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跟骚法通过根本普天同庆

楼主: winterrain (冬天的雨)   2021-11-21 16:39:04
我也是律师
以前也当过检察官
跟一般司法人员不同的
我以前还是位PUA
认识许多其他PUA和前来求教的矬男
矬男 我个人定义为
因为不了解游戏规则而在交往市场上深受挫折的男性
对于男女交往的游戏规则有很深入的了解
也知道一般男生的先天劣势
首先我先替原PO默哀
很不幸地你发生这件事情
关于跟骚法我有不同的想法
并没有像你这样普天同庆
根据新闻报导
骚扰行为定义为“人员、车辆、工具、设备、电子通讯、互联网或其他方法,对特定
人反复或持续为违反其意愿且与性或性别有关之下列行为之一,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响
其日常生活或社会活动。”
八大跟骚样态,分别是:监视、观察、跟踪特定人行踪;以盯梢、守候、尾随
特定人经常出入或活动之场所;威胁、嘲弄辱骂、歧视、仇恨、贬抑的言语或动作;以电
话、传真、电子通讯、互联网或其他设备进行干扰;要求约会、联络或为其他追求行为
;寄送、留置、展示或播送文字、图画、声音、影像;告知或出示有害其名誉之讯息或物
品;滥用特定人资料,或未经其同意订购货品或服务。
和男女版有关系的就是
对特定人反复或持续为违反其意愿且与性或性别有关之
要求约会、联络或为其他追求行为
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响其日常生活或社会活动。
能制裁到真正的跟踪狂当然是好事
但是我还看到一位真正的跟踪狂
背后其他九十九位被指为跟踪狂的假跟踪狂
九十九位诬告的受害人
还有被瘫痪的检警机关
还有因为被瘫痪的检警机关而无法得到妥善处理案件的
其他各种诈欺 伤害 家暴 名誉 车祸大大小小的当事人
以上都是因为一部法案出来
各种间接或潜在受害的人
在司法界打滚多年 我明白他们的存在
也接触过他们 他们很少有发声的管道
或许一般人或媒体不会注意到他们
但他们所受的伤害 不一定会比较低
在当检察官和律师期间
碰过大大小小性侵 性骚扰 和性侵诬告案件
我的经验是 最后成立犯罪的 差不多一半
对 就算是性侵不起诉或无罪确定
去反告诬告 对方也差不多一半的机率不会成立诬告
就算成立了 刑度也相当低
换句话说
对于有心人而言
用一半的诬告成立的机率 加上很低的刑度
去赌对方被判很高刑度的性侵害
还有更可怕的社会性死亡
加上许多人即时不一定真的有犯罪
为了怕被判重刑 仍然愿意付出和解金
所以对于有心人来说 这是划算的生意
我的经验通常男生没有犯罪但仍然会被告的原因是
一、相处时让女生不开心
譬如追到一半不追
打炮打完放女生鸽子
打炮完避不见面
二、女生无法跟男友或家人 朋友交代
最夸张的是
朋友问说为啥会跟那么条件差的男生交往
为了朋友间面子 证明不是自己没有眼光
就乱告
三、女生缺钱
四、女生误解法律
五、女生希望男生给好处但男生拒绝
我处理过印象最深刻是这件
当时担任公诉检察官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00525inv002/
报导节录如下:
陈女宣称教授与她独处时,一直喃喃自语说要跟她发生关系,教授还向法官宣称“他说会
让我很舒服,我就不愿意,我在那边一直挣扎,就是不让他靠近我,结果他试图想要脱我
的塑身衣,可是他发现是连身的,长度大概到大腿,不像一般是上下分开的,没有办法脱
,他就很生气骂我说你穿那什么鬼,要怎么脱。”
离谱的是,这段强脱塑身衣的对话根本没出现在录音档中,显见陈女加油添醋的瞎掰功力
十足,却也惹毛院检双方耗费大把精力侦审此案,才会害惨她自己,因此吃上诬告罪。
陈女瞎掰的桥段不只于此,她还宣称,教授独处时还对她说“你过来,我有话要跟你说”
,她说她傻傻地走过去,老师就用双手抓住她的腰,把她拉过去,然后还用双手抬起她的
头再亲她的嘴唇。
当时她被吓到,整个人僵住没有反应,结果老师就一直巴住她的嘴唇不放,试图伸舌头进
去她的嘴巴,可是她的嘴闭很紧,不让老师伸舌头进去。
为了取信法官,陈女还当庭强调,她觉得她好丢脸,她只是去读书而已,怎么碰到这种老
师,她真的好想死,陈世宗根本就没有得到她的同意,就对她乱摸乱亲,又要脱她裤子,
真的很恶心。
不过,院检侦审时遍寻不着录音档中有陈女指控的吸奶、脱衣等猥亵情节,或是她哭喊:
“老师,我真的很怕你,不要这样对我,我没办法接受前一分钟你是我老师,现在你要跟
我发生关系,我又不爱你,你为什么这样对我?”等语,反而认为二人对话有如交往或恋
爱中的男女。合议庭最后认为,陈女陷害教授,胡扯遭侵害经历,严重浪费司法资源,决
定重惩。
我记得教授曾说过
他为了这件事情非常痛苦
工作 生活 人际关系都受到很大的伤害
这段期他每个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他
但他明明就没有做
一定要咬住他 真的不懂到底是为什么?
这是刚好教授有录音 所以能证明自己清白
如果教授没有录音呢?
连教授都不明白没有深仇大恨的人
一定致他于社会性死亡的原因
更何况一般人
我觉得不是说
“男生不要当跟踪狂就不会被女生告”
这样简单看待的
这句话和“女生不要穿太露就不会被性侵”一样的无脑
即时最后法院还他们清白
那他们遭受的社会性死亡
和被冤枉的恐惧
又有谁来还?又还得起吗?
那些真正被冤枉的怎么办
我曾经就听检察官学长说过一件性侵案
被告因为不懂法律 对女生的指控全部认罪
原本都已经辩论终结 要判有罪了
后来学长意外在旅馆光盘 看到两人有说有笑走出旅馆的画面
请求法官重新开庭 这才改判无罪
那么其他稀里糊涂认了自己没做的事情的人又有多少?
跟骚法一出来
我想到男生应该都去学习如何把妹 鸡蛋不要放在同一篮子
就不会有反复追求的问题
但恐怕又会因为惹女生不开心
一样被告
只要诬告的成本很低
法律观念又不普及
想到以上的被害人的脸孔
我就无法普天同庆
作者: lostguy (惘)   2021-11-21 16:47:00
冬雨律师,还有前面的浣熊律师,只差一个台大律师,想看你们互相讨论
作者: aaa95308   2021-11-21 16:57:00
有律师辩论可以看吗
作者: nickalex8689 (阿赛师)   2021-11-21 16:59:00
推推不过这篇在这个版大概不会被推上去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1 17:03:00
推这篇!
作者: benny3579 (阿斯)   2021-11-21 17:07:00
远离恐怖台女自保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21-11-21 17:11:00
补教名师陈x就是啊 其实从MJ开始 我就坚信 无罪推定的重要性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1 17:13:00
同意,只要有跟到美国metoo就会明白,在当下美国社会氛围造成的结果,就能想像台湾将法条订的太模糊让司法人员人为判定的危害究竟有多大更严重的是周围无关人群对被害者的观感攻击是能致人于死的
作者: TCG0227 (蛤)   2021-11-21 17:15:00
可以的话想推你一百次,我百分之百支持“合理的”跟骚法,而不是用一堆模糊概念入法的急就章。但这版的女性目前正在普天同庆,所以这番言论大概会让我被打成恶男。
作者: yakummi (水上)   2021-11-21 17:15:00
我也觉得这篇会被很多人无视,只能帮推了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21-11-21 17:16:00
金宣虎 没犯法 甚至也不能说犯什么错 从最红到现在几乎社死 女的谎言连篇 小孩也不知道是谁的
作者: marktak (天祁)   2021-11-21 17:17:00
这不是很好笑吗 不就你们起诉方和判决不受信用造成的?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1 17:17:00
跟骚法该过,但也要紧急修法,拖越久就越容易有人发现法条漏洞,到那时候不只是诬告被害而已,连真正的性侵受害者也会陷入舆论风暴里,因为他人会怀疑你是不是也是想诬告
作者: waiting101 (维特)   2021-11-21 17:19:00
推== 告人成本超低 但要自证清明成本超高的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1 17:20:00
我在女板费尽唇舌,还是有一堆人不懂.
作者: TCG0227 (蛤)   2021-11-21 17:24:00
费尽唇舌有个屌用,某版友都直接呛明了https://i.imgur.com/CZv9dl2.png
作者: BoBoLung (泡泡龍)   2021-11-21 17:26:00
我其实觉得两篇都会爆啦XD
作者: Yisai (eliumi)   2021-11-21 17:29:00
推上去
作者: iifz32 (yi yuan)   2021-11-21 17:29:00
明明一体两面,有心利用跟骚法的,会导致某些人"社死"跟骚法就有好有坏..
作者: bettybuy (什么事都叫我分心)   2021-11-21 17:31:00
所以是跟骚法有问题还是现在的司法体系有问题,滥诉是否可以处理?国外的跟骚与性方面的犯罪怎么处理的?抱歉啦,我在司法体系实在对法官很不爽,还有检察官为了消积案还不是直接声请简易判决,结果文中说的这些被害人,不只是跟骚法的问题阿。
作者: AxelGod (Axel)   2021-11-21 17:36:00
阿弥陀佛 当人类真是麻烦死了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1 17:39:00
https://bit.ly/3nCYlm5从这个案例就可预见部分未来会发生的状况在美国当时metoo就有不少,诬告案例大概有2-10%的比例,这不是个小数目
作者: birdjack (啾啾啾)   2021-11-21 17:40:00
二这个古美门有演过XD
作者: qize1428 (倫)   2021-11-21 17:44:00
还有一点是,像是这种跟踪行为,为什么与性有关就要用刑
作者: nickalex8689 (阿赛师)   2021-11-21 17:44:00
过了一段时间回来看 这篇果然是被不少人忽略了XDD
作者: Islo (艾伊)   2021-11-21 17:45:00
这个议题需要被讨论
作者: ghoul125 (午夜小肚肚)   2021-11-21 17:47:00
两篇算是从不同角度看问题,跟骚法对跟骚被害人多了保障,相对的也给某些有心人士多一个可能恶意诬陷的武器,对检警系统的负担又上升了,等于是一把双刃剑,所以最后才会提及,在诬告成本太低、法律观念不够普及的现
作者: qize1428 (倫)   2021-11-21 17:47:00
其实律师您文中叙述的,最主要是法官没有实践罪疑为轻吧
作者: qize1428 (倫)   2021-11-21 17:48:00
,那个诬告教授的,证据不就只有被害者自己的证词吗?如果教授真的没录音自保,法官也不该单凭被害人证词判有罪或许不是法出了问题,而是人出了问题?
