当两人在冲突状态时,则要评估对方的反应模式,并且注意自身安全。有七个方面:
1、情绪易变性如何?尤其是否有暴怒情况?我们知道当我们吵架时,大家各有各的道理,也常会遭到对方的拒绝,如果因此而暴怒的话,表示这个人不太能接受不同意见,而且反应强度已远超过一般人的程度,有做出恐怖行为的潜质,以泄他心头之恨。
2、看他是否被激发出“怨恨心态”?“怨恨心态”主要由愤怒组成,但愤怒通常不是原发反应,原发反应可分为四项,再来衍生“愤怒”反应,他们分别是“被轻视感”、“忌妒”、“伤心”及“焦虑”。“被轻视感”主要是对方认为自己被伴侣玩弄轻视而心中受伤继而产生愤怒,所以有可能做出报复的恐怖行为;“忌妒”是因为感到自己被比较而产生,比如他认为伴侣有其他可能的追求者,自己地位感到威胁,故因此产生恐怖行为的想法;“伤心”是因为感到即将失去伴侣,常和“愤怒”合成悲愤之感,进而驱动恐怖行为;“焦虑”主要是感到自己将被伴侣抛弃,因此쐊眶o恐怖行为。
3、评估可能做出恐怖行为的人,有没有相关的辅导及协助资源。一般来说,当他被伴侣拒绝而感觉受伤时,如果有相关的辅导及协助资源,比较不会走上报复性的恐怖行为。
4、评估可能做出恐怖行为的人,在冲突时的反应作为,是否强化或消减他的“怨恨心态”。比如说他是拒绝沟通或是开放沟通,前者容易让他沈浸在“怨恨心态”而让自己感觉到是受害者,而有报复的行为动机,易产生恐怖行为。
5、评估可能做出恐怖行为的人,目前是否使用会改变精神状态的酒精/药品,如果他正使用这些酒精/药品,可能趁著酒精/药品的作用,触发恐怖行为。
6、评估可能做出恐怖行为的人是否已经出现平常不会出现的负面言行,比如口语威胁、或扬言自残、自杀或说出像“要你不得好死”、“不放过你,要纠缠一辈子”等言论。如果有,则容易把脑中浮的恐怖内容付诸行动。
7、评估双方接触的可能性及场合状况。可能做出恐怖行为的人可能因伴侣落单又身处无外援的场合而触发恐怖行为的发生,比如没别人的电梯、少人的停车场 等。
在我的观察是爱的越深,在冲突时也恨的愈深,也越容易触发恐怖行为。人不可貌相,在近来许多“me too”事件的加害人,都是衣冠楚楚的权势人物,所以在和对方谈恋爱时,平常就要注意前述四面向,在冲突时要留心上述七项,当可避免伴侣出现对你做出恐怖行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