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弟担任律师多年,是最会找借口的理由伯。
对于因为某某原因(在本案中是因为生理期)而控制不住自己,这种辩护方式我也略懂。
不管是做了多夸张的事情,举凡把老婆打成重伤、开车冲撞地检署、拿刀随机捅人、偷
人家内裤、在更衣室装设监视器,被告往往都会跟我讲说:
“律师对不起,我实在控制不住自己。”
欸不是,我又不是受害人,你跟我道歉干嘛?所以我都会叫他跟法官自己主张。
而这种抗辩方法别名是什么呢?
“精神障碍抗辩”
而这种抗辩什么时候会成立呢?
只有在经过医师鉴定,确实具有无法控制自己的精神障碍时,这种说法才可信。
回到原po的状况,我是不知道女友有没有跟你讲过说他不能控制自己,但九成有。
朋友,我不是医师,不能判断你女友精神状况,但我可以告诉你:
就我的经验来说,大多数的被告不是不能控制,只是不想控制。
如果她真的一直表示控制不住自己,我是建议找个医生鉴定一下她的精神状况。
然后可以来找我,我帮她弄个监护、补助宣告,保护她的权益^_^
自己女友自己救,谢谢各位。
※ 引述《schumi7401 (唯一信仰)》之铭言:
: 女友那个要来的时候 总是需要绷紧神经
: 不然为了一句话 一点小事
: 就要闹到天翻地覆 一发不可收拾
: 讲道理不听 安抚不要
: 脾气上来 凌晨能睡算很好
: 不然玩到天亮是常有的事 只能拖着身心俱疲的身体隔天去上班
: 我比她的经前app还准 风吹草动就知道有无
: 女性生理期的不舒服 无可厚非能理解也尽力在做
: 男女之间本要互相体谅 才能走的长久
: 但这次暴走到使出伏虎罗汉拳 K到我受伤流血再来呼呼至今仍难以释怀
: 有没有能分享的经验
: 万般无奈 无意冒犯
: https://i.imgur.com/pahJlYK.jpg
: 有图有真相 免得说我反串 还有拍不到的小伤就算了 很勇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