作者: kousyouon (sean)   2021-11-21 17:49:00
台女要致富真的越来越简单了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1 17:50:00
目前问题第一是没有彻底落实无罪推定,第二是社会价值观仍然处于你被告就有罪的程度,即使最后无罪大家下意识依然认为你有罪,中间诬告受害者是无法得到补偿的
作者: qize1428 (倫)   2021-11-21 17:50:00
提高诬告刑责、加强诬告案件的蒐证能力、法官落实罪疑唯轻,才能解决这种体制问题吧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1 17:52:00
第一可以采行美国的微量物质交换定律,意旨在只要双方的证词中有任何接触,,势必衣物和身体一定会有相关的微量物质,以此来做为物证
作者: sarutobi (溪荪)   2021-11-21 17:53:00
错不在跟骚法而是民众滥诉吧,台湾滥诉真的很严重,有些人没得到想要的结果就开始乱告,超烦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1 17:53:00
至于社会视角问题实在很难解,只要所有人依旧处于纯粹同情受害者,无视任何证据的情况,就永远无法改善跟骚法主要是给滥诉者开个更方便的路而已,质疑跟骚法的人目的在想办法把这法条里有问题的地方改好就行
作者: allsame   2021-11-21 17:57:00
后面那个案子侦查中都找不到证据 最后还能起诉?
作者: JackLondon (杰克伦敦)   2021-11-21 17:57:00
给嘘,问题不在跟骚法
作者: osmanthusjo (观念快扭曲了)   2021-11-21 18:02:00
推楼上 问题不在跟骚法,在诬告的人。难道存在诬告的人,法律就不用了?
作者: qize1428 (倫)   2021-11-21 18:03:00
不是阿,这篇没说跟骚法不该立,但立了值得普天重庆? 依现在的情形,到底Z>B还是B>Z还有得讨论,觉得立了就好棒棒的人才是完全没去思考跟骚法带来整体影响的人
作者: allsame   2021-11-21 18:07:00
而且如果证据不足的性侵、骚扰案件都有一半能成罪 那不只检方 连法院的问题也太大了吧
作者: qize1428 (倫)   2021-11-21 18:09:00
能不能看一下这篇文章的最后四行。
作者: iifz32 (yi yuan)   2021-11-21 18:11:00
只有曾经身在其中的人才知问题所在,诬告成本太低而非,被骚扰事实存在,去提告的人的问题只能说后面四段冬雨大,应该很能体会XD
作者: qize1428 (倫)   2021-11-21 18:12:00
我认为解法是检察官要落实罪证不足的不起诉机制,配合交付审判转型为准许提起自诉的修法,让诬告的成本变高
作者: tnssh211448 (yd)   2021-11-21 18:14:00
帮推
作者: a91031309 (TimWuXXX)   2021-11-21 18:17:00
推,非常客观的论点
作者: ines1969 (ines)   2021-11-21 18:17:00
我觉得这个议题的支持与否真的取决于你有没有被跟踪骚扰过......
作者: wawa69   2021-11-21 18:18:00
最后沦为制造社会性死亡恶法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1 18:19:00
到底为何这么多人在那觉得只要质疑法条的完备性就是反对法律的成立啊
作者: qize1428 (倫)   2021-11-21 18:19:00
还有一点是,诬告罪检察官太常不起诉了,起诉了新闻也不
作者: qize1428 (倫)   2021-11-21 18:20:00
会报,还会隐藏诬告者的姓名,对诬告者百利而无一害法官判有罪无罪是一回事,我很怀疑很多诬告罪明明有达起诉门槛,却轻轻放下,反观很多没达到起诉门槛的罪却硬要起诉
作者: Mian1997 (免)   2021-11-21 18:21:00
你总算是懂女人了这就是女人的暴力方式
作者: jay022137 (等于零)   2021-11-21 18:26:00
这篇爆不起来是因为怕推文直接被当恶男吗?
作者: Prokennex (终于通过了)   2021-11-21 18:27:00
推这位检座的逻辑,亲民又写实,法律就是要让越多人了解、越生活化口语化越好,深入人心(性)而非钻入文字。
作者: erJune (A5K)   2021-11-21 18:28:00
推这篇,烂诉终将成为一场闹剧与恶梦,包括司法人员
作者: henrydai (none)   2021-11-21 18:30:00
推推
作者: Cyclone5566 (危险游戏)   2021-11-21 18:30:00
哇 你说的很棒
作者: lip335513   2021-11-21 18:31:00
真希望台湾多出现这种人才。 很多人都只想一步 也不知道后面影响多大。人文风情的不同也没考虑进去。家人间讨论到说抓对一件真的被跟踪骚扰的 抵过100件抓错的…说没被跟踪过不知道被跟踪的恐惧...那其他100件被社会死的??
作者: LoveSports (爱运动)   2021-11-21 18:40:00
可以理解担心社会死的疑虑,但把跟踪狂加害者跟性侵受害者相提并论给嘘。
作者: VoV (VoV)   2021-11-21 18:41:00
你挡到女权自助餐的财路了,准备被女权仇男老阿姨扣恶男帽子囉!! 当过检察官和律师,思路眼界明显比较开阔中立,和女权的草履
作者: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1 18:41:00
不见得是加害者,未审先判要不得,补推回来.
作者: NomeL (暱称是什么owo)   2021-11-21 18:47:00
任何法律都有这个问题不是吗?只要人有心就一定可以找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告你,告不成也能浪费你的时间跟心力
作者: np75   2021-11-21 18:47:00
推这篇检座的见解,这篇也要推爆,希望能有更多检座的见解
作者: NomeL (暱称是什么owo)   2021-11-21 18:48:00
目前看下来反跟骚法的都拿一堆法律都有的通病来反欸那我们是不是就不要法律了?反正都有瑕疵
作者: LWEN (加油吧)   2021-11-21 18:49:00
赞同楼上,如果要这样检视那很多法律一样也有这个问题,不只跟骚法,我认为还是Z>B
作者: friendly4713 (月下独酌self)   2021-11-21 18:50:00
客观推
作者: AliceHsu (^0^)   2021-11-21 18:51:00
我只很意外检察官也是PUA
作者: SU12244 (黑枪王)   2021-11-21 18:51:00
只有被诬告过的才会懂这种痛啦...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21-11-21 18:58:00
女权:那只是微不足道的小小代价
作者: chspoutre (rrr ttt)   2021-11-21 18:58:00
乞丐母猪装死中
作者: sabrinalll (风起)   2021-11-21 19:00:00
不懂教授为何要录音。他被诬告很痛苦,希望从中学取教训,不要再乱吃女学生了。
作者: xdctjh (冻顶)   2021-11-21 19:00:00
台女呵呵
作者: bettybuy (什么事都叫我分心)   2021-11-21 19:02:00
持续追求但拒绝了之后还持续追求,啊不就就骚扰阿
作者: NomeL (暱称是什么owo)   2021-11-21 19:02:00
既然是“诬”告那就是没有罪,干跟骚法什么事?没有跟骚法也能诬告你啊?你某天帮我丢垃圾我也可以告你侵占啊拜托不要拿任何法律都能做的事来反跟骚法更容易被滥用的法律也多得是
作者: osmanthusjo (观念快扭曲了)   2021-11-21 19:03:00
都被诬告罪判八个月了,哪里成本太低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21-11-21 19:03:00
那个教授是有录音才能脱身,但正常人不会有录音诬告成本本来就很低,因为诬告很难成罪
作者: epson1017 (461311)   2021-11-21 19:04:00
作者: osmanthusjo (观念快扭曲了)   2021-11-21 19:04:00
这个教授的对话也是怪怪的....他自己也怪怪的,我大学教授讲话都会把房门打开也从不跟女生单独处一间房间,也会把门打开
作者: serendipity ( )   2021-11-21 19:06:00
肥宅台男悲哥
作者: osmanthusjo (观念快扭曲了)   2021-11-21 19:07:00
这录音档听起来,只能说这位教授没猥亵,但有交往
作者: aaa870378 (Mumu)   2021-11-21 19:08:00
推冬雨律师
作者: osmanthusjo (观念快扭曲了)   2021-11-21 19:08:00
你贴的新闻里面陈女判八个月,另判诽谤罪得易科罚金
作者: bettybuy (什么事都叫我分心)   2021-11-21 19:08:00
妈妈嘴事件因为违法侦查不公开的检警,使得嫌疑人社会性死亡也可以一起讨论啊,所以不只是法的问题,但只针对跟骚法我觉得很有趣
作者: osmanthusjo (观念快扭曲了)   2021-11-21 19:09:00
一般教授像我大学教授正常不吃学生,会容易被起诉?
作者: Leeba   2021-11-21 19:10:00
真的该学韩国,写个追求行为限3次明确一点
作者: duckduck99 (鸭鸭99)   2021-11-21 19:11:00
你说你是那件硕士生诬告教授的公诉检察官,所以当时的状况是你觉得怪怪的但你还是起诉?
作者: canis831025 (炽鸑)   2021-11-21 19:12:00
我有疑问:你举的例子,女学生告教授的时候她有提出相关的证据证明教授有性侵她吗?如果有,是什么样的证据?精液?验伤?如何“证明强迫”?如果不是这类直接的证据,为什么教授需要为自己的清白提出证明?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有罪,他就是无罪,不是吗?他需要证明什么?
作者: bettybuy (什么事都叫我分心)   2021-11-21 19:13:00
公诉跟侦查分开,可能没办法决定吧
作者: sabrinalll (风起)   2021-11-21 19:18:00
年龄差距其次,是有指导关系的师生不宜交往。他即便没有性侵,应该也会被学校惩戒。
作者: altcd (這是個盲從的年代~)   2021-11-21 19:18:00
推你一个认真
作者: bettybuy (什么事都叫我分心)   2021-11-21 19:19:00
不仅是男女结构问题,整个司法体系其实也很变态,实质被害者不一定是新立法所制造的。
作者: LWEN (加油吧)   2021-11-21 19:19:00
嘘回文 被拒绝后还持续追求不舍不是骚扰是什么?如果反被对方骂不是真心的,这不反倒看清对方不值得追求?被骂渣男就骂回去啊还是告她,被拒绝就不要再纠缠了,很难?
作者: nakirikiri (恭喜百鬼百万)   2021-11-21 19:22:00
作者: sable (规格外品)   2021-11-21 19:22:00
没用啦,还是有人会普天同庆,他只要自己有好处就好,被诬告的管他死活对吧,他自认代表所有人的天才说得出这种话喽
作者: GleybeTorres (NYY SS/2B/3B)   2021-11-21 19:23:00
也推这篇…这篇跟前一篇的论点都没啥问题还是祈祷不要碰到有心人
作者: talkthetruth (Miceal)   2021-11-21 19:25:00
好文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1 19:25:00
https://i.imgur.com/GEb6aEE.jpg2018年的新闻内容。滥诉以假性财产犯罪案件为大宗,是真的吗?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11-21 19:25:00
约三次不给约就可以放弃了拉 这样有没有够明确?你自己也说了 就是一拍即合就没问题 多少感情就是一拍即合 根本不需要在那边死缠烂打
作者: anlick (小野)   2021-11-21 19:27:00
不认同 论成本的话 曾姓女子被跟踪杀害不是更大
作者: zeon19841102 (雅言堂主人)   2021-11-21 19:27:00
应该放宽诬告认定,加重诬告刑责
作者: questionboy (问题男孩)   2021-11-21 19:27:00
可怕的是会被用来当作职场斗争的工具 直接被fire 恐怖
作者: bndan (seed)   2021-11-21 19:28:00
推这篇 = = 没啥好说的 严惩一个真犯人普天同庆 害社死99个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11-21 19:28:00
在我看来 跟骚给很多男性指引了明灯 不要就是不要
作者: nicktop2001 (白咖啡)   2021-11-21 19:28:00
说得真好!有实务经验给推
作者: bndan (seed)   2021-11-21 19:29:00
那对你来说 拿正义大旗严惩那个真犯重要 还是被社死的99个普通人重要..好好想想 我只知道我是普通人 我宁可选纵放那
作者: ms0552764   2021-11-21 19:30:00
诬告罪成立机率跟刑责真的太低。
作者: bndan (seed)   2021-11-21 19:30:00
一个真犯 也不愿意选择后面那个有可能波及到"普通人"的可能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1 19:32:00
因为自己朋友圈中有人多年前曾因债务问题被告诈欺,最后虽不起诉,但至今在网上搜寻他的名字,就是会出现被控诈欺一事,讲真的,也多少影响后来一些可能的合作--可以为了像我朋友这样人,怎么修改诈欺这条法呢?还是应废止以避免更多这样的案例出现?
