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今天案子刚忙完,
无聊研究了一下跟骚法草案。
先附上完整草案供大家参考
https://www.ey.gov.tw/File/D67E89B36820EF75?A=C
其中,第三条明定:
“本法所称跟踪骚扰行为,指以人员、车辆、工具、设备、电子通讯、‘互联网’或其他
方法,对‘特定人’‘反复’或‘持续’为‘违反其意愿’且‘与性或性别有关’之下列行
为:
三、对特定人为警告、威胁、‘嘲弄’、‘辱骂’、‘歧视’、仇恨、‘贬抑’或其他相类
之言语或动作。’
假设今天ptt有个能与现实连结的ID因时常发表性别歧视文章,
导致每每发文总有另位女性版友时常在下面嘲弄他的长相、学历或其他事蹟,
甚至在非他文章下面留言:‘XX网络上被推爆啊 现实真相是什么 看到都不忍’、‘看着
XX还在这里觉得替他还有他的信徒难过’、‘毕竟抠怜的XX感情经验不多’等字句,
这样能算是骚扰行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