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男女平等and性别平权的网络酸民认为
通常在你出事的时候
要出来帮你处理后面的事务的往往都是家人
实在不建议填写受益人是女友
但是我们也知道 有些女友就是鸡鸡掰掰
不照他的做 往后日子可能有的你受
所以我觉得女友真的硬要要求的话
当然法律并没有禁止说不行
我建议就是你们两个各自买一张同样条件
同样理赔金额的保单 受益人都填写对方
你的保单受益人是女友
女友的保单受益人是你
根据保险法110条能变更受益人的是要保人
所以你的保单会是女友当要保人
你是被保险人
而受益人是女友
反之女友的保单就是你当要保人
女友当被保险人
而受益人是你
防止受益人被单方面更改
而要保人就是负责签订契约及缴保费的人
被保险人就是受到保障的人
要保人的资格必须具备保险利益的人才能担任(16条)本人及家属...等
但男女朋友能不能算有保险利益者
可参照民法1123条
虽非亲属而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同居一家者,视为家属。来作为解释
所以 你们先同居吧
至少还能算保险利益的理由
就算以后你们没在一起了
大不了保单就都不缴了
如果情侣连同居都没同居就在想当受益人
妈的 那天下真的有白吃的午餐
当然保险公司接不接受这种玩法也是另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