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oypeen (阿大)》之铭言:
: 其实有人讲到买房,我倒觉得这例子满适用的。
我觉得很难适用耶,因为各有特殊性。
首先,不买房你可以租,但是不交女友不能嫖;
但反过来说,人总要有地方住,却不一定要打砲。
一个必要,但能解决;一个非必要,但无法解决。
其次,一个人能买的房子数量,远超他能干的女人;
但反过来说,买一栋房子的成本,又远大于干一个女人。
一个难买,但好维持,一个较好获得,但是较难维持。
光是这两个差异,我觉得就很难拿买房来类比了耶?
而且,更重要的是,不只房子明码标价,你的财力也是;
也因此,赚多久的钱,就能/也不能买房,大家清清楚楚。
但是找女友不同,你没办法量化努力,也不能具体化进度!!
(而这恰恰也是许多人仇女的理由,因为努力看不到回报)
所以呼吁打房的难度,也远大于躺平,更别说打房都没成z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