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原来【仇女鲁蛇】真的存在

楼主: forgetme (老头)   2023-03-25 16:43:04
目前看下来,双方结局是各损失了1万块。
原告的裁判费和律师费花2万,被告被判赔偿1万,两边其实都输了,还浪费大把时间和人
力。
出动法官、检察官、律师、法警、书记官,耗费的司法资源人事时间成本应该超过50万,

为了两个人在网络上面吵架。然后结局是双方各损失1万。
我真心觉得不是你们两位有问题,是台湾的司法有问题。你们使用了我们纳税人的钱来公
开上法庭吵假然后国家买单,真的是太豪华了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23-03-25 16:49:00
https://i.imgur.com/8wZkRzx.png所以那个判决书在哪里
作者: AriaPokoteng (绒绒<3)   2023-03-25 17:12:00
拿我的钱跟时间 换你付出自己的钱跟时间 很赚
作者: VoV (VoV)   2023-03-25 17:14:00
少算了气噗噗发文讨拍的精神伤害XD
作者: sabrinalll (风起)   2023-03-25 17:23:00
提告有时是争一口气,钱反而是其次,所以原告得到他想要的了。律师朋友说曾有客户请两个律师打官司,要求对方赔偿"一元"名誉损失的。
作者: jupto (op)   2023-03-25 17:44:00
这么奢华的吵架才配的上高尚的乡民啊
作者: chalon (火星先生)   2023-03-25 18:39:00
最后赢的只有律师
楼主: forgetme (老头)   2023-03-25 19:32:00
不对,输的是全体人民。我们付钱给法官、检察官、书记官、法警都是人民纳税钱,也而且他们这样就没有时间去办那些更重要的大案我真心的觉得这种拿国家资源在办理两个人吵架的法律应该废除了,或者修法说你硬要告的话必须举证你确实受到了多少损失,列清单出来,不然这样真的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则,还真的是专门开庭来审理你们两个人吵架,根本疯了
作者: hips (hips)   2023-03-25 20:53:00
法律太蠢,主观的骂人本该是言论自由保障范畴。
作者: NODINO (被死鱼桶一年)   2023-03-26 11:12:00
确实阿 公然侮辱本来就该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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