作者: luswtin   2021-11-21 19:32:00
不是 这损害到的是男性的权利 女性当然无所谓或者说这影响很小 自然事不关己啊 再更左派的女性就会立于道德的至高点上 说你们这些反对法案的男人都是潜在犯罪者 殊不知这只会让性别对立更加严重
作者: sandrasu (每天都想睡)   2021-11-21 19:33:00
超怕这法被滥用
作者: anlick (小野)   2021-11-21 19:33:00
性骚扰也有诬告疑虑 不就是恶法 这篇漏洞很大
作者: zoevla (猫咪跑)   2021-11-21 19:33:00
为什么旅馆画面只有被告看到?不是应该就有利、不利证据一律注意吗?承办的检察官是?
作者: osmanthusjo (观念快扭曲了)   2021-11-21 19:35:00
我觉得看完下面那篇更确立跟骚法的价值, 因为这类情爱妄想症就是一开始跟骚,后被拒就怒告,怒告算女性的攻击行为。这就同一类人啊!
作者: np75   2021-11-21 19:35:00
我是认同陈检的见解,然身边听到的风向,也是不少男性公开支持此法的,理由就同前篇简律师;提出这篇陈检的见解也的确会被批评。
作者: anlick (小野)   2021-11-21 19:35:00
你反驳的逻辑真的... 性骚扰网络难道就不会成立吗
作者: osmanthusjo (观念快扭曲了)   2021-11-21 19:36:00
我推错篇了,我要推熊律那篇
作者: Prokennex (终于通过了)   2021-11-21 19:37:00
唉,其实我会这么反感,就是吃过亏。以前被一个女同事,只因没帮她买饭寄包裹、团购搬重物,就到处说我摸她小腿,无论赖群组、茶水间等,后来传到主管,公司要我想个理由离职,对大家都省事,而所听者众知情的却少,大家听一句,胜过我绅士十年,就这样我离职当天都背着污名的,我要如何证明我没做、要怎么向几百名员工从头解释?半年过了直到也有像我一样的同仁,我才获得平反,但能回复吗?相对于指控我偷窃、伤害这类严厉反而对她不利,又找不到工作上的缺失,怎能不利用优势,这种手段在学校公司团体都无往不利了,我连法院诬告那步都还没想到,什么?!现在居然政府还弄部法律进化它!一般人短时间听到会跳脚是正常的吧。常开玩笑说如果这部法能改成任何角落都须装监视器,才能真正保护到我。
作者: LWEN (加油吧)   2021-11-21 19:37:00
因为可能滥诉而反对根本因噎废食,滥诉问题其他法律也有吧?应该是要找方法抑制滥诉而不是反对跟骚法
作者: KazumiLin   2021-11-21 19:37:00
推冬雨大大 希望男女都要保护好自己 别让有心人士利用了
作者: anlick (小野)   2021-11-21 19:37:00
嘘名显 反驳的逻辑颇怪 性骚扰网络难道就不会成立吗
作者: CycleEnergy   2021-11-21 19:37:00
不管喇 不做不会死 一定是恶男在以下略呕呕呕呕呕呕
作者: TOEY (RESOL × RENNIW)   2021-11-21 19:38:00
推~这篇比较像是之后可能出现的状态,要知道举证这种事真的很困难啊,上法院或是调解也很麻烦,不幸被社死(冤枉的)也会很惨,所以这法律有不小机率会造成原告被告处于不对等的状态...
作者: anlick (小野)   2021-11-21 19:38:00
*明显
作者: np75   2021-11-21 19:42:00
谢谢陈检专门回我的推文,我遇过支持上一篇律师见解的男性,也的确是所谓阿法男。也谢谢陈检让我知道我的见解不是太怪异
作者: osmanthusjo (观念快扭曲了)   2021-11-21 19:42:00
可以帮我删掉吗?我推错篇
作者: TOEY (RESOL × RENNIW)   2021-11-21 19:43:00
最可怕的是,如果被滥用太多,最后就跟很多(假)精神疾病患者犯罪一样,变成会让正常人只要看到一般精神疾病患者就赶尽杀绝
作者: LWEN (加油吧)   2021-11-21 19:43:00
大多数男性不懂追求方法就要反对跟骚法?太好笑了吧,法律还要保护恐龙父母没教好的小孩喔
作者: bndan (seed)   2021-11-21 19:44:00
越不容易波及的"普通人"的法律通常定义越"明确" 以杀人来说最少有个死人 不会是"你觉得"就有的问题 但是这类法条 几乎都是建立在"你觉得" 这样波及的范围有多大 很难理解?
作者: Niro (Roni)   2021-11-21 19:46:00
就像社维法移送一堆 但开罚的少 滥诉变成显学了
作者: lostguy (惘)   2021-11-21 19:46:00
想再看ArrancarnNo4这位台大律师的见解想法,目前冬雨律师和浣熊律师的解读方向不同很能发人省思
作者: bndan (seed)   2021-11-21 19:46:00
这边还没讨论到 男女偏见喔..要把这些纳进去 那会有更多扯
作者: holygoner   2021-11-21 19:46:00
追求要留证据自保
作者: bndan (seed)   2021-11-21 19:47:00
爆的例子 还是那句话 假设人要为"自己利益"选站边 那身为普通人的人 跟本不应该去支持这种"你觉得"就能成立鬼法条 = =
作者: Prokennex (终于通过了)   2021-11-21 19:48:00
对!真心期盼严惩加害人的同时,也要针对滥诉加重处罚不是条件变严喔,是如果你真的受害,我(此法)给予更少限制更多方便;但若查到随意无中生有、造假,也不要宽待。一开始可能会有过渡期来界定滥,希望烈士不会太多
作者: hakkacandy (...)   2021-11-21 19:49:00
只能帮推了
作者: BRFqueen (臭脸女王)   2021-11-21 19:52:00
推 一体两面 法律也是看人怎么利用的 希望不要出乱子
作者: bndan (seed)   2021-11-21 19:55:00
严惩无中生有会造成当事人隐忍吃案的情况 这种事情从来就没
作者: evevev04 (非生物)   2021-11-21 19:55:00
男生当跟踪狂和女生穿太露这是能一起比喔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1 19:55:00
滥诉、诬告,在跟骚甚至性骚法出现前存在已久,诈欺、侵占、重利……等都可见其踪,在这篇却被带得好像是因新法而生的“新问题”。
作者: np75   2021-11-21 19:57:00
个人是觉得侵占、妨害名誉所造成社会性死亡的机会与程度;远远比不上性骚、跟骚
作者: kcudok (心被雾深陷)   2021-11-21 19:58:00
作者: luswtin   2021-11-21 19:59:00
所以囉 旧法一堆问题都没修 新法又将洞扩大 我只能说大家保重
作者: lostguy (惘)   2021-11-21 20:02:00
不过也是有趣,会计上资本租赁不看金流折现75%改看实质
作者: flydogbus (黄小兵)   2021-11-21 20:03:00
mamajustgo没看懂,是新法条有占用大量司法资源之可能
作者: lostguy (惘)   2021-11-21 20:03:00
;然后韩国跟骚法明定三次为限,不同领域的思维真的有趣也许要实施一段时间才知道是好是坏要不要修正,就跟IFRS一样...
作者: flydogbus (黄小兵)   2021-11-21 20:04:00
就像新冠肺炎排挤原本医疗资源的使用者造成伤亡一样
作者: ManGOOOOOOOO (芒果)   2021-11-21 20:04:00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1 20:05:00
不说跟骚,因为根本还没上路没有实际案例可讲。福湾巧克力董座性骚扰案,董座之子在脸书公开贴文内容包含“被婊了。被品性(行)恶劣私生活混乱手上缺零用钱的问题学生婊,也被嗜血的媒体婊太多剪接断章取义扭曲事实……”等语,如果不是有监控录影证明董座却有违反女生意愿的熊抱动作,被骚扰的女学生也要被社死了--或如你们期望的,为免滥诉,根本不应有此法,她活该被摸被抱,这样吗?
作者: flydogbus (黄小兵)   2021-11-21 20:06:00
执行层面一直是台湾司法的主要问题。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1 20:06:00
更正*确*有违反
作者: benny3579 (阿斯)   2021-11-21 20:06:00
离台女越远越好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1 20:07:00
从来没人在说不要有此法吧,而是前法有缺点不补马上弄个也有漏洞的新法,变得洞比原本大
作者: lip335513   2021-11-21 20:08:00
追人的也要自己搞清楚。只听别人说过韩国追三次就不能追我觉得可以加来讨论。三次都被拒绝就滚吧......看到骑士团真的恶心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1 20:09:00
所以我觉得就学韩国明定次数吧,对大家都好,女的方便告男的方便自保
作者: dalipkid (热血男孩儿)   2021-11-21 20:09:00
推这篇 到时候一定又一堆台女浪费司法资源 可怜啊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1 20:13:00
我举福湾案的重点是什么?是在讲如无证据,她无法证明自己抗拒后仍被强抱,就跟你们担忧的无法证明自己没有性骚扰一样,困境是一致的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1 20:15:00
举证责任本来就在告人方,这困境完全不同要自证清白和证明他人犯法这完全2回事
作者: neverfriend (洁)   2021-11-21 20:16:00
呵呵,被性侵被性骚被跟踪骚扰最后被杀害的女人的命都没有可能社会性死亡的男人重要?很多不成立的原因并不是没有发生而是“没有办法证明有发生”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1 20:17:00
董座那件事可以说董座很会压案或灭证,但你要他人证明自己没罪本来就完全不合理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11-21 20:17:00
真的台女死了就算了 千万不可以社会性死亡男性喔
作者: nova27 (你好再见)   2021-11-21 20:18:00
男生也可以用跟骚法啊
作者: luswtin   2021-11-21 20:18:00
两者都重要 但你不能一边很保护 一边根本被忽视的来处理问题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1 20:18:00
这纵观几大民主国家法律都没在要人自证清白的,都马是告人方要举证他人犯法
作者: nova27 (你好再见)   2021-11-21 20:19:00
真希望觉得台女都在诬告的可以被甲甲骚扰
作者: oliverroli (懒人)   2021-11-21 20:20:00
看到你的总结 你还是不要追求人比较好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11-21 20:20:00
超想知道 怎样会被认为"假跟踪狂"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1 20:21:00
不然无罪推定是讲假的喔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11-21 20:22:00
好想知道恐龙法官 是男性多还是女性多喔
作者: Muddlez   2021-11-21 20:22:00
这法过了以后感觉就很容易被滥用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1 20:23:00
难道就要因为极少数人因为没有证据告人,就要所有案件都不看任何证据只看当事人口述就定人罪吗
作者: qoono (超级Q)   2021-11-21 20:25:00
跟日本诬限别人是电车痴汉,而勒索高额和解金一样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1 20:25:00
一切事物都是看证据说话的,你没有证据本来就没本钱告人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1 20:26:00
今年110年,性骚法至今记得不到二十年吧?在此之前,“我拒绝但还是被摸被抱了却无法可诉”是弱势日常(不见得是女性),立法的意义在让类似这样的事件有伸张的管道。“法永远后于人”,所以我认同可以调整可以修正,但可不可以因为A法未足完备就说B法不应通过?在解决滥诉诬告问题前我们不应新增任何可能造成滥诉增加的法条?
