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 板上的各位大家好~
虽然现今社会提倡男女平权啦~
但难免被刻板价值观左右,尤其在台湾。
就比如“跟多少个不同对象发生性关系”的这个问题。
举个例子,性经验对象0-1个,男生的话说出去肯定先被笑
女生就是洁身自爱,好香好香(当然处女更加分)
好,反面的来了!性经验对象5-10个甚至以上
男生就是被夸猛、懂玩、人生胜利组、百人斩等充满羡慕的评语
女生就会被酸破麻、碧取、公共汽车、香炉、台女不意外等负评
这种现象又要怎么解释(@_@;)
所以总结
板上的各位,觉得女生发生过性关系的对象应该要少于几个人才算优?
小弟很好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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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邀
纯粹针对“女生发生过性关系的对象应该要少于几个人才算优?”的提问来回答很难?
不然就想像一下你们未来的女友/老婆(除自己以外)可以接受的对象人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