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到跟骚法
又想到了屏东通讯行女店员案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49507
《联合报》报导,黄姓男子于今年2月5日到通讯行办理手机业务时,认识曾女,当时还对
曾女性骚扰,3月18日曾女晚间下班,发现黄骑车在门口尾随,曾女向民生派出所报案,
请警方护送她到安全路段,警方当场还对黄告诫。曾女在3月26日对黄提告性骚扰与跟踪
尾随。
虽然遭到性骚扰与尾随,曾女却无法依法申请保护令。《中时新闻网》报导,根据现行规
定,申请保护令的资格,仅包括配偶或前配偶;现有或曾有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现有或
曾有之四等以内旁系血亲或旁系姻亲;现有或曾有同居关系、家长家属或家属间关系者。
因此综观法条,对于黄男的骚扰并无法规范。
根据警政署统计,跟踪、骚扰、纠缠相关报案每年平均有高达7600多件,然而依现行法律
,警察介入的空间相当有限。
跟骚法就是对付这种人用的
就像当年家暴保护令 也有人认为会无限上纲成为无敌星星 恶法
事实上保护令实务上是没啥屁用
但终究有少数人因她受益
那样也就够了
讲认真的 如果不是会做出那种被社会认为严重踰矩的行为的人
根本也不用怕什么性骚扰防治法 跟骚法等等
现在监视器这么多 你真的被判还能上网公审
怕是自己都知道自己行为很恶
先上来打预防针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