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双方契约事后有疑义的时候,到了法院,法官会依照签约“当时”两人心理所
想像的情形,来探究当事人当时订约的真意来解释契约内容。
所以,当时你女友说要跟你同居的时候,难道你没有想到房租、水、电、瓦斯、生活费等
相关费用要分摊的事情吗?如果没有,那当时听到同居的时候你想到是什么?
我不知道你想的是什么,但我知道你女友想到的是她可以省下房租,因为就算她不住在哪
,房租水电瓦斯你还是要付,她住在那边你多付一点会怎样,至于生活费,他是能多花你
多少生活费,你多出一点会怎样吗
现在她已经住进来了,你的当时同居的想像应该完成了,但现在却想改变她当时对同居的
想像,你觉得就算她能接受,她心里也一定对你扣分,你确定吗?
※ 引述《feedcat (来不及捏余火)》之铭言:
: 最近觉得有点负担不了两个人的生活费,
: 目前房租跟两人吃,娱乐基本都是我出
: 因为租屋一开始就是我自己住后来她才进来,
: 所以也不好说要分担,目前的想法是弄一个公帐,
: 两个人每个月个丢几千块,出去吃饭娱乐就用这个付钱,不知道这样会不会太奇怪
: 请问各位生活费都怎么讲好跟解决的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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