作者: yakummi (水上)   2021-11-21 20:26:00
赞成或打算自己要诬告捞好处的恶女来嘘了~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1 20:26:00
不然就你们论点以前冤案死刑犯都可以说他活该啊,活该被判死,有没有证据不重要目前主要是法条尽速修法,避免未来漏洞被发现遭滥诉
作者: qoono (超级Q)   2021-11-21 20:27:00
全民大录音录影时代开启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1 20:28:00
法条本身立意和架构是没太大问题,细节讲清楚就好
作者: np75   2021-11-21 20:29:00
暨球棒、辣椒水后,微型录影器、密录器接着会大卖吗@@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1 20:32:00
目前法条漏洞空窗期只能用录影设备自保了
作者: lip335513   2021-11-21 20:33:00
看到粗暴言论...所以防止一个人死 可以让人社会死 ?我们可以寻求解决之道。不是非白即黑
作者: ann7773631 (季世杆)   2021-11-21 20:35:00
推这篇
作者: frankhsieh   2021-11-21 20:36:00
有心要搞人的女性 哪管你无罪不无罪? 她只要你社会性死亡而已 这种名声传出去 无不无罪有差吗?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21-11-21 20:38:00
觉得 有道理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1 20:38:00
也不能因为一定会有人搞事就不做后续补洞,就像之前法规无法管跟踪所以才立跟骚法一样
作者: GodMuii (WOWhead)   2021-11-21 20:38:00
法匠先虚嘘
作者: abyepi (自己选)   2021-11-21 20:38:00
这篇又不是反对跟骚法,有讨论才有改善空间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1 20:40:00
难不成大家就因噎废食,有人被性侵有人被诬告都不要管,因为怎么样都有人受害不是这样搞的
作者: rondo21 (啾咪)   2021-11-21 20:45:00
如果有很多诬告的事情,那该思考的是如何解决诬告这个问题
作者: lostguy (惘)   2021-11-21 20:45:00
不过可以藉这两篇看清部份板友仇男仇女的本质也是收获(?)
作者: devilhades (菲特)   2021-11-21 20:45:00
推这篇,这法律感觉很多细节要补
作者: rondo21 (啾咪)   2021-11-21 20:46:00
而不是因为怕诬告,而不立法保护那些有需要被保护的人你们这些法律人这么厉害,那怎么不具体提出来该怎么立法、修法?
作者: momoforever ( Chi~*)   2021-11-21 20:49:00
也有男生被跟踪...
作者: nutrino (伪中子)   2021-11-21 20:49:00
作者: fakejoker (7788LGD)   2021-11-21 20:50:00
推个 莫忘鸡排妹事件
作者: fireheart998 (小布丁2.0)   2021-11-21 20:50:00
推,不过我觉得喊普天同庆的人也有他们的想法,希望能看到双方的辩论,把法案改善得更好
作者: bndan (seed)   2021-11-21 20:53:00
性侵和诬告 通常会有争执点在于是否"合意" 至于性相关的事情已经"发生"这是罪成立的条件 这次立的法是连条件都变成像是否"合意"这种模拟不清的"你感觉"就算数的东西 这种法条已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1 20:55:00
本来就是前进的同时寻找解决或调整办法啊……但这篇本文再看一次,是在讲这件事吗?开篇没多久就在男女交往游戏规则、男生先天劣势,结尾前讲跟骚法一出来男生应学习如何把妹避免反复追求问题但恐怕又会惹女生不开心被告--这是法律人凭专业而生的见解?还是以法律人身分包装的情路自伤?
作者: bndan (seed)   2021-11-21 20:55:00
经完全踩到扰民的界线了 你说怕仙人跳 了不起不和"陌生人"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0:56:00
总之录音录影 效法美国彭私即可 不要有瓜田李下之嫌
作者: bndan (seed)   2021-11-21 20:56:00
打砲 这样就没有成立犯罪的"条件" 但这次是已经变成你跟别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0:57:00
男女真的都要好好保护自己 反正国家政府开心就好
作者: bndan (seed)   2021-11-21 20:57:00
人"互动"就有机会因"你感觉"而吃官司 现在要放大到禁互动?
作者: angel60735 (暖暖)   2021-11-21 20:57:00
什么法条都有被滥诉的可能,难道因为担心有人被诬陷就
作者: bndan (seed)   2021-11-21 20:58:00
滥诉一回事 从性骚法开始就有一堆"你感觉"就能成立的情况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0:58:00
我不知道哪个女的会有恶意 但不是女的就比较没有问题XD
作者: bndan (seed)   2021-11-21 20:59:00
现在还要增加这种垃圾法条? 是嫌社会不够乱吗?
作者: fisher6879   2021-11-21 20:59:00
看看日本就知道噜,男孩儿要好好保护自己阿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0:59:00
随便啦 反正说这么多 都7414 血流成河啦妳们喜欢诬告 那就效法彭斯 让彭斯效应来 大家一起玩
作者: bndan (seed)   2021-11-21 21:01:00
你说如果明确写出次数/内容/范围 先不论意愿问题 这样还能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1:01:00
反正我也没办法判断谁有恶意 只能一律处理
作者: meesight (草泥马跳阿)   2021-11-21 21:03:00
因噎废食
作者: dluog (gleen)   2021-11-21 21:03:00
诈欺案不也是瘫痪机关的案种之一? 名誉案件的公益性?你把跟骚法的受害人权益地位放在哪?还有性侵案件不成立有诬告、同时也跟举证困难有关
作者: lunchboxx (lunchboxx)   2021-11-21 21:07:00
恶心
作者: dluog (gleen)   2021-11-21 21:07:00
你写文章的方式...是思考不周、还是故意偏颇为之?
作者: lip335513   2021-11-21 21:08:00
所以法条不能模糊不清啊......三次定下去就对了。然后
作者: Mian1997 (免)   2021-11-21 21:09:00
作者: lip335513   2021-11-21 21:09:00
保障双方权益。看前面一堆我们要保障性侵犯的人权牺牲被害者权益。
作者: VICGecko (VICGecko)   2021-11-21 21:09:00
游走法律边缘的PUA...
作者: yakummi (水上)   2021-11-21 21:10:00
果然出现恶心的嘘文了www
作者: lip335513   2021-11-21 21:10:00
大人...无罪推论有多少人认可?
作者: yakummi (水上)   2021-11-21 21:11:00
噢,对吼,你开头说自己是PUA,很多人就会先嘘了难怪~
作者: Mian1997 (免)   2021-11-21 21:13:00
不一定要有互动才能提告,甚至可以是完全不认识
作者: dluog (gleen)   2021-11-21 21:14:00
哈 比如有些嘘文的原因都写清楚了 还有人帮嘘文戴帽子
作者: lip335513   2021-11-21 21:15:00
1997那篇新闻就说了。被告方怒上告法院 仅仅只(撤销处分)?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1:16:00
这么会写 写一下啊 意思是瘫痪机关的法这么多 再多没差?
作者: lip335513   2021-11-21 21:16:00
女方要不要赔偿 老翁去法院交通费 搜集证据自己没跟踪的花费时间?后面完全没女方事情??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1 21:16:00
https://i.imgur.com/ZtE2U7f.jpg这是重利罪。内容明确吗?多急叫急迫?怎样叫轻率?难以求助要多难?为什么不写清楚状况呢?
作者: bndan (seed)   2021-11-21 21:19:00
之前有一篇新闻 倒个垃圾也吃官司的 = = 好啦 要认真说他们
作者: initial1635 (AmazingTWman)   2021-11-21 21:19:00
台湾应该从小开始教红药丸 才能杜绝跟骚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1:20:00
应该不要生育 就不会有这些问题了 有没有很棒?0互动 0交往 0生育概念 自然大家平安喜乐(?)还是男孩子最棒了 这样子应该就不会有问题(?) 血流成河
作者: bndan (seed)   2021-11-21 21:22:00
所以重利罪没写清楚 后面立的法条都可以比照? 破车理论吗==一台车停在路边没人管 隔几天不小心被人破坏后 渐渐的大家就当废车去破坏...现在要把台湾法律这样对待? (翻白眼)
作者: yansi821 (米粒)   2021-11-21 21:22:00
推上去
作者: Mian1997 (免)   2021-11-21 21:23:00
以前我常去逛大卖场,有很高的机率都会碰到一个陌生人,几年下来可能碰见快百次了也不一定,但我从来不认识他也从来没跟他搭过话,如果依照上面那篇新闻的例子那我可以提告几十次了。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1:23:00
真的ㄟ 感觉以后大家一起告 每天跑法院 好ㄟ好ㄟ这个人跟我走同条路 应该是跟踪我 我好害怕QQ
作者: sakungen (sakungen)   2021-11-21 21:24:00
嘘回文,什么叫有经验的人才知道追求被拒绝就不应该再追求?这正常人都该知道吧?根本忽视追求者应该修正自己人际处理能力异常低落的责任。该做的是检讨法条并减少滥诉,否则一堆被拿来滥诉的法律岂不都要废除?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1:25:00
会被拿来滥诉就是法条界定不明确 笑死 杀人放火怎没滥诉?
作者: lostguy (惘)   2021-11-21 21:26:00
想要玩性别战争的仇男仇女板友别急...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1:26:00
这种一堆主观意识的 谁都可以玩啦
作者: lostguy (惘)   2021-11-21 21:27:00
过几年法院友统计滥诉诬告男女比例数据后,再来战都行*有;这部法就看使用者有没有恶意了,慢慢看吧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1 21:28:00
不写明确是为了避免“钻漏洞”。比方一旦写明三日内急用,你表示十日内需用款,即使综合情境符合重利罪原本想保护的对象,你也会被排除在外
作者: b150427 (銀杏鹿尾)   2021-11-21 21:29:00
因为会有诬告所以法律就不该存在的话,全世界的法律都废一废算了。一个跟踪狂背后有99个被诬告的假跟踪狂,还有999个被跟踪的受害者。被骚扰的受害人远比诬告的案件更高。要是被诬告的人被定罪,那99%不是诬告了,检讨自己啦
作者: doraemon3838 (doraemon3838)   2021-11-21 21:32:00
看完这篇,突然觉得能在台湾成家立业的男生真的是天选之人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1:33:00
那何不明确到无漏洞可钻? 建立良好法条不是政府应该做吗?而且已经不是被告成立与否的问题了 还有社会观感问题
作者: sakungen (sakungen)   2021-11-21 21:34:00
近10年(99年至108年) 伪证及诬告罪案件侦查新收人数男性3万8,186人占63.9%, 女性2 万1,560 人占36.1%,男女比例为1.8:1,男性占比有下降趋势,女性则有上 升趋势。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1:35:00
这个法条说明白了 影响力绝对不是只有法律面而已
作者: sakungen (sakungen)   2021-11-21 21:35:00
大律师,这些诬告以哪些法律为主?您要不要讲清楚这些法律要不要废一废?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1:36:00
不过说这么多 懂的人自然懂我只能说韩国的彭斯法则是正解陈*都一堆失智列车了 什么? 妳说陈*无罪 他不是没有做!!
作者: osmanthusjo (观念快扭曲了)   2021-11-21 21:37:00
男诬告案件比女诬告案件多多了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1 21:37:00
还有倒垃圾吃官司的台中李男,他是被社维法的跟追他人罚,后获撤销。反过来说,如果当时有跟骚法,以吴女多次拦人、拍照、口出莫名之语、意图陷他入“跟踪女性”之污名,他有没有机会在后面开口辱骂吴女被告前,先诉以跟骚?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1:38:00
他只是证据不足!! 笑了 那妳试着证明他有最不就好了?
