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henDao (陈到字叔至)
2021-08-16 22:03:56【主 文】
D3并入D2 D2细项追加
【新制板规】
D.严重违规:水桶半年起跳,文章删除+退文(无法退文者加水桶一个月)。
2.未经同意公布他人隐私,不限形式,马赛克亦同。
名字/身分证/生日/照片/任何的社交软件
若只有生日则判定无违规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21-08-16 22:39:00请问什么叫马赛克亦同呢?能否明确识别当事人才是重点吧?如果是三个字姓名全部都用XXX也合“马赛克亦同吗”?
作者:
NGGYU (dQw4w9WgXcQ)
2021-08-16 23:13:00XXX应该也不行吧 这样比较好执法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21-08-16 23:15:00这样镜周刊应该一定会被水桶lol那那种像line显示什么香蕉芭乐之类的也不行么?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21-08-16 23:23:00三楼NGGYU真是英明,小的猜想为了维护板主ChenDao在本板所拥有的权威尊荣,比现行板规是否优于批踢踢全站现行的[公告] 使用者条款 2.0.1(Fri Feb 20 16:57:00 2015)甚至现行的《个人资料保护法》(民国104年12月30日修正)以保障来这板说谎者,来得紧要呢!再回chigo520:既然“马赛克亦同”,就算用其他代号全然将当事人“去识别化”,看来有码无码的的效果似乎相同唷
作者:
NGGYU (dQw4w9WgXcQ)
2021-08-16 23:34:00a大 网络上的东西原本就真真假假况且个资与戳破说谎者的谎言并无冲突啊重要的学历 工作 感情状态 皆不在此板规规范内容之内
作者:
NGGYU (dQw4w9WgXcQ)
2021-08-16 23:51:00确实有出入 不过没经大大提醒我还真不知道有此规定毕竟看板多年还真的没看过说某某是四大毕业或是工作是工程师而被桶的lol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21-08-16 23:56:00回NGGYU:所以依照现行板规,就算ChenDao在本板公开揭示自己的姓名,也不可以直接复制贴上唷!甚至为了表示对于板主的权威尊荣的敬重,提到板主帐号请挪抬甚至平抬(很有趣:现行板规A、B、C区,都有定义,反而处份最重的D区没有,小的不禁赞叹现行板规的卓越设计,从去年十月至今,D区许多未定义条件,竟能造就比有定义的A、B、C区更重的处分,真是不简单呀!)(还有一件很有趣的事情:请问 ChenDao所贴的现行板规,另一位挂名板主 jimjohny是否有表示意见呢?)再回NGGYU:如果,今天有网友在这个板提到有板主是自行在批踢踢贴文公开揭示的执业律师,不知道会不会很火速套用现行板规D区呢?如果小的于08/17 00:27于08/17 00:28假设为真,那么,现行板规是不是更应该要被严格审视后修订,才对得起目前在批踢踢的板主职权,甚至专业学能呢?
作者: tsunade802 (紫阳花) 2021-08-17 00:48:00
马赛克就看不出来,这样也不行?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21-08-17 01:02:00回tsunade802:还有现行板规以下这段也很有趣:严重违规D5“文章在未违规的前提下”[…]^^^^^^^^ ^^^^^^^^^^^^既然D区要规范比A、B、C区更重的“严重违规”,那是不是条件要更明确严格呢?“未违规的前提”所指的“规”,是现行板规所有条文,还是限定部分呢?概括使用“未违规”三字,实在很难不联想到某条蛇吞食自己的尾巴……又有个“文章于本板未违规”的严重违规条件惹……(更正致歉:小的08/17 01:04推文当中,D5应改成D4)对了,如果比对
https://archive.is/1ZBSJ 与
https://archive.is/9UJJR 现行板规的条号D4、D5,到底要以哪篇公告为准呢?感恩!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21-08-17 01:52:00回RaiGend0519:现行板规严重违规似乎没有定义隐私的样子,就现行板规与本板于本月最近几次违规公告看来,这个板的隐私权,可能与台湾现行个资法或维基百科的隐私权条目
https://w.wiki/3uKf 颇不相同呢!就算使用者自行自愿在批踢踢公开板面自我揭露者,在这板也会变成隐私呢!:-)
作者: angelgirl13 (火锅少女13♥) 2021-08-17 03:08:00
原来你是男女板板主ㄛ 桶我>\\\\<
作者:
rinoa0218 (R I N O A)
2021-08-17 03:52:00ㄅ先生条款-.- "任何的社交软件"
作者: kh930103 (shawn0103) 2021-08-17 07:29:00
a大 你要不要整理一下留言 直接开一篇版规探讨文?
作者:
strlen (strlen)
2021-08-17 08:38:00公开资讯也不能搜 为什么?我公开资讯肉搜某人然后抹黑他这种你要怎么防?会不会冤枉好人?我抹黑都用旁敲侧击的方式 让网友自行发挥想像力 可能一切合法 但却对当事人造成实质影响 肉搜公开资讯根本就歪风PTT从来没少过督割事件张贴隐私资讯此门一开 绝对会有人利用这种方式搞人另外这里是男女板 并不是八卦板 爆料式内容一点也不符合开板宗旨
作者:
sinomin (邗安)
2021-08-17 09:08:00明明前几年的风向还蛮讨厌肉搜的,怎么现在又变了
作者:
bbbing (无)
2021-08-17 09:30:00肉搜队项的问题,这年头显学是错的人被怎样都活该奥运金牌都不可以擅自感谢人了像是相关看板有好几次影射性侵造成大规模肉搜的案例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21-08-17 10:07:00tsj护卫队么?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21-08-17 10:32:00回kh930103:因为现行板规“发文种类”里面就有提到“公告:仅供板主公告使用”,另外还有轻微违规A11“回复板主公告之文章,特殊事项经板主允许者除外”,所以小的恐怕要等到板主恩准吧?
