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ttor ()》之铭言:
: 想到一个已存在的说法就是男性三四十了还未婚就是有问题之类的等义说法
: 除了我曾发过的文写说是分手分过了三四十之而呈现的未婚状态以外,先不包括是
: 离过婚的,我另外觉得,如果要以什么年纪了该婚而未婚的这样的理由面向来断定
: 一个男性的话,那哪个男性应该什么时候结婚是怎么被认定的,再者,如果真的要
: 以这样的面向来定的话,即使只是以某一个时间而来决定的话,晚个一天而还未婚
: 那都应该可以是个被认定是有问题的导线了吧
我试着帮你翻译一下,有误再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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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到社会上一个普遍看法,那就是当男性到3.40岁,
如果还未结婚肯定是自身有问题。
撇除因为中年分手导致未婚及结婚后离婚的例子,
我认为如果真的要以适婚年龄而未婚这理由来断定男生价值,
那么什么时间点才是“适婚年龄”呢?
如果真有那么一个公认的时间点,
那即使只是过了一天的男性也会因此被认为有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