作者: qjehydhskod (何千昀)   2021-11-21 21:39:00
嬯碰不得,谨记三次原则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1:39:00
趋势是女性上升啊 怎么不提? 都只看自己想看的喔
作者: osmanthusjo (观念快扭曲了)   2021-11-21 21:39:00
检讨滥诉者和好好教育男性追求方法,比反对跟骚法好吧
作者: bgt25789 (Seedr)   2021-11-21 21:41:00
作者: bettybuy (什么事都叫我分心)   2021-11-21 21:41:00
拿极端的案例来说跟骚法很烂,公然侮辱诽谤侦查不公开等条文我也建议废一废。究竟是体制的问题还是法的问题?原PO回文真的很不OK欸。
作者: H2OYi (水易)   2021-11-21 21:44:00
想推sakungen 但回文还是得2
作者: Mrchungken (中肯一哥)   2021-11-21 21:46:00
自助餐台女装做没看到这篇
作者: GiantGG (ΠΛΑΝΗΤΕΣ)   2021-11-21 21:46:00
这篇举的例子是诬告吧!诬告也不是只发生在性骚而已,那该检讨的也应该是诬告的刑责吧!而非跟骚法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1:48:00
其实应该要聚焦如何减少滥诉的发生
作者: bunnyer (lililala)   2021-11-21 21:48:00
虽然认同你谈的问题,但不喜欢PUA(已婚大婶)
作者: bunnyer (lililala)   2021-11-21 21:50:00
如果20年前有这个法,应该我先生会被告(笑)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1:50:00
但定的规则与判断实在太摸棱两可
作者: kilhi (精灵)   2021-11-21 21:53:00
台湾法官就是女生仙人跳的帮凶合法第一桶金
作者: slygun (放开那个阿婆)   2021-11-21 21:54:00
要怎样证明蓄意诬告呢 我觉得需要蝙蝠侠了
作者: rycc (ry)   2021-11-21 21:58:00
即使
作者: Freeven (夏舞枫)   2021-11-21 21:59:00
推律师现身说法 诬告成本过低真的无法庆祝
作者: b150427 (銀杏鹿尾)   2021-11-21 21:59:00
顺带 嘘PUA
作者: Freeven (夏舞枫)   2021-11-21 22:03:00
那个出租车司机的新闻我也记得,是女生恶意要做假录音赚第一桶金,真的很夸张
作者: jomaysong05 (small-talk)   2021-11-21 22:04:00
反正躺好就没事了,远离台女保平安 :)
作者: bestrace (我家小埋)   2021-11-21 22:06:00
你都知道被诬告 那你当初干嘛起诉人家?
作者: cp120420 (天气很冷)   2021-11-21 22:06:00
老实说…与其这种被诬告的男性,我宁愿这种法律是真的可以真正保护每个人,不要忘记这个法是因为屏东甜姐案而立的,她跟那位教授的下场比,惨太多了。所以这个法律让人滥用比那些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还来的可以轻
作者: kirbycopy (铁面骑士)   2021-11-21 22:08:00
什么是PUA?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1 22:08:00
要不是这教授心理素质强大没自杀,我想下场不会比屏东那位好多少
作者: endlesswalk (戴耳塞又戴耳机)   2021-11-21 22:09:00
这条法律定义的太粗糙了,实际被跟骚的被害人,及苦苦追求被诬告的痴情男,都很惨
作者: luleen (lululeen)   2021-11-21 22:09:00
结论就是不要轻易靠近台女了
作者: sabrinalll (风起)   2021-11-21 22:10:00
某楼是怎么了?原po只是经手后来的诬告官司,没有参与前面性侵的部分吧?
作者: cp120420 (天气很冷)   2021-11-21 22:12:00
而且诬告这种东西…不管什么法都有可能成立吧?这篇要针对跟骚法是..?难道诬告你贪污或者诬告你杀人难道不也是社会性死亡吗?难道这些法律不该存在或成立吗?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1 22:12:00
https://i.imgur.com/RmEpMG7.jpg五年。无法可诉。如果没有侵入住宅……教授可以去跟黄小姐握握手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1 22:13:00
没多少人说不该成立啊
作者: AChing8130   2021-11-21 22:14:00
这是诬告的问题不是法条本身的问题吧...你根本已经默认会有大量女性滥用这条法规,制裁她们不喜欢的追求者,为了避免诬告而忽视了正确使用法规时它可以保护的人民权益?这是因噎废食吧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21-11-21 22:14:00
推 本文太真实了
作者: cp120420 (天气很冷)   2021-11-21 22:16:00
苦苦追求,不管是哪国男生或女生,只要很明显对你没兴趣,不是就应该要自知不要再晕了吗?这样才不会被人看笑话吧?还想苦苦追求啊?该不会会在楼下送惊喜那种吧?被告不是活该?要是健康的追求点到为止,除非真的遇到神经病啦,给个软钉子或硬钉子就该退场了吧?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1 22:16:00
那为何不尝试修法补洞呢,模糊的法条助长诬告的产生,和立新法抑制诬告这2个可以同时进行啊
作者: karol1995 (karol1995)   2021-11-21 22:16:00
觉得不要因噎废食 这个法绝对有通过的必要 订严谨有好处但这样会不会反而被一些犯罪者钻漏洞也不知道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11-21 22:17:00
你自己是律师 你分不出是不是诬告?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1 22:17:00
跟骚法都已经立好了,现在开始修也不会影响未来被跟骚的受害者啊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1 22:18:00
既然现在开始跟骚受害者有解决方法了那还不修法干嘛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11-21 22:19:00
就算有心人要诬告 不是刚好给你们赚律师费吗?讲得好像要诬告别人不需要成本?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1 22:19:00
@pinkygirl 你有没有看文章啊,他受理诬告案,性侵案又不是他
作者: np75   2021-11-21 22:19:00
连有实务经验的前检座现任律师具名发文,提出相对逆风的见解,况且都能被嘘,那也实在可以理解不具上述背景的贝塔发言,会是什么状况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11-21 22:21:00
法律本来就是保护懂法律的人 不然律师赚什么?
作者: cp120420 (天气很冷)   2021-11-21 22:21:00
帮不知道PUA的人科普https://i.imgur.com/fPh8M8Y.jpg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11-21 22:22:00
是啊 他受理诬告案 不就是后来还人清白了吗? 这就是跟骚法应该要有的重点吧
作者: mokumi (mokumi)   2021-11-21 22:24:00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11-21 22:24:00
到底是要保护受害者 还是要保护"可能被诬告"的人?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1 22:24:00
因为滥诉的关键不在法律条文不够详尽细致。我朋友因债务问题错误的被控诈欺后不起诉,是因为诈欺罪内容太模糊吗?也不是。条件未尽符合,对方要告一样告了,他一样要面对那些麻烦事和后续的名誉问题。症结点在哪里?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1 22:25:00
啊那为何不从最开始就直接避免就好,同时顾及2者有这么难?条例避免模糊就能免除一堆案件的成立了
作者: iKJack   2021-11-21 22:27:00
男孩们,不要拍性爱片,改拍爱情片,保护你我他
作者: Chihiro2013 (Grete)   2021-11-21 22:27:00
纯嘘PUA
作者: godfight (炽天使)   2021-11-21 22:28:00
瞎掰这件事跟性别无关 我就遇过很多次 不分男女
作者: ooorrri (Rei)   2021-11-21 22:29:00
推 社死真的是很可怕,哪怕后面平反但是别人的印象还是停留在犯罪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11-21 22:29:00
所以哪条法律那么完美不会被滥诉?
作者: osmanthusjo (观念快扭曲了)   2021-11-21 22:31:00
社死也没那么容易,还得看你平常有无经营吧 像onlyyou,挺他的都婆婆妈妈
作者: np75   2021-11-21 22:31:00
是说游走不少地方,听到另一方的说法都是:哪有社会性死亡这种事情,真的有请你举例?司法就还你清白了,救济的管道都很畅通的,还想怎样?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11-21 22:33:00
被杀害 跟 被社会性死亡 哪个比较惨?
作者: np75   2021-11-21 22:33:00
被杀掉和被社会性死亡,我觉得两者一样惨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1 22:34:00
认真说,都很惨。差别只在一个有机会说出自己的故事,一个没有机会
作者: osmanthusjo (观念快扭曲了)   2021-11-21 22:35:00
你信用人缘够好,今天社死的恐怕是诬告的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11-21 22:35:00
真的是不用硬凹耶 被杀害 跟 社会性死亡 的严重度是有
作者: rosydark (Fermi)   2021-11-21 22:36:00
高调推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11-21 22:36:00
公评的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1 22:36:00
不过拿这两者比较,对男生来说不容易有感,因为他们更可能面对到的是社死问题而不是被异性跟骚掳杀的问题。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11-21 22:37:00
多少男人社死了还是过很爽 不知道在该该叫什么only you有很惨吗? 陈冠希有很惨吗? 李宗瑞?他们有过的比被杀害的女人惨吗?
作者: R3210 (贪小便宜你会损失更多)   2021-11-21 22:38:00
推 有时候真的会有疯子装成受害者,我就曾经搭高铁拍照检举两女一男带小孩在高铁上吵闹,结果其中一个女的还去告我性骚扰 真是有病 后面本来想反告诬告跟性骚 律师也是劝我别跟疯子浪费时间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11-21 22:38:00
一个是直接被剥夺掉生命耶 还可以说一样?
作者: cp120420 (天气很冷)   2021-11-21 22:38:00
台湾人这么健忘…又不是韩国日本,一旦有被诬告就真的是全民排挤你到自己去自杀超多爆多,台湾有几个???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1 22:42:00
对男生来说,他们更可能有感的会是马幼兴被诬告性侵不仅演艺事业跌落谷底连家人都遭受霸凌,他们不容易把自己想成屏东那个被男客人跟踪骚扰、报警无用、终遭掳杀的新婚人妻。除非像前面那位律师身受其害有过经验,或像屏东黄女的先生那样新婚就失去妻子。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1 22:42:00
既然你们觉得被诬告这么爽,那去体会一下如何,检讨受害者很开心吗,没人在讲性侵受害者很爽反而你们在那讲诬告受害者很爽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2:43:00
社死确实难 但让妳丢工作很简单
作者: np75   2021-11-21 22:44:00
https://star.ettoday.net/news/1924976楼上M大是讲这则报导吗?
作者: xdccsid (XDCC)   2021-11-21 22:45:00
不过就期待修个法去掉争议部分就要被打成性侵害预备军或支持恶男群众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1 22:46:00
因证据不足或滥诉诬告而生的困境是两性都正在面对的,该谴责提防的从来都是规则破坏者,而非在规则范围内心怀不安的人们
作者: jojomickey2 (放开那个女孩)   2021-11-21 22:47:00
该修的法不修整天搞这种垃圾法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1 22:50:00
嗯,是那则报导所讲的事件。当然可以说,他起码还活着有机会上电视说出他的痛苦,但诬告缠讼过程中被社死甚至影响到女儿的部分我也无法说是小事
作者: ColaLing (抠拉另)   2021-11-21 22:58:00
有心滥诉什么法不能滥诉
作者: badface   2021-11-21 22:59:00
推推
作者: nsemanny   2021-11-21 23:04:00
作者: idiotofwind (风之呆)   2021-11-21 23:10:00
看到某阿姨出来嘘就知道这篇又讲对了
作者: Prokennex (终于通过了)   2021-11-21 23:16:00
可悲,工作都丢了还要被说害怕这法的人本身有问题,还没说家父倒个垃圾警察上门之后邻居谣传的事呢。太主观又抽象又不能不理的社会有罪推定,举几部法来看看啊你告我智财,告诽谤或借钱没还看看啊,证据拿不出来就是拿不出来,再吵被挞伐的是你;但这部法呢?社会沉默螺旋,反而要我跳出来拼命解释还不一定没事,但你有事吗
作者: hinghtlimit (道无)   2021-11-21 23:16:00
推 看一些人干话满满真的很有趣。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3:21:00
某阿嬷会说人家失去生命ㄟ!! 对啦 生命很重要但任何人应有的权益都不应该受到损害不是吗?