作者:
bbbing (无)
2021-08-17 10:38:00板规有定义一个版规讨论区,但看起来有点年久失修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21-08-17 10:38:00 再者,小的至今在这篇文章底下所表示的意见,有些是其他陆续参与讨论的网友(包括kh930103您)的内容回答, 加上这篇文章到现在还可以继续留言表示意见,所以目前您的建议,小的只能先心领了,对不起!
作者:
bbbing (无)
2021-08-17 10:47:00我是觉得最近争议不少,看要不要针对几条版规限定一段时间,每个版规开放一个标题回应讨论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21-08-17 10:55:00作者:
bbbing (无)
2021-08-17 11:04:00这种法律跟道德的争议没完没了啊_A_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21-08-17 13:43:00回bbbing:既然很容易没完没了,修订板规却仍便宜行事,这板主是否很聪明知道如何好当才省事享有板主权力呢?
作者:
XDmoon (桃色狂想)
2021-08-17 13:59:00不然你去发动罢免嘛 看看能不能把人拉下来
作者:
bbbing (无)
2021-08-17 14:18:00这我就觉得你想多了,版主权力是有什么很爽的东西法律几百个立委几万个律师都搞不定,版规哪那么容易就搞定版主这次判决是有些瑕疵,但要求版规完整其实是很严苛的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21-08-17 14:21:00如果许多人的看法都像bbbing般,对于高权力者宽容,却对无权力者苛求,相信许多政客们会很爱护bbbing吧?“马赛克亦同”从从Mon Apr 8 02:08:49 2019到今天叫做哪那么容易就搞定的话,那像批踢踢其他诸如八卦板之类的板主们,经常编修板规是不是自讨苦吃呢?应该要多多效法这板板主们对现行板规像“马赛克亦同”不动如山的省力气作风是吧?:-)2018年1月1日起“板主信箱上限调整为1,500封”:
作者:
bbbing (无)
2021-08-17 14:32:00挖,好大的权力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21-08-17 14:32:00作者:
bbbing (无)
2021-08-17 14:33:00我被你说服了,真是太大了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21-08-17 14:34:00 ChenDao(挪抬以示崇敬)在这板有权力砍掉bbbing的文章,甚至禁言许多天,反过来请问bbbing在这板有没有权力对于 ChenDao(挪抬以示崇敬)删文甚至禁言许多天呢?
作者:
bbbing (无)
2021-08-17 14:37:00真的,好大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21-08-17 14:38:00如果 ChenDao(挪抬以示崇敬)所贴的现行板规的确是辛苦地花心思制定且值得多人认同,那以 ChenDao(挪抬以示崇敬)如此卓绝的才能,是不是能轻易的胜任(甚至圣任)诸如其他像八卦板之类的讨论区,并套用Boy-Girl板现行板规轻易地解掉八卦板许多长久以来的纷争呢?:-)(另外目前在这板所有挂名的板主当中,好像还有板主同时具有执业律师的身分,没错吧?专业可以展现在这吗?)小的请教bbbing贤达:目前Boy-Girl板的板规,与您说的“几百个立委几万个律师都搞不定”的法律,这两者之间,哪个比较难搞定呢?敦请不吝赐教,感激不尽!
作者:
bbbing (无)
2021-08-17 14:52:00就都照你说的就好
作者:
sinomin (邗安)
2021-08-17 15:07:00在这边质疑板主跟版规时,你先搞清楚ptt给予板主的权力有多大吧...基本上若没有违反法律及站规,板主最大没错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21-08-17 16:07:00所以bbbing在这篇从08/17 14:18到08/17 14:19的推文,未知是否亦适用于板主 jimjohny(挪抬以示崇敬)呢?
作者:
rinoa0218 (R I N O A)
2021-08-17 16:23:00楼上不客气,您在BG男女板针对板规的建言,非常有意思!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21-08-17 16:40:00回rinoa0218:小的这篇根本称不上建言,只要比对批踢踢的其他某些板的板规、我国现行《个人资料保护法》,应该不难发现现行板规的D2、{D4、D5}[注1],会不会造成部分说谎者,利用现行板规比站规(甚至我国现行法)更浮滥地被扩张解释的个资隐私,当成打压揭弊者的工具?[注1]: 参照
https://imgur.com/3DvZ18z 小的实在不清楚板主是否有对近两天自行发布的公告内容,与现行板规,于比对内容、确认后,版本控制到条号一致呢?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21-08-17 20:38:00怎么每篇都你的推文啊 烦不烦啊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21-08-17 21:12:00敢问曾于 08/17 20:35 在
#1X6a0usN (Boy-Girl) [ptt.cc]表示“楼上公三小 可以说中文吗?”的贤达claymath,还有何尊贵的指教呢?先谢谢这位贤达claymath!