作者: eggeggyayaya (eggeggyayaya)   2021-11-21 23:21:00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3:22:00
妳不能主张因为生命很重要 所以就可以合理侵犯他人权益啊
作者: b14011030 (爱喝咖啡的八脚爬爬)   2021-11-21 23:22:00
这什么破洞论述,有心乱告什么法不能告?还把性侵性骚偷渡一起来骂,真恶心。还你的经验哩,性侵成案比例、性侵加害被害性别比都嘛查得到,空口白话一点鸟用都没有。一堆盲从权威的乡民真可悲,一个帐号说他是检查官律师他就真的是吗?而且就算他真的是,“他的经验”真的可靠还是只是某种自以为是的印象呢?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3:23:00
杀人罪怎么乱告告诉我好不好? 明明明确定义就好的事
作者: zero955147 (zack)   2021-11-21 23:24:00
好法律给自助餐用还是自助餐,新闻那些上回家越想越不对劲所以提告的赚得真的多。觉得诬告罪要再严重一点,不然一堆乱告人的,例如张姓房东。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3:24:00
搞一堆主观感觉 这是法律来着?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11-21 23:27:00
侵犯什么权益啊?阿北? 侵犯想跟骚的人的权益吗?
作者: bettybuy (什么事都叫我分心)   2021-11-21 23:28:00
诈欺公然侮辱诽谤也一堆人乱告啊,有时法律一堆不同见解,要说主观也是满主观的,所以程序法实体法才要一起啊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3:28:00
阿嬷 妳先顾虑会被诬告的人的权益啦 不过妳大概看不懂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11-21 23:28:00
一堆老破宅深怕跟骚女人的权益被侵犯
作者: annieyee (安妮子)   2021-11-21 23:29:00
有心要诬告哪条不能告?更别说目前数据显示男性诬告人数远多于女性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11-21 23:29:00
老不修 没有人要诬告你喔 体臭就离女人远一点 没事的一堆老不修成天诬告来诬告去 难怪对诬告超怕的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3:30:00
大嬷嬷可能是怕诬告不到人所以积极赞成啦 讼棍奶奶妳好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11-21 23:31:00
秃头老北北啾抠连 真的没人在乎你 你的ID取的真好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3:32:00
毕竟没有长处 只能靠这个赚钱 好可怜 好臭好臭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11-21 23:33:00
人老了没有价值成天被迫害妄想症真可怜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3:34:00
阿嬷价值就是出卖皮肉然后再去告人 真有价值哈哈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11-21 23:35:00
总比成天跟屁虫怕跟骚被告好 哈哈哈 很怕跟骚法齁?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3:35:00
毕竟只能靠这种生意 想维护自己权益我懂啦 也就这样了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3:36:00
哈哈哈 很怕找不到人买生意喔? 毕竟少赚一笔很亏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11-21 23:36:00
就叫你长大 小时候跟妈妈屁股 现在跟外面女人屁股后面成天跟女人 难怪怕跟骚啊 哭哭现在连网络上女性ID也要跟着 丢不丢脸啊?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3:37:00
哭哭 怕少赚一笔 毕竟人老皮松肉驰能赚一笔是一笔 辛苦了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11-21 23:37:00
是不是怕我诬告你啊? 乖 我懒得吉你拉继续跟着啊 网络跟在阿姊屁股后面的废渣还少吗?就是有你这种废推先来惹我啊 这种死人个性难怪怕跟骚法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3:38:00
看到阿骂的身材 我怕我会吐 哈哈 没那本事被吉啦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11-21 23:38:00
都知道自己死人个性了 取这个名字真是相得益彰你就好好吐一吐先吧 跟在女人后面就是你的强项啊你这个怕跟骚法的小孬孬 说说你还怕什么啊?是不是很怕跟骚法? 哈哈哈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3:40:00
怕被阿嬷跟骚啊 QQ 好可怕 可怜的阿骂连文意都看不懂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11-21 23:40:00
你就怕啊 担心啊 好worry对不对? 都不知道怎么追女人了拉 好担心喔 跟骚法挡了你追女之路齁?
作者: deathly (隐者)   2021-11-21 23:41:00
也是啦 只能靠皮肉生意跟小祕密赚钱 太要求了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11-21 23:41:00
不跟就不知道要怎么办耶 要跟跟又怕被吉像你这样真的 人生怎么办啊你妈妈有教你该怎么追女生吗? 你妈妈有没有教啊?妈妈有没有教你不要跟踪骚扰女生?你这样怎么办啊? 难怪ID取这样子 不要想不开啊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21 23:43:00
是说突然想到……如果前检察官可能抱持这样的态度,那第一线受理报案的员警,会有多少人也这样想?@@
作者: initial1635 (AmazingTWman)   2021-11-21 23:43:00
这两个该桶了吧?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11-21 23:43:00
在这篇文 跟在阿姊的推文后面 是不是就是你的招啊?欧 回归本文囉 网络上跟骚还是可以拉 刚刚就被跟了一下总是有无聊男子爱哭爱跟路囉
作者: AJhe0924 (A_Jhe)   2021-11-21 23:47:00
推这篇 这几天在推特上已经看到一些仇男阿姨磨刀霍霍的发言了
作者: initial1635 (AmazingTWman)   2021-11-21 23:48:00
他们只能幻想 用精神胜利自爽
作者: richardz (卍罪爱卍)   2021-11-21 23:49:00
作者: dickhole5566 (马眼)   2021-11-21 23:55:00
作者: ming791218 (悠然)   2021-11-22 00:04:00
真的没爆耶
作者: lip335513   2021-11-22 00:07:00
已经有人不是在被题目了(笑)无罪推论真的是个笑话
作者: chrisyo (烟囱)   2021-11-22 00:09:00
不要因噎废食 你能做的是以律师视角提出解决方案
作者: Acce0912 (小鱼)   2021-11-22 00:10:00
没办法,财富密码大家都背起来了
作者: lip335513   2021-11-22 00:10:00
被告就是跟踪狂有罪该死。那调查出来发现反过来就换原告死吗?笑话。被告的都丢工作 家人被骚扰失去的回得来?
作者: asparagus67 (asparagus)   2021-11-22 00:11:00
作者: lip335513   2021-11-22 00:12:00
原告拍拍屁股:7 没搞成 就没事拍拍屁股走人?被杀跟社死拿出来比较更好笑 都惨好吗?死的连生命都没了 社死的因为社会压力自杀 被大家说工作上问题感情上问题 课业上问题自杀
作者: canis831025 (炽鸑)   2021-11-22 00:15:00
所以到底为什么需要证明自己清白?不要挑有利的回欸
作者: lip335513   2021-11-22 00:15:00
死前这段日子有比被杀好吗?
作者: Davin1988 (阿威)   2021-11-22 00:16:00
作者: sam397   2021-11-22 00:21:00
作者: nickalex8689 (阿赛师)   2021-11-22 00:21:00
这篇有几个来嘘好几次的帐号 真的很气哈哈
作者: czplus (taskfever)   2021-11-22 00:21:00
反正罪刑法定也没有强迫你不能限缩要件,那就回归到司法还人清白的能力不足的问题了反正双方真的过不去的情形估计上帝也没办法处理,有没有这个规定根本没差要社死现在不都流行上网公审的,司法机关真的是工具人/遮羞布而已
作者: abbag (abbag)   2021-11-22 00:29:00
推…之前鸡排事件…唉……
作者: lamarcus1213   2021-11-22 00:31:00
作者: zero12395 (鸡腿的滋味)   2021-11-22 00:33:00
完全同意这一篇,这真的在比谁大声谁赢
作者: czplus (taskfever)   2021-11-22 00:34:00
顺便说一下我觉得这条和其他犯罪的差异,其实可以参考释字791的说法,这些追求行为是否恰当的证据,因为较具有私密性,通常比其他犯罪会有的证据更加侵害个人隐私与人格很明显和被怀疑窃盗、吸毒、杀人相比,被怀疑这条的社死程度或许高上一些
作者: YALEMY   2021-11-22 00:36:00
PUA还在那边讲的那么开心
作者: ppegg (Mania)   2021-11-22 00:38:00
推这篇,应该要订得更明确一些
作者: pivotalHarry (手轩辕)   2021-11-22 00:40:00
这跟骚发明显违反法律明确性被告人根本不可能预知
作者: din24 (use)   2021-11-22 00:40:00
跟骚法可能被利用来诬告,没跟骚法也可能发生憾事啊,都有风险,一个是社会性死亡一个是物理性死亡,到底为什么只说前者忽视后者的可能性?而且要避免诬告不就是法院存在的重点吗?两者都面对不公,一个是名声被破坏,另一个是活在恐惧之下,怎么可以默认立场?
作者: np75   2021-11-22 00:40:00
各位觉得修法的可能性???
作者: wild0522 (wild0522)   2021-11-22 00:41:00
这篇才是现实中最常发生的…
作者: rickey1270 (我大奈亚子毫无死角!!)   2021-11-22 00:41:00
作者: Saytzev (good)   2021-11-22 00:43:00
诬告刑度低是立法就可以解决了,别因噎而废食
作者: scores (男儿当逆天!)   2021-11-22 00:48:00
看社会案件女生诬告被起诉的太少了,诬告犯罪成本超低
作者: seaman675   2021-11-22 00:52:00
诬告要告成,真的太难了!!
作者: guepard (刺猬树)   2021-11-22 00:53:00
PUA被妖魔化?怎么不说有些人自己就有问题了,你自己就说在pua界很多男生连被一再拒绝后不纠缠都需要人教
作者: FishSalty (咸鱼)   2021-11-22 00:53:00
专业观点推
作者: luswtin   2021-11-22 01:00:00
其实你不用解释,这些人也不需要你的解释,他们就是想黑你而已
作者: avatarboy (安仔)   2021-11-22 01:10:00
有的id中心思想就是女生永远是正确的,臭得很
作者: initial1635 (AmazingTWman)   2021-11-22 01:17:00
一些傻B连PUA的全名是什么都不知道 看到黑影就开枪补推原PO的观点和见解
作者: joe890   2021-11-22 01:21:00
推个
作者: bndan (seed)   2021-11-22 01:22:00
不用浪费时间解释PUA 针对的人只是为黑而黑而已 = = 至于他们只打算羞辱策略还是梦想靠否定现实期望改变现实就不好说
作者: vincent8914 (群青)   2021-11-22 01:33:00
嘘PUA的真的是...
作者: japanpirate (海盗倭寇)   2021-11-22 01:36:00
希望有机会看到更多司法实务工作者,对这个议题发表
作者: shishah (小白)   2021-11-22 01:36:00
“女生误解法律”是误解了什么?
作者: CoolboyLinya (Daniel Hsu(M))   2021-11-22 01:37:00
作者: iamkim (DinDin)   2021-11-22 01:46:00
有心要诬告什么法都能告。目前台湾司法被滥用最多的不是性骚扰吧?因噎废食的逻辑难以苟同。不过我支持所有说要“台女好恐怖、珍爱生命远离台女”的男性,记得离远一点不要恶心到台女啊,也谢谢你们让其他正常男性的竞争对手变少,虽然可能本来台女就不要你们了、本来也就不是我们的竞争对手啦XD
作者: shoinchang (orange)   2021-11-22 01:50:00
PUA真的很恶 看完原po解释还是觉得很恶
作者: Hiwcn (我是欸尼^_<)   2021-11-22 01:55:00
恶男的恶观点
作者: jacky9728   2021-11-22 01:55:00
作者: ken12202408   2021-11-22 01:58:00
哥你之前catch版的文章删光了我要怎么看..
作者: lonelysam (挺湖小旋风)   2021-11-22 02:09:00
老实说 法律上我觉得错抓比纵放更严重 所以这个法个人觉得蛮危险
作者: meRscliche (如此而已)   2021-11-22 02:18:00
作者: raphael1994 (拉斐尔)   2021-11-22 02:19:00
但现在的社会风气就是充斥着不安 宁可错抓不愿纵放
作者: migah   2021-11-22 02:48:00
作者: iamkim (DinDin)   2021-11-22 02:48:00
只要纵放被性侵被杀的女生不是你妈你姐你老婆当然没问题ㄏㄏ“错杀一百”的控诉要成立也是在已经司法溃烂的社会体制原来台湾已经司法溃烂、台湾所有律师法官都没屁用、台湾很危险啊?我还以为台湾犯罪率不是世界前几低ㄇ“因为会错杀、会诬告导致社死所以不该有这条法律”— 这跟废死仔的逻辑有什么不同?笑死
作者: meesight (草泥马跳阿)   2021-11-22 03:01:00
其他也能诬告的法你有这么热心?
作者: Lilith0903   2021-11-22 03:11:00
可怜
作者: Ilovecats (~猫~)   2021-11-22 03:26:00
先证实有多少诬告、有多少是真的性骚扰跟性侵案件,不是凭感觉。有些不起诉你就觉得真的是诬告?笑死。就不会是因为无法举证?1:99哩
作者: raphael1994 (拉斐尔)   2021-11-22 03:26:00
我刚好也支持废死欸 如果是反废死之流的水准 还是别闹了吧想必嘘文的妈妈姐姐女儿也有受害 才这么激动吧?要讲干话林北也会啦 但只是模糊这篇的焦点而已
作者: Ilovecats (~猫~)   2021-11-22 03:29:00
拿几个特例来当通例谈,你的专业在哪? 其他法条就没有被诬告的可能?照你逻辑,所有有可能被诬告的法条都要废掉吗?
作者: FranceGall (France Gall)   2021-11-22 03:29:00
只因为一篇文章就默认别人立场 不太好吧
作者: XAZA (XAZA)   2021-11-22 03:33:00
主要是因为性骚扰要无中生有特别简单,不然为什么一堆人建议要安装行房监视器,男生要好好保护自己,谁没事会录音呢?
作者: amily0628 (AMILY)   2021-11-22 04:09:00
有句话写错了“不教而杀谓之虐”
作者: Prokennex (终于通过了)   2021-11-22 04:37:00
际遇不同,立场与观点就不同,想法没交集至少可以交换然后别整天恶男挂嘴边,在下面留恶男是怎样攻击你了吗
作者: lugiam (Anashisu)   2021-11-22 04:44:00
宁可错杀不可错放 那精神病通通处死好了 免得出来乱捅人昨天又害死一个人了
作者: michiechan (猫米粉)   2021-11-22 05:05:00
攻杀会
作者: iamkim (DinDin)   2021-11-22 05:35:00
所以不就证实了台湾司法还没有真的进入宁可错杀不可错放的腐烂境界吗?要拿数据说话不要只会凭感觉整天说性骚扰案“好像”误杀社死了一堆人
作者: hakueidoll (圆圆)   2021-11-22 05:35:00
PUA是为了上床啊,长知识了
作者: machiner (Qaz專貼優質文)   2021-11-22 05:49:00
结果都是台女在搞事哈哈哈哈哈
作者: Faye88 (地图)   2021-11-22 05:55:00
男生不会被骚扰就觉得用不到,只剩帅到有倒追率的男生有需要跟骚法
作者: jimmyso (提拉米苏)   2021-11-22 06:13:00
不懂司法为何诬告都轻判 觉得应跟被诬指的刑期相对才是
作者: Rivendare (〞︶〝*)   2021-11-22 06:43:00
就是变成跟日本痴汉冤罪各种问题一样啊
作者: jimmyso (提拉米苏)   2021-11-22 07:14:00
记得很清楚2016空心蔡刚选上 有在讨论有个妨害司法公正罪 不知之后怎么不了了之 完全没消息了??
作者: lugiam (Anashisu)   2021-11-22 07:24:00
没有真的要进入宁可错杀不可错放 而是已经准备好要进入了是吧
作者: eva2255848 (Inspirit)   2021-11-22 07:26:00
你确定被跟踪 跟 诬告比例是 1:99?数字来源是?
作者: landing (螺丝)   2021-11-22 08:04:00
看不出跟骚法跟你的案例有什么关系这样也叫律师? 只是来跟恶男宣传粉专的吧
作者: CarbonK (HTYISABUG)   2021-11-22 08:10:00
作者: s56565566123 (OnlyRumble)   2021-11-22 08:14:00
诬告也该去死
作者: CHIMEI5566 (群创光电56)   2021-11-22 08:25:00
作者: bomda (蹦大)   2021-11-22 08:31:00
作者: lunchboxx (lunchboxx)   2021-11-22 08:41:00
不愧是PUA呕呕呕
作者: lolicat (猫雨果)   2021-11-22 08:41:00
这算不算律师顶尖对决?
作者: abcd9597938 (人类)   2021-11-22 08:51:00
Ptt 应该多点这种建设性的讨论
作者: cp120420 (天气很冷)   2021-11-22 08:55:00
某楼说都是台女在搞事的可别忘了这个跟骚法可是因为你们台男设立的^^台男还把台女给杀了 嘻嘻
作者: xup63511 (普鲁士蓝)   2021-11-22 08:57:00
1:99 ? 还以为律师会更讲求真实统计数据呢
作者: mason710 (我不是妳想像的那么勇敢)   2021-11-22 09:04:00
上面某些无脑嘘的,等你被跟骚法害的身败名裂时记得回来再嘘一下齁
作者: cp120420 (天气很冷)   2021-11-22 09:11:00
作者: GivemeApen (高雄三上悠亚)   2021-11-22 09:11:00
诬告明明是7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什么要轻轻放下
作者: Aurorra (河光)   2021-11-22 09:17:00
居然有人自栩PUA 真是惊人
作者: cp120420 (天气很冷)   2021-11-22 09:18:00
老实说要做到跟骚法的行为然后被诬告的机率真的有那么高吗?感觉都不是正常人会做的吧….你各位追求异性会守候尾随吗…还是会“一直”要求约会?或者威胁辱骂?寄奇怪的照片或者一些不明意义的东西给对方?人家已读不回或不读不回就要自知对方不想跟你互动还不收手不就被告活该吗?难道做律师的或检察官不知道哪种行为才能成立吗?诬告不也是律师第一关就要把关的吗?还是说要为了赚钱鼓励对方 死对方吗?我相信不会吧?
作者: bbbing (无)   2021-11-22 09:20:00
优质女孩认为那是必要的少数牺牲,而且被告是你自己不检点
作者: CYM0829 (温暖的瞳孔)   2021-11-22 09:24:00
男生处境真的越来越危险艰难QAQ
作者: bbbing (无)   2021-11-22 09:25:00
优质女孩再说,跟骚法没有限定性别
作者: heisenberg86 (heisenberg)   2021-11-22 09:25:00
长越丑越需要pua
作者: cp120420 (天气很冷)   2021-11-22 09:28:00
作者: ihfreud (旅行,是后天的混血)   2021-11-22 09:29:00
我他妈推爆这篇
作者: cp120420 (天气很冷)   2021-11-22 09:30:00
诬告可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跟骚法才五年以下。你各位觉得会被乱告,吃亏的也是对方吧
作者: pigiori (科科)   2021-11-22 09:31:00
还律师勒,“违反其意愿之要求约会”看不懂?这叫做人家已经表达不愿意跟你约会了还持续邀约/联络才算
作者: bbbing (无)   2021-11-22 09:32:00
要求约会被拒绝,就成立了耶
作者: pigiori (科科)   2021-11-22 09:33:00
追一追不想追了是要告什么?你举的那些烂例子根本都不符合如果人家已经明确拒绝跟你约会,还要“持续、反复”邀约以致影响对方生活、日常活动,那就是欠告阿
作者: alejandroW (Mr.乔)   2021-11-22 09:36:00
1:99的数据在哪提出来啊
作者: pigiori (科科)   2021-11-22 09:37:00
一堆被害妄想症的条文都不看清楚,以为那么好告的?
作者: smallplug (废到笑)   2021-11-22 09:37:00
站边站边XD
作者: diuleilomo (玻璃心玩家芽芽>.<)   2021-11-22 09:37:00
要变 母猪母猪夜里笑笑啦,每天起床都是好几捅金的机会
作者: iamkim (DinDin)   2021-11-22 09:41:00
作者: VoV (VoV)   2021-11-22 09:45:00
仇男老阿姨和变性人持续崩溃猛嘘,原PO真戳到她们痛处啦XD
作者: diablohinet   2021-11-22 09:45:00
中肯 推
作者: eternally (eternally)   2021-11-22 09:48:00
帮补血
作者: macaronilee (Daniel)   2021-11-22 09:53:00
你分析的角度很值得深思!
作者: yuuyuuderO (吃到饱好想吐)   2021-11-22 09:54:00
先嘘PUA,既然你都说这是男女交往结构的问题,那还不
作者: luswtin   2021-11-22 09:54:00
持续嘘的大概20个吧 大多左胶 都黑名单就干净多了
作者: eva2255848 (Inspirit)   2021-11-22 09:55:00
比起跟踪诬告 有多少是被跟踪但最后因无犯罪事实无法告的 你有算过吗?每次被骚扰最后警察都劝退 因为没
作者: jennifer4551 (lusheep )   2021-11-22 09:55:00
这就是立场的不同了,一个是被害者(兼观察者?,一
作者: eva2255848 (Inspirit)   2021-11-22 09:56:00
有真的被怎样 真的超恶
作者: jennifer4551 (lusheep )   2021-11-22 09:56:00
个是观察者所以比例各有多少呢?
作者: cpomax (popwall)   2021-11-22 09:56:00
推推 无罪推定很重要
作者: xxx851027 (小狗爱挡路)   2021-11-22 10:02:00
推这篇 上一篇律师有点偏激了
作者: salamander1   2021-11-22 10:18:00
不教而杀谓之虐 你打错了不过比较支持这一篇
作者: minishiva (口袋中的世界)   2021-11-22 10:20:00
因为诬告就不立新法根本因噎废食,应该补全法条才是吧
作者: david8339 (david8339)   2021-11-22 10:20:00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21-11-22 10:54:00
我只想说原则上能不能让所有女生都远离男生靠近就犯法这样这样主动对准准备交配的双方就很明显了然后签个同意书,行房记录器大家都没争议其他不想惹事的男生也就不会被怀疑是渣男毕竟只要呼吸存在,一点不如意就是渣男
作者: raphael1994 (拉斐尔)   2021-11-22 10:57:00
想请问检座一个问题~会否认为跟骚法的构成要件在判定上困难 再加上现行台湾司法官早已过劳 最后在判定上趋向于保守 导致有立法跟没立法差不多呢?
作者: bbbing (无)   2021-11-22 10:57:00
限制女生的行为是很严重的性别歧视喔
作者: diiky (老蝌蚪)   2021-11-22 10:58:00
推~~
作者: raphael1994 (拉斐尔)   2021-11-22 10:59:00
昨天跟一位庆祝跟骚法三读的朋友讨论后 得出共同的结论 就是这是个morally good但非morally right的譁众取宠的立法
作者: belion (灭)   2021-11-22 11:01:00
人性
作者: jimmyso (提拉米苏)   2021-11-22 11:27:00
pua是传到中国被中国那边搞烂的 正宗pua跟台湾是没到那种情形 会觉得不好几乎都是看了中国那边传来的新闻
作者: bbbing (无)   2021-11-22 11:27:00
人家优质左胶很重视国际情势
作者: myallmind (我只是个猫头放置器....)   2021-11-22 11:28:00
帮补血~看到某几个仇南帐号很紧张XDDDD
作者: whitehow (肥宅小羊)   2021-11-22 11:30:00
PUA 就是嘘
作者: AdoorY ()()   2021-11-22 11:41:00
不管啦 跟骚性骚通通都诬告 PUA最无辜
作者: iamkim (DinDin)   2021-11-22 11:44:00
“因为会有误杀,所以应该要废死刑。”左胶误国
作者: raphael1994 (拉斐尔)   2021-11-22 11:45:00
楼上真的气到跳脚欸 可怜
作者: lunchboxx (lunchboxx)   2021-11-22 12:21:00
楼上真的没逻辑欸 可怜
作者: andboypig (QQ的)   2021-11-22 12:25:00
推 政府为了女性选票不择手段 根本呵呵
作者: jansan (阿呆喵)   2021-11-22 12:30:00
作者: ncc5566 (政大宅男)   2021-11-22 12:48:00
这法就是来制造问题的
作者: ting19860427 (沅沅)   2021-11-22 12:55:00
正常男女不会去跟骚别人、不会做出过激追求行为,
作者: wthruta   2021-11-22 13:10:00
推,被诬告真的会造成人一生的创伤,至今仍因此不与任何女性交流,原谅我对此敏感但在这个情况下还被跳针不跟骚就不会被告真的会让人暴怒
作者: cp120420 (天气很冷)   2021-11-22 13:13:00
所以楼上没跟骚对方也被告了吗?还是你在没有跟女生交流的情况下被人说你骚扰别人?
作者: gueswmi (粉钻~用生命洗练而出)   2021-11-22 13:14:00
之前性侵改成违反意愿 法官就有警告了 做的不开心随时有犯罪嫌疑
作者: wthruta   2021-11-22 13:15:00
准确来说是国中曾经碰过这样的事情,是的,什么都没有做
作者: thinkKing (想想)   2021-11-22 13:29:00
一个检察官的法学素养如此低落实在的悲哀
作者: johnnjjj17   2021-11-22 13:32:00
滥诉问题很多刑法的条文都存在多少人因为借钱不还叫律师去告诈欺的你作为法律人不去讨论如何让要件具体化或是有什么实体、程序制度的配套反而假专业之名去包装乡民观点冬雨大律师实在刷新我对同道的想像
作者: thinkKing (想想)   2021-11-22 13:38:00
作者: gamebird (gamebird)   2021-11-22 13:47:00
他就提醒有烂诉的可能 不要乱扣什么帽子吧
作者: purplesheep (哞)   2021-11-22 13:48:00
为了避免可能的滥诉,干脆不立当下社会有需要的法律,你的逻辑死亡了吗?
作者: Anyotw (Yoman)   2021-11-22 13:52:00
搞师生恋本来就容易出事,权势不对等超容易戳到法官G点
作者: np75   2021-11-22 13:59:00
的确,但现在提出这种逆风提醒,似乎真的会被扣帽子
作者: purplesheep (哞)   2021-11-22 13:59:00
1:99的根据在哪?!
作者: leophior   2021-11-22 14:11:00
帮你补血 愤怒连嘘的好激动
作者: landing (螺丝)   2021-11-22 14:23:00
这篇的逻辑就是:因为很可能诬告最好不要有跟骚法那么,干脆也不要有性侵罪、强制罪,诬告的人也很多不是?
作者: ypps950100 (Wei_1006)   2021-11-22 14:30:00
欸欸风向很乱 主办单位要不要管一下
作者: jader   2021-11-22 14:37:00
这样看下来是不是该修一下诬告法XD
作者: icou (已哭)   2021-11-22 14:38:00
哇 这篇等于是以自己专业和明确身分来背书 强喔
作者: soyjay (黑暗大法师的左手勾射)   2021-11-22 14:38:00
不能嘘文 不然就是女拳自助餐^^
作者: a2041201 (9aaaaaaaaa)   2021-11-22 14:39:00
作者: iamflash (荻原子荻)   2021-11-22 14:57:00
推 这个法律根本恶法
作者: CALLING (Hideki)   2021-11-22 14:59:00
跟骚法惩罚BETA男 跟通奸罪惩罚女性的感觉好像
作者: soyjay (黑暗大法师的左手勾射)   2021-11-22 15:16:00
对方没意愿被追求就不用持续追求啦 何必浪费时间
作者: SWORDKISS (三射緊與他的狗朋友)   2021-11-22 16:03:00
GimO的恶男标签奇耙推文被截图了XDDDDD
作者: zzzziv (这蠢货居然)   2021-11-22 16:05:00
1:99到底是多幻想...
作者: auskunft (荒芜尽头˙流金岁月)   2021-11-22 16:18:00
可拨 一堆恶男思维
作者: mason710 (我不是妳想像的那么勇敢)   2021-11-22 16:20:00
看到一堆见到pua三个字就嘘的可悲仔
作者: camelliaking (Yupei)   2021-11-22 17:29:00
推,听起来好无奈
作者: hkg28 (scfonlp)   2021-11-22 18:12:00
这篇什么时候说不能有跟骚法了自己脑补欸人家明明就说可能会带来的问题而已啊
作者: lip335513   2021-11-22 19:00:00
请阅读文章~
作者: oj7253 (kikilala)   2021-11-22 19:02:00
学长很认真欸,遇到散漫的这人结局就不同了,厉害
作者: chenbo (毕格奥伦治)   2021-11-22 19:06:00
因噎废食
作者: zse66960 (来杯透吧!!)   2021-11-22 19:59:00
作者: friends29 (凉哥哥)   2021-11-22 20:07:00
作者: np75   2021-11-22 20:36:00
帮推回
作者: iifz32 (yi yuan)   2021-11-22 21:18:00
拜托人家就说构成要件要明确,不要用你那奇怪的逻辑来批判构成要件不明确,会导致多少滥诉造成滥诉->会影响到真的需要用到跟骚法的人人家发文说明你就马上反驳人家不同意跟骚法,全盘否决这?
作者: losage (~黄粱一梦~)   2021-11-22 21:22:00
凡事都有正反两面,有跟踪狂就会有诬赖狂
作者: essential015 (台南李敏镐)   2021-11-22 22:05:00
乡民说司法官的法学素养低落XD不确定法律概念太多 立法技术粗糙 容易造成滥诉一堆智障乡民直接上纲成鼓励跟骚 脑袋有洞
作者: powerbee (蘑菇人)   2021-11-22 23:08:00
性骚扰审观念特殊,全民应好好学习才是
作者: pida5566 (你吓到我拉)   2021-11-22 23:16:00
作者: billy4305 (真凛)   2021-11-23 00:00:00
你的重点应该摆在提升全民法治观念 而非跟骚法
作者: kasou1003 (takara)   2021-11-23 00:46:00
应该加重诬告的罪吧,不觉得此法有何不妥,那些诬告的也造成部分真正受害者选择隐忍
作者: benny3579 (阿斯)   2021-11-23 00:57:00
诬赖狂肯定比较多
作者: lme (yy)   2021-11-23 01:03:00
在业界会一直看到极端案例,在一般人会去提诉讼的人很少,性骚举证不易又麻烦,受性骚扰的人不少,一年申诉案件不过几百例
作者: tynn0130 (树大有枯枝 你们都白痴)   2021-11-23 01:04:00
补血 新的法条出来 又有年终来源可以收割囉
作者: uwmtsa (补刀)   2021-11-23 05:48:00
push
作者: shawncarter (Duffy Huang)   2021-11-23 06:21:00
做生意能够争取客户最重要 讲一些潜在客群爱听的话赚不完的钱好吗
作者: ccjj8 (ccjj8)   2021-11-23 08:44:00
感觉会步上日韩的后尘
作者: P00832129 (欧洲)   2021-11-23 09:11:00
看到某篇呛恶男就乖怪乖躺好的言论真的恶心
作者: bbbing (无)   2021-11-23 09:21:00
女生争取女权理所当然,你们男生可以自己争取男权啊
作者: c19918043 (韦彧)   2021-11-23 09:53:00
问题在于滥诉,如果真的觉得被诬告的人很倒霉可怜,那应该要针对滥诉成本过低的层面讨论,只针对跟骚法来谈好像不太对吧,杀人性侵等其他类型冤狱的社死程度其实不比跟骚冤狱低欸
作者: bbbing (无)   2021-11-23 10:05:00
真的,讨论跟骚法,不需要考虑跟骚法可能造成的滥诉或诬告即使PTT都还为了某几个人在站上的滥诉行为开了专版处理
作者: catsimon (说书人猫西门)   2021-11-23 11:01:00
推,想想不对劲,赚钱好简单
作者: jimabc (Je t'aime)   2021-11-23 11:35:00
作者: np75   2021-11-23 13:05:00
话说这个法案相关如果有打到释宪,不知道大法官会怎么解释
作者: oyaji5566 (大叔56)   2021-11-23 15:40:00
还好我闷米格道都跟女性保持距离 好安心
作者: rtyu2836 (容儿)   2021-11-23 21:18:00
跟骚法没过这种事也是在发生啊台男拜托离台女远一点不就没事了放著真正受害人不管然后全部怪到诬告滥诉,什么狗屁逻辑
作者: willieSin (篠微绯羽)   2021-11-23 23:41:00
主要还是判定模糊吧,跟骚的约会请求次数及令人心生恐慌的判定要明确,然后诬告罪要有办法附加挽回社会性死亡及名誉受损的补偿机制,像是金宣虎失去代言的收入、演戏的名额跟人气,这些都无法再度挽回
作者: friends29 (凉哥哥)   2021-11-24 02:19:00
就是因为有诬告滥诉 才会让大家逐渐对于性侵案件持保留态度 甚至间接导致真正的受害人没有受到妥善的保护看看咪兔风行之前 版上开了多少失智列车 你的逻辑才堪忧
作者: Munger (munger)   2021-11-24 07:59:00
那个定义,到底是只有一行还是三行......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1-11-24 09:00:00
不好 也有办法告得成啦 不然性侵也那么好 的?性侵都能滥用告人了 更何况这种
作者: pipipa (批批趴)   2021-11-25 12:47:00
推...唉,台男悲歌
作者: Su22 (装配匠)   2021-11-27 09:05:00
这篇有说到重点
作者: s758166797 (Resotie.)   2021-11-28 01:09:00
作者: huuban (冰酒瓶子)   2021-11-28 14:25:00
以后跟学生聊天都要开行车纪录器, 约泡要开行房纪录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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